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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业务的深度与要求.docx

1、规划建设业务的深度与要求规划建设业务的深度与要求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消费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

2、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消费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目 次1普通规则1.1规划树立业务分类规则 对外受理央求人的规划树立央求业务从立案类别上可分为树立用地类、城市规划类、树立工程类、勘测信息类、树立工程规划验收类、违法树立查处类、依央求地下政府信息类共七大类,

3、详细见表1-1。表1-1 规划树立业务分类总表类别业务性质业务案件分类操持处科室审批性质审批依据发文字号批复期限任务日期限依据树立用地类央求树立用地操持树立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处行政容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27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穗规选穗规函4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容许法第42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19条新征树立用地操持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用地处行政容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28条、第32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7、18、20、25、26、27条穗规地证40历史用地补办树立

4、用地规划容许证用地处换发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用地处分解核发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用地处用地规划科央求、调整或确认树立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用地处行政审批穗规函40变卦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变卦树立用地单位称号用地处行政容许穗规函4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容许法第42条、50条调整树立用地性质用地处调整树立用地红线用地处树立项目选址意见书、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延期运用用地处行政容许原期限届满前城市规划央求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维护规划规划研讨等设计条件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函40分区规划、专项

5、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维护规划规划研讨等方案审查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函40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维护规划规划研讨等审批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批40村镇规划镇总体规划央求镇总体规划设计条件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函20镇总体规划方案审查、审批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函穗规批

6、40中心村规划央求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函20中心村规划方案审查、审批城乡规划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16条穗规函、穗规批40城市规划类详细规划整治规划央求整治规划设计条件法规监检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穗规函20整治规划方案审查、审批法规监检处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穗规批、穗规函40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或调整寓居、公建、仓储、工厂、军事、机关、院校规划、园林绿地城市设计处用地规划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

7、21条穗规函40市政公用设备、交通工程市政处用地规划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调整寓居、公建、仓储、工厂、军事、机关、院校规划、园林绿地城市设计处用地规划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穗规批、穗规函40市政公用设备、交通工程市政处用地规划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管线综合规划央求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条件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穗规函20管线综合规划审批、调整市政处建管科穗规批、穗规函40树立工程类修建工程非开发单位在历史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工程央求修建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

8、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8、31、38、43条穗规函2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修树立计方案审查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穗规函30央求修建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容许穗规建证30在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范围内确定调整修建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8、条穗规函2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调整修树立计方案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穗规函30调整修建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及附图附件含修建功用局部调整建管处建管科行

9、政容许穗规函3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规划验收后的修建工程央求调整修树立计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8、31、38、43条穗规函30规划验收后修建工程因调整修树立计而央求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容许穗规建证30在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范围内确定路途交通工程央求路途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市政处规划用地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8、31、38、43条穗规函2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路途交通工程设

10、计方案审查市政处规划用地科行政审批穗规函40央求路途交通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容许穗规建证4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调整路途交通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及附图附件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容许穗规函4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调整规划路途含央求开路口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审批穗规函40管线工程央求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穗规函2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市政处建管科穗规函40央求管线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容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

11、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8、31、38、43条穗规建证4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调整管线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及附图附件市政处建管科行政容许穗规函4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城市雕塑与纪念碑城市雕塑与纪念碑设计方案审查城市设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0条穗规函40央求城市雕塑与纪念碑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容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0条穗规建证20在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范围内确定调整调整城市雕塑与纪念碑设计方案城市设计处建管科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12、市规划法第32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0条穗规函40调整城市雕塑与纪念碑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及附图附件建管处建管科行政容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第30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0条穗规函20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1条勘测信息类勘测信息勘测效果资料备案城市设计处备案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方法第10条树立工程规划验收修建工程规划验收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容许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穗规验证穗规函15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路途交通工程规划验收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容许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穗规验证15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管线工程规划验

13、收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容许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穗规验证15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城市雕塑与纪念碑规划验收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容许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穗规验证15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4条违法树立查处类修建工程违法树立查处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6条穗规函、穗规决70路途交通工程违法树立查处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6条穗规函穗规决管线工程违法树立查处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6条穗规函、穗规决城市雕塑与纪念碑违法树立查处法规监检处监检科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14、第46条穗规函、穗规决央求违法树立处分听证法规监检处监检科广州市违法树立查处条例第12条穗规函7依央求地下类依央求地下档案馆广州市政府信息地下规则第13条;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依央求地下政府信息试行方法穗规函15注: 本表的批复期限是指作出行政容许决议或行政审批决议之日。 重点工程、高校树立项目的批复期限见相关规则。 假设受理处科室与本表不符,请以分局实践状况为准。 1.2其他规则1.2.1操持除依央求地下政府信息业务外的规划树立业务应当提供IC卡号,初次来我局操持业务的树立单位和团体,应领先央求IC卡。1.2.2操持各项规划树立业务除了依据业务分类要求提交相应当的特定资料外,均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5、1.2.2.1立案央求表,勘测信息类业务提交备案央求表;1.2.2.2央求函:说明央求操持的事项的基本状况、操持缘由、操持基本要求和其他需求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状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正进程的说明;整治规划央求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央求的缘由、项目树立要求、地块基本状况和其他需求特别说明的事项。1.2.2.3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央求人委托代理人操持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白代理权限; 1.2.2.4央求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央求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自己有效身份证明;央求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16、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运营执照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担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均应当提交;其中操持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由区城市规划部门申报; 1.2.2.5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应当提交自己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操持修建类业务时,如代理人与央求人属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委托其他人操持的,应当停止公证。1.2.3操持各项规划树立业务要求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薄、自然人的房地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核对原件;其他文件的复印件应当标明与原件分歧并加盖树立单位公章。1

17、.2.4立案资料应当依照本篇顺序所列顺序编号、装订。1.2.5需延续行政容许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容许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央求。1.2.6本篇中的现状地形图应当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1.2.7央求和调整修建工程树立工程规划容许证提交的两套图纸,其中一套在立案央求时提交,另一份由具有资质,且经城市勘测行政主管部门容许的城市勘测单位放线后另行报送。2立案规范2.1树立用地类业务的立案规范2.1.1操持树立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供以下资料:2.1.1.1投资主管部门同意立项的有关文件或项目建议书同意文件,或投资备案注销证,但国度规则实行投资核准管理的树立项目除外;2.1.1.2按投资管理

18、权限由国度和省开展及革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树立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树立项目选址意见央求表;2.1.1.3区属单位应当取得区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初审意见;2.1.1.4路途及轨道交通工程央求树立用地,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对树立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附图;2.1.1.5乡村村民央求树立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央求村民住宅树立用地,应当按广州市乡村村民住宅树立用地管理规则提交以下资料:1各央求人户内家庭成员的户口薄、身份证明文件;2央求非公寓式住宅用地,应当提供经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查的央求人现寓居状况证明;3央求公寓式住宅用地,应当提供村民委员会和各央求人签署的乡村村民建房协议;4所在中心村的

19、规划同意文件、附图;(2)央求村经济开展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村被征用的土空中积证明;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给原征地单位的树立用地同意文件;2.1.1.6农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后成立的经济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央求住宅树立用地和公共配套设备树立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运用证或其他用地权属证明文件及附图、附件;(2)经区政府同意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3)城中村改造规划的批复文件、附图;2.1.1.7因政府公共工程征用或拆迁需求央求拆迁安排、复建用地,应当由担任拆迁安排的部门一致央求,并提交以下资料:(1)央求乡村村民住宅的拆迁安排用地,应当提交以

20、下资料:1市、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量和实践需安排户数的核准文件应当去除不契合安排规则的被拆迁户数;2拆迁双方签署的拆迁安排补偿协议;3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给原征地单位的树立用地同意文件;(2)央求复建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政府同意赞同拆迁后复建安排的同意文件;2市、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需复建的被拆迁物业总修建面积、总用空中积违章修建总面积应当予扣除;3拆迁双方签署的拆迁复建补偿协议;4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给原征地单位的树立用地同意文件。2.1.1.8在城市规划开展区以外地域央求树立项目选址,应当依照广州市央求运用树立用地规那么规则提交树立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1.1.91/500现状

21、地形图,假定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空中积超越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替代;2.1.1.10树立项目总平面关系布置图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限及拐点坐标、修建的平面规划、经济技术目的、现场照片。2.1.2新征树立用地操持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需提供以下资料:2.1.2.1已取得的树立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2.1.2.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树立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复印件;2.1.2.3树立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等;2.1.2.4区属单位应当由区城市规划部门加具规划审查意见;2.1.2.5乡村村民央求树立用地,应当按以下状况提交以

22、下相关资料在央求选址意见书阶段已提供的除外,但需在央求函中加以说明:(1)村民住宅树立用地应当按广州市乡村村民住宅树立用地管理规则提交以下资料:1各央求人户内家庭成员的户口薄、身份证明文件;2央求非公寓式住宅用地,应当提供经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查的央求人现寓居状况证明;3央求公寓式住宅用地,应当提供村民委员会和各央求人签署的乡村村民建房协议;4所在中心村的规划同意文件、附图; (2)央求村经济开展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村被征用的土空中积证明;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给原征地单位的树立用地同意文件;2.1.2.6农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后成立的经济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央求住宅树立用地和

23、公共配套设备树立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在央求选址意见书阶段已提供的除外,但需在央求函中加以说明:(1)城中村改造规划的批复文件、附图;(2)经区政府同意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3)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运用证或用地权属证明文件及附图、附件;2.1.2.7因政府公共工程征用或拆迁需求央求拆迁安排复建用地,应当由担任拆迁安排的部门一致央求,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在央求选址意见书阶段已提供的除外,但需在央求函中加以说明:(1)央求乡村村民的拆迁安排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市、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量和实践需安排户数的核准文件应当去除不契合安排规则的被拆迁户数;2拆迁双方签署的拆迁安排补偿协议;

24、3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给原征地单位的树立用地同意文件;(2)央求复建用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政府同意赞同拆迁后复建安排的同意文件;2市、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需复建的被拆迁物业总修建面积、总用空中积违章修建总面积应当予扣除;3拆迁双方签署的拆迁复建补偿协议;4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给原征地单位的树立用地同意文件;2.1.2.8投资主管部门核发的投资同意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注销文件;2.1.2.9树立项目触及国度平安、消防、文物维护、航空、通讯等部门的,应当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2.1.2.101/500现状地形图,假定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空中积超越10公顷,可用1/2000

25、现状地形图替代;2.1.2.11树立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限及拐点坐标、修建的平面规划、经济技术目的表、现场照片。2.1.3历史用地补办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需提供以下资料:适用于历史上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同意文件,但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历史用地权属证明或国有土地运用证的状况2.1.3.1有关用地权属证明文件如已取得的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核发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已取得的与相邻用地单位在用地界限上无争议的证明文件等;2.1.3.2有下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取得下级主管部门的意见;2.1.3.3区属单位应当由区城市规划部门加具规划审查意见;2.1.3.4拟在原历史用地上新建、扩建或改建

26、树立项目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投资主管部门核发的投资立项同意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注销文件;(2)属环保部门确定的在同意用地前应当停止环境影响评价的新建、扩建、改建树立项目,需提交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3)总平面规划图反映用地范围的界限及拐点坐标、修建的平面规划、经济技术目的表、现场照片;2.1.3.51/500现状地形图,假定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空中积超越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替代。2.1.4换发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需提供以下资料:适用于拟在1991年1月1日前取得国度树立征用土地通知书的树立用地上新建、扩建或改建树立项目的状况2.1.4.1

27、已取得的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国度树立征用土地通知书;2.1.4.2已取得的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赞同运用土地通知书或用地权属证明文件,并应当附上由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产权界限图、坐标;2.1.4.3投资主管部门核发的投资同意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注销文件;2.1.4.4属环保部门确定的在同意用地前应当停止环境影响评价的新建、扩建、改建树立项目,需提交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2.1.4.5区属单位应当由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加具规划审查意见;2.1.4.61/500现状地形图,假定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空中积超越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替代;2.1.4.7树立项目总平面规划图标注用地范围的界限及拐点坐标、修建的平面规划、经济技术目的表、现场照片。2.1.5分解核发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需提供以下资料:适用于拟在1991年1月1日前取得国度树立征用土地通知书的树立用地上新建、扩建或改建树立项目的状况2.1.5.1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以下资料:(1)原树立用地规划容许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2)原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意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3)其他历次批复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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