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询价管理办法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目的:为有效控制材料成本,提高产品利润,增强公司竞争力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各种生产物料、工程项目、咨询服务之采购的价格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管理职责:采购部负责按照本办法履行比价义务,并向价格审核部门提供询价*;运营管理部负责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价格审核、监管;采购部主管副总组织本办法的执行和检查,对执行情况负责;设备*化部负责定制物料在ERP系统内的标识工作。管理要求:本公司所有采购任务原则上必须采取三家以上(含)供应商询价单比价方式采购,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定制物料适用技术外包的首次采购按技术外包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后继采
2、购实行定期定价备案制签订年度合同;2、原厂直供和常用物料采购采取年度合同定价备案制;3、管控物资采购、特殊质量等级标准(航天级)的物料采购以报批方式执行;4、单一货源采购(包含客户指定采购及垄断行业的独家采购)以报批方式执行;5、通过招标或商务谈判方式确定的采购按中标价格执行。询价程序: 一、采购部1、询价、比价程序:a)采购员收到采购计划申请后以询价函或邮件的形式向合格供应商询价,供应商报价回复必须明确单价、税费、交期、付款方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授权代理人的*邮件及传真方式有效);b)供应商有效报价必须三份及以上,合格供应商报价无三份有效报价的,采购员必须向其他非合格供应商询价;当资源有限、采购金额较小(合同金额小于2000元),无三家比价时需在合同比价表上予以说明,审签表由采购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同意。C)老料重投在不涨价的情况3个月以内有采购记录的情况下可以无三家比价,但是在合同审签单上需予以说明。D)对比有效报价,同等条件下价格优先,遇特别紧急项目的以审批通过的紧急物料采购审批表见附件四为依据以交期优先,综合评价各家报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E)对非合格供应商的第一次采购,可要求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后报批处理;对履约较好且有后继需求的非合格供应商,采购员应积极完成合格供方审批流程,主动拓展采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