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法律制度教师法律制度(四)教师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 一、我国的教师法律体系 (一)教育法关于教师工作的条款 (二)教师法 (三)其他法律关于教师工作的规定 (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关于教师工作的规定 (五)地方教育法规与规章关于教师工作的规定 二、教师的法律含义 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教师是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这是就教师身份而言的),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和达到特定的要求。 2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就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的)。只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
2、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条件。 3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就教师工作目的而言的)。教师所有的教学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个目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这个职责。三、教师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一)教师法的立法宗旨1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2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二)教师法的基本原则1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节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的,不同于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也不同于教师作为普通公民所具有的民事权
3、利和其他社会经济权利和义务,而是一种特定职业所拥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与其职业、职责紧密相连。 二、教师的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二)科学研究权 (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取工资报酬权(五)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三、教师的义务(一)守法义务(二)教育教学义务(三)政治思想教育义务(四)尊重学生义务(五)制止有害学生行为的义务(六)提高教学水平义务 第三节 教师的管理 一、教师资格制度 (一)教师资格的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二)教师资格条件 1合格的中国公民 2学历条件。 3思想道德要求。 4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
4、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 1
5、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 2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四)教师资格法定凭证 二、教师职务制度 (一)教师职务的内涵 (二)教师职务序列设置 (三)教师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四)教师职务评审制度 (五)现行教师职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思路 三、教师聘任制度 (一)教师聘制的内涵和特点 教师聘任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聘任关系平等。 2聘任关系契约化。 3实行任期制。 4聘任过程社会化、公开化。 5实行双向选择和择优机制。 6聘任形式多样化。 (二)教师聘任的基本程序 (三)教师聘任合同的订立 1教师聘任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1)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和共同协商的基
6、础上签订。 (2)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学校校长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者本人订立。 (3)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法律和采取欺骗手段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4)学校与教师订立聘任合同,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2教师聘任合同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受聘岗位、工作目标及职责要求; (2)聘任合同期限;(3)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规划; (4)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待遇; (5)聘任合同的变更、续订或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6)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7)合同生效日期。 3教师聘任合同的主要类型。 (四)教师聘任合同的变更和续订 (五)教师聘任合
7、同的终止和解除 四、教师培养制度教师培养是指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性学历教育,属教师职前教育。 近年来,为加强教师的培养,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五、教师培训制度 (一)培训机构 主要是由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的。 (二)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和教师职业道德。 2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 3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培训。 4专业知识的更新与扩展。5教育教学技能培训。6教育科研方法培训。(三)培训类型(四)培训模式(五)教师培训评价六、教师考核制度(一)教师考核的内容和原则(二)教师考核程序(三)教师考核等次(四)教师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四节 教师的待遇 一、教师的工资待遇(一)教师工资的构成 (二)教师工资的晋升 (三)教师10的工资 二、教师的其他待遇(一)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津贴 (二)教师的补贴 (三)教师的住房待遇三、教师的奖励 第五节 教师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一)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打击报复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拖欠教师工资或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四)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教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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