1、第十六章贷后管理32第十七章记录:表单第一章相关说明1、相关岗位和部门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支行/客户经理(个人)(1)产品营销和客户选择;(2)组织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和授信申报工作;(3)联系客户签订合同;(4)落实合同条件,具体办理应收账款的转让与受让,发放保理融资款;(5)对保理业务进行日常管理(6)催收应收账款等工作;(7)定期(每周或每月)与会计人员核对保理台账;(8)登记保理业务台账(业务部门台账),并定期(每月)与客 户进行核对帐务(业务台账中的记录,主要核对的内容为应收 账款余额、融资余额、利息余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帐务 调整内容等);(9)按照贷后管理的要求,做好贷后跟踪和
2、记录工作。分/支行主管领导(1)支持、管理客户经理进行营销工作;(2)负责与总行公司市场部和信贷审批部的工作协调;(3)经行领导同意,负责召集本行的信贷审批会议,作出初步结 论上报总行公司市场部和信贷审批部。分质行会计人员(1)负责保理业务在各个阶段的核算工作;(2)负责对申请人在分/支行所有账户的监控,如有变动,马上通 知客户经理;登记保理业务台账(会计部门用),与业务部门 做好核对工作。分/支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相关工作进行审批。总行公司市场部负责制定本行保理业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支持分/支行开展保理业务市场营销工作。总行信贷审批部门对分/支行信贷审
3、批部门权限范围外的业务或申请进行审批。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业务的核算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本操作规程风险控制程序的认定、业务风险管理指导等工 作。总行法律与合规部负责业务法律文本的制定或认定等工作。总行贷后管理部负责本业务贷后管理政策,负责本业务五级分类的认定及督导 本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总行审计部负责对本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通过审计对本操作规 程实施后评价。2、相关资金账户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的资金账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1)保理特户,指我行各开展保理业务的经办行设立的专门用于收款的内部账户,该账 户是每一个开展保理业务的经办行一个账户。在应收账款通知书、应收账款回购通 知书等
4、送达客户的文件中,以此账户作为我行指定客户还款的账户。保理特户是必 需的账户,各经办行在正式开展保理业务前必需开设保理特户。2)保理融资专户或融资专户,指申请人在我行开设的一个结算账户。该账户有以下三 个方面的用途:在我行对其融资时将融资款项划拨至该账户;在我行结息时,从该账户扣款用于支付结息的利息;在申请人回购应收账款时等偿还我行保理融资款时,若申请人没有将相应的还 款资金汇至我行保理特户,也可以将资金划拨至该账户,由我行从该账户划拨 资金用于还款。该账户内的资金申请人可以自由调拨,同时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我行也可以 从该账户中划拨资金用于还款和还息。该账户是必需的账户,申请人若在我行办理保
5、理业务则必需开设该账户。若在 我行已经开设了结算账户,可以指定其中一个结算账户为保理融资账户。3)保证金账户,指申请人在我行开设的一个结算账户。该账户专为申请人存放保证金 所用。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在客户需要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客户需将相应的保 证金存入该账户,并且在没有得到我行明确指示的情况下,申请人不可以随意划拨 保证金账户内的相关资金。保证金账户在保理业务中不是必需的账户,只有在申请 人信用状况不好,经办行按照规定无法为其提供保理融资的情况下,申请人才需要通过设立保证金账户,并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获得保理融资等服务。3、相关期限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的相关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1)到期日:
6、指我行与申请人签署的保理合同中约定的应收账款或申请人回购款应 付至我行指定账户(即保理特户,也是保理合同中规定的保理特户)的日期。 通常该日期应与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买卖方商务合同或商业发票所确定的买方 付款日保持一致。考虑到有关交易习惯、转账时间等因素,在经我行同意的情 况下可适当晚于买卖方商务合同中约定或商业发票所确定的买方付款日。在到 期日之前所有的保理融资的状态为正常;在到期日之后若客户没有申请合理延 期,则保理融资款为逾期状态。2)合理延期:指我行为申请人提供的一个还款延长期限,相当于一般贷款的展期。 该期限为到期日后的一个还款宽限期。若申请人申请了该期限,并得到了批准, 则在合理延期截
7、止前,保理融资款的状态为正常;在该期限截止后,则未还的 保理融资款状态为逾期。3)催账期:指我行在保理融资款进入逾期时为申请人提供的一个免起诉、免仲裁 期限。在此期限内我行不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手段向申请人索偿保理融资款,在 该期限截止后,我行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手段向申请人索 偿保理融资款。第二章市场开发1、市场摸底客户经理通过各种营销渠道(如我行现有客户、买方卖方互相介绍、参加各种会议、有 关管理部门数据库资料、电话拜访、我行客户资料档案库)取得各行业的潜在客户名单。通 过初步调查,确定潜在目标用户。潜在目标用户的判断依据主要如下:1)客户是产品或劳务的销售方;2)客户产品和劳
8、务的销售方式主要为赊销方式;3)客户产品和/或劳务销售的一般赊销回款的一般账期在30天以上;4)客户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或客户需要美化财务报表;5)其他相关条件。2、客户选择与分类客户经理收集目标客户资料后,进行分析、筛选,形成重点开发的客户目录,并对客户 的需求做相应分类,形成分类客户。无追索权单保理业务中,需要重点考察买方的信用情况和经营情况。1)客户选择的主要依据:买卖双方在我行信用评级一般应当在BBB级以上;且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且最 近两年没有不良融资记录。或卖方(包括目前不是我行客户)信用良好,若在 我行授信,则能够到达BBB级以上的客户。买方客户在我行信用评级一般在BBB级以上。或买方
9、客户为全球500强企业在我国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我行总行级重点 目标客户。如IBM (中国)等企业。或买方客户为为全球500强以外的国内知名且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在其他银 行信用评等在A级以上)。2)客户需求分类的主要依据中小型企业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资金支持;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需要美化财务报表;3、走访客户产品初步营销客户经理通过各种途径走访客户,尽可能多地了解其营业状况、财务状况,向企业初步 营销“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的营销重点需要根据不同用户的实际情况分别营销。初步营销 重点在于介绍保理业务的服务构成和对企业的总体好处。保理业务对卖方企业的好处大体如下:1)提高资金周速度,提高平
10、均资金收益率;2)降低资金占压规模,扩大经营规模;3)提高营业规模,增加市场营销能力;4)优化财务报表,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主要针对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5)提高收款效率,降低应收账款实际周期。其中对于对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而言,重点在于美化财务报表;对于中小企业的而言, 重点在于提高资金周转速度等方面。4、深层营销、确定合作意向在初步营销的基础上,客户经理需要判断客户的意向,并了解客户实际的商业贸易流程、 主要买方客户以及资金结算等方面信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形成大体的服务解决方案,与 客户确定合作意向。第三章额度审批与签署合同1、开设账户在客户申请保理业务和签署合同前,客户经理需要与客户确认是
11、否已经在北京银行开设 了结算账户。若已经开设了结算账户需请客户指定一个结算账户为其保理融资专户。若没有开设结算账户,则要求或协助客户设立结算账户并指定一个保理融资专户。2、合同审批1)客户经理与客户确定合作意向后,客户经理帮助客户办理叙做保理业务的申请。客户如果还不是我行授信客户,则需要先对客户进行一般授信,客户经理此时 按照我行规定的一般授信流程对客户进行评级授信。客户如果已经是我行授信客户,则可以直接开始申请保理额度和保理额度总合 同签署,保理额度申请和保理合同签署流程参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流程。完成审批 后,客户经理通知客户签署保理额度总合同。2)我行与客户签署无追索权保理额度主合同可以签
12、署一份为期一年的总合同,也 可以签署客户一笔具体贸易项下的单笔合同。在签署为期一年的总合同情况下,在 合同签署前客户还没有具体的应收账款需要转让并融资,则不需要审查应收账款相 关的资料。若客户签署的为针对某一笔/批应收账款的保理合同,则需要客户提交应 收账款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商务合同、运输单据、发票正本和我行要求的 其它材料。3)商务合同、运输单据、发票正本的审查重点如下: 检查商务合同的买卖双方是否与应收账款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相符,合同标 的与发票中所列的商品名称是否相称,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 若为商品供销总合同,该合同项下累计所开发票金额是否在合同总金额之内, 若发票总金额
13、超出合同总金额,是否与合同中约定的浮动比例相符; 运输单据的收货人是否为买方企业,品名、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 商务合同当中是否对应收账款存在限制性条款或其他附加条件; 应收账款的期限是否明确,以及应收账款是否逾期等期限信息。4)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查询、检查该笔应收账 款是否发生过质押或转让。地址为:密码为:。如果在公示系统中查询到该笔应收账款已经质押或转让,则该笔发票对应的应收账 款不能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5)对我行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审查:该部分资料主要是客户提供的买卖双方的对账单、 双方履约的从属担保文件等,用以证明该应收账款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材料,审查要 点同
14、上。6)完成合同审批后,与申请人签署保理合同。7)客户经理在完成保理合同签署后(应收账款受让与融资前)通知会计部门记账,会 计人员按照保理合同的内容记账。记账内容详见本章节中帐务处理的相关内容。8)客户经理登记保理业务台账。记账内容详见本章节中台账登记的相关内容。3、额度说明无追索权保理额度主合同中涉及到的额度包括以下两类额度:1)核定给卖方企业的保理总额度,又可以称为“保理融资额度”,是指我行提供给卖方 企业保理融资款的最高限额。该额度在性质上属于授信额度。2)针对该卖方企业在保理合同中所列的卖方的分解额度,又可以称为“买卖方关联的 买方信用风险担保额度”,是指我行提供给该卖方对应各买方的信用风险担保的限制 额度。该额度在性质上属于授信额度,与有追索权中的分解额度性质不同。以上两种额度均属循环额度,即客户在我行融资给客户时需要扣减以上两个额度(分别 扣减卖方企业保理总额度,同时扣减卖方针对各买方的分解额度,在出现买方还款或卖方还 款与回购的情况下,需要还原该卖方的保理总额度以及对应还款买方的分解额度)。4、帐务处理在完成合同审批后,客户经理将审批结果提交给会计人员,登记额度账如下:收:60301综合授信额度(融资额度)卖方5、台账登记业务部门在额度合同审批通过后,根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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