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考核细则 一、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解(月指标)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月轻伤频率0.5。 2确保每月施工安全检查和评价达优良等级。 3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优良标准,确保市级文明工地。 二、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1)按每月考核实现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时,奖励项目经理300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按80计取; (2)年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3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20计取。 (3)最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4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30计
2、取。 2惩罚办法 (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200元; 2)工程已开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经理罚款3005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工程项目工长罚款100200元; 4)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并未提供技术指导或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对工程项目经理处以200500元罚款。 (2)现场管理及检查 1)对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
3、者,不采取制止纠正措施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塔吊、龙门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无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未经验收,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3)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项目经理、项目工长50200元; 4)公司或社会各级部门检查中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优良等级时,对项目经理处以100500元罚款。 5)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200元。 (3)工伤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项目班子每人50500元;
4、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10005000兀; 3)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班子每人罚款500010000元,项目经理免职。 (4)设备事故和隐患1) 设备无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罚工长200元;2)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罚项目经理200元。(5)火灾事故及隐患1) 一般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者,罚项目班子每人50元;2) 重大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者,罚项目班子每人100500元;3) 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罚项目工长、项目经理、消防保卫员100元;4)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项目经理兑现奖的1020;5)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6)
5、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加倍罚款1) 违章指挥;2) 发生事故隐瞒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3) 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4) 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又发生伤亡事故。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示例:总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总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发包方(章)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
6、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
7、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
8、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6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承包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
9、,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12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
10、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增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规范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总目标的顺利完成,依据建设部“标准、三规范”中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一一实施一一检查一一总结等措施,以及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规定,对项目部实
11、行月考核及年度总结考评。 一、考核人员组成 由公司安全分管经理带队,从各个项目部调人组织成考核小组。 二、考核时间 公司每月25日对项目经理进行一次考核,项目部每月20日对各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三、考核内容项目部伤亡控制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防护目标。四、考核方法(一)项目部伤亡控制目标 该项总发满分20分,其中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各占5分。 1、未搭设安全网扣5分。 2、随层网与层间平网未跟上扣3分。 3、一人不戴安全帽扣1分。 4、高处作业一人不系安全带扣1分。 5、高处坠落隐患处未设明显标志扣1分。 6、配电箱未上锁扣2分。 7、电动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扣1分,
12、不戴绝缘手套扣1分。8、非电工人员么自拉线扣3分。9、检查线路未断电扣5分,未有人监护扣5分。 10.各种机械设备未采用专人负责制扣3分。 11.非操作人同私自开动机械扣2分。 12.各机械操作点未挂操作规程扣1分。 13.机械维修未断电扣5分,未有人监护扣5分 14.工人不配带劳动防护用品扣3分。 15.一人不戴安全帽扣1分。 16.高处作业者随意行为表现下抛掷物体扣2分。 17.在塔吊吊物下方站人、停留扣1分。 18.进出工程不走指定的出入口扣2分。 19.随意拆除模板扣3分。(二)文明施工目标1、现场未设围挡设施扣10分。2、大门两侧未设企业标志扣3分。3、场地未设绿化带扣2分。4、现场
13、未设排水扣2分。5、各工作棚内未挂责任牌扣3分。6、材料堆放不整齐扣3分,无标示牌扣3分。7、宿舍内无宿舍管理制度扣5分,宿舍内不整洁扣3分。8、现场未设防火器材扣5分。9、现场未设保卫人员及保卫措施扣5分。 10.现场未设文化娱乐室扣5分。 11.现场未设七牌二图扣5分,未设黑板报、宣传栏、读报栏扣3分。 12.厕所未采用水冲工扣5分。 13.食堂不按标准布置扣5分。 14.浴室不达标扣5分。 15.现场未设药箱、担架等急救用品扣10分,无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10分。(三)安全防护达标该项满分40分。1、未建立脚手架施工方案扣10分。2、脚手架搭设不合理扣8分。3、未设基坑或模板施工方案扣10
14、分。4、基坑施工未设排水设施扣5分。5、模板不按要求搭设扣5分,拆除模板未进行拆模申请扣5分。6、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扣2分。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扣2分。7、安全网不采用推荐产品扣10分。8、预留洞、阳台、楼板未设防护设施扣8分。9、未建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扣10分。 10.现场用电混乱扣5分。 11.未建立塔吊拆装方案扣10分。 12.一限位器不灵敏扣10分。 13.拆装队伍未取得资质证书扣10分。 14.塔吊未设排水措施扣3分。 15.塔吊未进行验收签字手续扣8分。 16.施工机具未设防护装置扣5分。 17.机具用电不合理扣5分。 18.机具未进行验收签字手续扣5分。 总分低于75分,该项目经理视为不达标,满95分为优良,每一负责人的扣分超过5分,该负责人不达标,由于负责人较多,可能会出现一人负责各项情况,但只要有一项不达标,该负责人视为不达标。五、奖罚办法 1、经考核小组每月考核第一名的公司奖励该项目部500元。 2、考核评为最后一名,或不达标的,扣该项目部300元。 3、再现轻伤率超标的扣项目经理500-2000元。 4、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经理5000-10000元,必要时追究其刑事责任。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每月的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作为评选优秀项目经理或先进工作者的一个重要依据,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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