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乙方因建筑施工需要,需要甲方租用建筑机械和周转机具(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租赁价格名称单位 规格数量租赁单价名称单位规格数量租赁单价钢模板 0.17元.天架木板m0.1元m.天塔吊台80元/台.天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单为准。第二条 押金的缴纳乙方按租用租赁物原值的 %缴纳押金,计 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第三条 租费的结算与缴纳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收发货单填列的时
2、间、数量和本合同的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自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的当日起至乙方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的当日止,连续按日计费,(不扣除节假日)。租费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乙方必需于每月月底前付清当月租费。第四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乙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甲方的赔偿规定缴纳赔偿费。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按规定缴纳押金后,方可提货。2、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仓库提运租赁物,用完后将租赁物送回甲方指定仓库,并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归垛、验收。其所用费用均由乙方负担。3
3、、 周转材料提货时,乙方应按发货明细检查数量和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4、 各种大小机械在提货时必须试车验机合格后方可拉走,各种大小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负担,机械使用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第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转让第三方使用,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赁物并加收租赁费30%。2、乙方如不能在每月月底前付清当月租费,逾期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3、如上级有关部门禁止乙方使用的租赁机械,乙方必须及时送回,拆装费运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擅自使用出现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将租赁物全部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赁费、维修费、赔偿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失效。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康明斯发电机组 3ghFn3ivUa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