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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工作.docx

1、一通三防工作目 录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3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4生产调度室主任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5安监部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6机电部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7运输队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8通风队、维修队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9采煤队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10掘进队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11班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12工人一通三防责任制 13井下测风制度 14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5排放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16盲巷安全管理制度 18瓦检工交接班制度 20消防火管理检查制度 21巷道贯通制度(管理制度) 2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5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7安全检查制度 2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3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35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37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 39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7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49出入并人员清点制度 50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51顶板管理制度 53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55主扇风机管理制度 56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57事故隐患建档立卡整改制度 59安全检查活动日制度 60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61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63井上、下考勤制度 64交接班制度 65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6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68放炮管理制度 69安全奖惩制度 73“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83瓦检员操作规程 88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 90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91盲巷、密闭的

3、管理和措施 92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一、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每月必须主持研究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健全通风机构。二、组织督促“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一切仪表、设备、设施等按时到位。三、督促矿井各部门负责人把“通三防”工作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四、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理顺内部通风系统,消灭不合理的通风。 五、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工程,并且落实资金和人员的培训。六、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通三防”的专业培训学习,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意识。七、布置、检查、督促、落实矿井各部门“一通三防”工作的进展。执行情况,严格审查瓦斯日报表。 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一、对全矿“一通

4、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二、组织调度室、安监部、通风队、维修队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编制可行的技术方案、措施,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三、严格审查瓦斯日报表、风量旬报表、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及有关的矿内编制的技术安全措施。 四、检查督促、落实全矿通风瓦斯技术管理措旋,及时纠正不合理的通风和局部瓦斯积聚,并责成通维队及时处理。五、组织编制矿井防火、防煤尘、防瓦斯方案,并检查督促通维队按方案进行实施。 六、责成通维队对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等级鉴定工作。(每年7月8月进行) 七、布置、检查、督促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把好技术业务关。 生产调度室主任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对本室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5、负责。二、搞好井下开拓、采区设计,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规划,提前下达季度、月采计划,回采工作面,形成合理的通风系统后,才准进行回采,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加强瓦斯地质的基础工作,了解、掌握地质构造与瓦斯突出的关系,为预防矿井瓦斯突出,提前编制瓦斯防突措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四、协同通维队编制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图纸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五、积极配合搞好“一通三防”的培训工作。 安监部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实行监察。二、根据生产调度室井下开拓采区设计和通风瓦斯及防煤尘、防火管理规划,对井口、采煤队、掘进队所属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三、对通维队瓦斯管

6、理和瓦斯日报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四、对矿内各部门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协助督促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一通三防”隐患。五、对职工培训“一通三防”的知识,并组织实施。 机电部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二、加强井下电器设备、设施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井下电器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杜绝设备失爆现象发生,电缆必须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三、严禁一切失爆,非防爆的设备入井。四、加强对矿灯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失爆矿灯严禁入并。五、井下电缆悬挂必须整齐,不准与放炮线混挂在一起。六、加强电机车及机车电瓶的管理,不允许产生火花

7、和发生失爆现象。七、加强科学管理,严禁违章指挥。 运输队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一、对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全权负责。 二、加强蓄电池机车及机车电瓶的管理工作,不允许发生失爆现象。三、严禁失爆的机车及机车电瓶驶入井下。四、严禁将矿车(空车或重车)放在主要进回风风流的入口处,以免产生堵塞主要进回风风流现象。五、强化现场管理,严禁违章指挥。通风队、维修队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二、加强对通风维修工瓦检员风门工的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一通三防的重点培训工作。三、按时测定矿井水平采掘面的风量,并合理地调节和理顺内部局部通风系统,保证矿井水平采掘面有效风量率达8 5以上

8、。四、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一通三防的检查记录,及有关的会议记录,应及时装订归档。五、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旌。(按月季年度编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六、按时填报瓦斯日报表,送矿长总工程师审核。七、加强对火区的管理工作,每星期对矿井通风系统及三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八、每年对矿井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并上报有关部门。九、管好矿井所有的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等。十、加强科学管理,强化现场管理,严禁违章指挥。采煤队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一、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权负责。二、必须保证回采工作面有合理的通风系统,进出风口断面符合要求,进出

9、风口畅通无阻才能进行回采,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三、必须经常保证进、出风口及回采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四、回采工作面在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操作牌。五、严禁无风作业,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如发现瓦斯积聚,通风部门未排放前,禁止作业。六、回采工作面放炮时,炮眼装泥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装炮泥,禁止放炮。七、分管范围必须保证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假检、无瓦斯积聚,否则必须追究责任。八、按“三大规程作业,及时协同生产调度室对作业规程中有关技术安全措施进行修订、补充、完善。九、协调好各班组,各工种之间的关系,检查、布置、落实所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十、加强科学管理,严

10、禁违章指挥。掘进队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对所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全权负责。二、必须保证掘进队碛头及一切准备巷道:回采巷道有合理的通风系统,而且有独立的新鲜进风流和回风风流,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三、掘进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的断面必须符合生产调度室设计要求,否则必须返工。四、保证掘进巷道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五、掘进碛头在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操作牌。六、严禁无风作业,掘进巷道如发现瓦斯积聚,通风部门未排放前,禁止作业。七、掘进碛头放炮时必须正确使用炮泥,炮眼装泥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装炮泥,禁止放炮。八、所分管范围必须保证做到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假检无瓦斯积聚

11、,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九、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及时协调生产调度室对作业规程中有关技术安全措施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十、协调好各班组各工种之间的关系,检查布置落实所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刀工作。十一、加强科学管理,严禁违章指挥。 班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一、对本班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二、所掘开拓准备回采巷道,必须符合技术部门要求,严格井巷各项工程质量。(回采工作面必须保证进出风口畅通无阻)。三、带头和督促班组人员不准将矿车堵塞进回风风流,过风门时,只准打开一道风门,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禁止有意不关风门。四、放炮时,必须督促放炮员正确使用炮泥,炮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未装炮泥,

12、禁止放炮。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刀。六、学习钻研一通三防知识,强化现场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人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对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二、掘巷道时,必须按技术部门要求,掘够巷道断面。三、不准将矿车堵塞进、回风风流。过风门时,只准打开一道,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禁止有意不关风门。四、碛头或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正确作用炮泥,炮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未装炮泥,禁止放炮。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六、积极参加学习、培训、钻研一通三防知识,严禁违章作业。井下测风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本矿

13、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测风工作内容:1、测定矿井风量、风压和漏风量;2、测定矿井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3、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和漏风量。第三条 测风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四条 测风工应当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测风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测风后要及时精确计算并填写测风报表和以风定产牌板。随时掌握矿井通风的水柱和等积孔变化情况。第五条 矿井全面测风每10天进行一次,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应根据需要及时测风,配风和调节风量。第六条 如矿井改变通风方式,更换主要通风机,安设或调换局部通风机,巷道贯通及其它可能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情况时,主管生产副矿长及

14、时安排测风。第七条 生产矿长、总工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根据风量安排本矿井煤炭生产量。杜绝超能力生产。第八条 由总工负责本矿井风量计算方法的制定、审查测风报表,定期分析测风记录,制定调整风量的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第九条 测风工在测风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第1条 为了加强我矿井瓦斯管理,做好瓦斯检验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以下制度。第2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和操作规程,熟悉本矿瓦斯管理制度,了解本矿通风系统,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每班一头一面,由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第3

15、条 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备有小于15m的胶管和温度计。管理人员入井可携带便携式检测仪。第4条 瓦检员检查瓦斯时,检查地点、次数、路线、时间等应当符合本矿编制的瓦斯检查计划表要求。矿井瓦斯检查计划表,每月由技术负责人根据生产布局编制。第5条 瓦检工检查瓦斯,必须将每次检查结果准确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和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班后向负责人汇报当班瓦斯检查情况,遇有瓦斯超限应及时汇报。第6条 瓦斯超限时,瓦检员应责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超过处理权限或处理不了的,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并及时向地面汇报。第7条 瓦斯检查

16、的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第8条 瓦检工应认真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不得提前升井,不许擅自离岗,更不准发生漏检、少检、假检和填写假记录。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和瓦检台帐的数据必须一致。瓦检工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应当交清,当班瓦斯检查情况、有无异常现象、处理情况、提醒下班应注意事项等。 第9条 安全检查工检查瓦斯,应当对密闭、高冒区及其他有问题的区域或重点掌握,进行经常的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第10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未经检查瓦斯,班组长不准下达爆破指令。第11条 由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排放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第l条

17、为了确保瓦斯排放工作安全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2条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瓦斯浓度30以下,由当班瓦检员起动风机自己排放,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达3O以上,需要排放瓦斯时,应先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然后有组织地进行排放。第3条 排放瓦斯内容,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4条 排放瓦斯的程序和步骤,应符合规定。1、组织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排放措施;2、落实责任制,明确地面指挥者和现场指挥人员;3、进入排放区后,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撤出排放瓦斯回风系统的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和设置警戒。4、准备工作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将准备工作向地面指挥汇报,得到允许后,再下令排放。5、严格按

18、制定的措施排放,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6、排放结束后,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域内安全后,向地面汇报,得到指令后,方可撤出排放人员,恢复送电后再组织生产作业。第5条 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按各自职权组织排放。第6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排放瓦斯。 1、没有排放措施,或措施与实际不符的;2、未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的;3、未建立责任制或责任制未落实的;4、无排放指挥人的;5、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的;6、参加排放人员不齐,当班瓦检员不在分管区域的;7、应有救护队参加而未到现场的;第8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安全处罚规定实施处罚;1、擅自停、开主扇风机的;2、擅自停、开局扇风机的;3、违

19、反本制度排放瓦斯的;第9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盲巷安全管理制度第1条 为了避免盲巷瓦斯积聚,防止瓦斯事故,保障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2条 掘进施工坚持一掘必通,尽快形成全风压系统,不允许多工作面轮流作业,临时停工不停风。第3条 出现盲巷,及时采取措施;1、矿井一旦出现独头60米以上未通风就为盲巷,应立即切断盲巷内电源,设置棚栏警示牌,禁止人员入内。2、超个定时而又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并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第4条 采用密闭封闭盲巷,必须切断电源、铁道、管线、避免杂散电源进入盲巷内。第5条 瓦检工或作业班组长发现分管区域或作业区域内出现盲巷

20、,应立即向井口值班室或矿领导汇报,主管生产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在8小时内采取措施。第6条 瓦检员要定期对分管区域的盲巷进行检查。1、置棚栏的盲巷,每班检查1次棚栏质量,棚栏内1米处及棚栏至巷道口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2、棚栏内所有巷道每周检查1次瓦斯容易后天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入盲巷检查时应当有专门安全措施。3、用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天对密闭至巷道口检查1次瓦斯和容易后天浓度。第7条 通风队设立的盲巷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方法时间。第8条 所有盲巷都应及时设立牌板,及时填入台帐,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

21、系统图,做到牌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台帐四统。第9条 盲巷恢复作业,通风和排放瓦斯,应按瓦斯排放制度规定事先制定措施,按措施排放瓦斯。第10条 违反本制度、依照安全处罚规定,对违章人员给予处罚。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瓦检工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保证对井下瓦斯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隐患,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二、瓦检工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工在本区域内禁止空岗。三、交接班时间:早班:8:058:1 5中班:16:0516:15夜班:24:0524:15四、交接班地点:掘进工作面应在掘进局部通风机处,采煤工作面应在回风巷入口新鲜风流处,其他由通风班长根据具体

22、情况确定。 五、交接班内容:包括通风系统、瓦斯、防尘、防火、爆破、局部通风等方面按下列要求交接:1、班内有无银鲳情况,是否需要下班采取措施;2、班内发现的隐患处理情况,是否需要下班进继续处理:3、班内风机运行情况;4、领导交办事项完成情况;5、应当注意的事项。六、交接班结束,交接人员应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七、当班瓦检员缺勤时,由队及时安排人补替。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不许离岗,并向值班队干报告。八、瓦检工未按本制度交接班的,由矿安监部依据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火管理检查制度 第1条为了保证矿井消防措施,设施可靠、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23、各有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按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职责范围,认真做好消防检查工作。第3条建立矿消防小组,负责对矿消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消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担任。第4条井上下绞车房、材料库、主要通风机房、空气压缩机房、变电所和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应保证灭火需要。第5条开采有发火危险煤层,要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火的设计,并有消防火、防止漏风和其它气体泄漏的预防措施;掘进工作面的冒项区应及时进行防灭火处理。第6条对残存火区要定期采集气样,进行气体分析。第7条矿组织安全检查,应同时检查消防火工作。由主管生产副矿长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消防火工作专

24、向检查。第8条在有消防火设施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当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责任区域内消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消防火设施不足,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第9条安全检查应对负责的区域的防灭火密闭,高温火点等,每班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10条安全检查员和其他有职责的人员,检查中发现消防措施缺陷,消防火系统。消防火设施等偏高标准,要下达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第11条对有发火倾向的煤层、工作面、采空区和其它高温火点,主管生产副矿长应当安排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人员应当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入消防火记录。第12条违反本制度,认真进行消防火检查,

25、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依照安全奖惩制度处罚,导致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巷道贯通制度(管理制度) 第1条为了加强巷道贯通管理,预防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2条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准进行贯通作业。第3条巷道贯通由主管生产副矿长统一指挥,组织地测、通风、机电和施工单位共同做好巷道贯通工作。 第4条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编制时应当就防瓦斯、透水、冒顶事故,通风管理,放炮管理等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通风、地测、机电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然后再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贯彻。参加审查和贯彻的人员

26、,应认真负责,签字备查。 第5条航道贯通的现场指挥由生产副矿长或指定的通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一人负责。参加贯通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第6条巷道贯通时,每次放炮前都应检查通风,瓦斯出现异常情况应先处理,后放炮。 第7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贯通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第8条巷道贯通后,应由通风队对通风和瓦斯变化情况进行检查,调整通风系统,确认风流稳定,风量足够,瓦斯将到10以下时才能恢复作业。 第9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后果和违章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第10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l条 为了建立向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27、,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第3条 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4条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 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励。 第5条 纳入年度安全管

28、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事故死亡率; (2)、千人负伤率; (3)、工日损失; (4)、设备完好率; (5)、工程质量; (6)、安全教育与培训; (7)、设备和财产损失; (8)、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或计划水平。 第6条 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队班组以鉴定安全生产责任或合同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队、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

29、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第7条 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目标管理的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条件是: (1)、完成考核期内的安全管理目标;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无重大“三违”行为。 第8条 年度、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决的办法,年度不得奖。第9条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l条 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3条 每

30、月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周三准时召开,遇到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随时召开。 第4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第5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各部、队负责人、安监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班组长参加。 第6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第7条 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第8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定专门的会议记录。 (1)、准确的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入、会议的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发言要点; (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 (3)、会议记录保存两年,不准缺页、涂改。第9条本制度从宣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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