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河3吠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 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其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河北大学关于设立 本科生第二课堂素质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选修部分)的意见 (试行),制走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属于实践课程模 块z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学生(下均指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第一 课堂学分外,还必须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拓展教育活动,凡在学院、 学校认可的各类素质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达到相应要求者,按规 定
2、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第二课堂素质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 间须取得至少8个素质学分(其中含3个限选学分),否则视为 未完成总学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作结业处理。每学年取得素 质学分1.5分(含限选)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本学年度的奖学 金及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第四条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是学校施行素质拓 展学分的管理机构,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 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 证监督等工作。第五条各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分部及各活动组织单位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科生素 质拓展学分的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第六
3、条学生在新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填写内容 进行奁验核实,有问题者可以向院级或者校级管理部门提出修改 申请。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 殊情况未修满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第八条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于每年的四月对累计修满 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确走无误后颁发相应 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第九条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每一学年对学生素质拓展 学分进行一次统计。学分评分分为团队成员和个人两种 身份,素质拓展项目参与时作为三人以上的团队中的成员则为 团队成员,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则为个人身份。第二章细则第十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细则1理论
4、学习级别国家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类型表影参加表彰参加表影参加表影参加表彰参加学分20.51.80.31.50.21.00.10.50.052.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应定期开展活动,让学生多了解团部的最 新动态,学生应积极参加班级会议和团支部活动,经考核无迟到、 早退或无故缺勤现象者,每学期记0.2学分。(共:L6分限选)3.争优创先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下表进行:获奖等级获奖内容分值国家级优秀干部2.0学分三好学生2.0学分优秀团员1.9学分团学活动积极分子1.9学分甘Ah1 O狞八省 级优秀干部L8学分三好学生1.8学分优秀团员1.7学分团学活动积极分子1.7学分其他1.7学分市 级优秀干部L5学分
5、三好学生1.5学分优秀团员1.4学分团学活动积极分子1.4学分其他L4学分g优秀干部1.0学分三好学生1.0学分优丟闭吕兰令团学活动积极分子0.8学分”十佳百强”中的十佳1.0学分十佳百强中的百强0.8学分其他0.8学分院系级优秀干部0.5学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0.5学分优秀团员0.4学分团学活动积极分子0.4学分十佳百强0.5学分其他0.4学分获奖等级及内容 分值4.奖学金具体分值和项目z可参照下表进行:国家级及以上特等2.0学分1.5学分二等1.3学分P1.2学分其他1.2学分校级特等1.0学分0.6学分二等0.5学分tT0.3学分单项奖学金0.2学分其他0.2学分5 .学生参加其他形
6、式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的活动,如获得证 书经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不分等级均可获得0.3个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6.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学生凡有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危济困等行为者,一经核实,可申请获 取0.4个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7.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必须获得2个 以上学分(包含0.4学分的毕业德育答辩在此前提下,学校 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8.学生在素质拓展证书上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的纪录 项目达到8项以上,经申请并获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 可取得最高1个学分。9 学生凡有违反校级校规等行为,被
7、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者,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第十一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评分细则1学生获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奖励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下表进行:获奖等级及内容分值团队成员个人国家级及以上表彰1.5学分2学分参加1.2学分1.7学分省级表彰1.2学分1.7学分参加1学分1.5学分市级表彰1学分1.5学分参加0.8学分1学分校级表彰0.8学分1学分参加0.4学分0.8学分表彰0.4学分0.8学分参加0.2学分0.5学分2 .勤工俭学,其中参加校园勤工助学半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每学期记0.5学分;担任教师助理管理员半年以上并有单位 证明,每学期记0.5学分。3.学生
8、在校学习期间,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必须获得1个以上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社会实践与志愿 服务学分。4.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奖励学 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 算,不得累加记分。5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 动,学生个人参加校外相关活动,须事前征得学校有关方面同意, 方可申请录入其素质拓展证书,获取相应学分。6.学生以个人形式参加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如献 血、义务支教等)有证书或证明者,经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 中心核准后可获得0.5学分。7 学生以其他形式参加有关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活动
9、者,如获得证书经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不分等级 均可获得0.3学分。8 .学生在素质拓展证书上有关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的 记录达到6项(同时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以上,可获取最高1个学分;在一学年中注册志愿(公益)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达到第十二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评分细则1 学生参加多项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得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获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2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以正式出版刊物为准,进行科技发明以 国家有关资质单位的认定证明为准,学术论文或科技成果为合作项目的,原则上计分自第二完成人依次递减20% ”取整数记分。3.
10、参加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科学论坛(不分等级)者, 每学期记0.3学分。4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学 生个人参加校外相关活动,须事前征得学校有关方面同意,方可 申请录入其素质拓展证书,获取相应学分。5.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方面未能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若 其在素质拓展证书上对应方面纪录项目达到8项(必须有校级以 上的参赛经历)以上,经申请并获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 可取得最高1个学分6.学生获取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 目,可参照下表进行:项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分值课题专著国家级第一完成人3学分非竿人完成1.9学分省部级第一完成人2学分非第一人完成1.7学
11、分地市级第一完成人1学分n成 完 人-第 E TT分 学 3XI7 内 校 z( 级 校 学分 学 5 O成 完 人 第 E ITT分 学 8 O学术爰分 学 3令 学 R 7人 成 完- 第分 学 5 2分 学 32人 成 完 第分 学 2成 完 人 第 E TFT分 学 .9 IX人 成 完- 第分 学 .8成 宀五 人-第 E TFT分.7人 成 完- 第分 学 .5成 完 人-E TTT分 学 3人 成 完- 第分 学H人 成 完- 第分 学 5 0.令 学3O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竞赛级 家 国| 卜 IJ 亠3 q ?-32 ?-3 兰 ?优1 ?级 省7 上 以 /| 等分 学 2-
12、 Q1-3713 A 1分 学 4市级第一完成人等奖(以上)1.5学分二等奖1.3学分三等奖1.2学分优秀奖1.1学分参加0.3学分学校级M完成人1号呑笙旳n 労令n 7労令优秀奖0.6学分幺日幺口余tinn ?号呑院系级第一完成人一爭夕,1和卜、n r労令筲1夕n a当an 2寺a优秀奖0.2学分OR0.2学分Ttinn i労a7学生参加其他形式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如获得 证书经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不分等级均可获得 0.3学分。第十三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细则1学生参加不同项目文艺 体育比赛所获素质拓展奖励学分 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加多项比赛应按最高奖励成绩记分,
13、不 能重复累加记分。2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 学生个人参加校外相关活动,须事前征得学校有关方面同意,方 可申请录入其素质拓展证书,获取相应学分。3.在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未能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若 其在素质拓展证书上对应方面纪录项目达到8项(至少含有3 个校级)以上,经申请并获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可获 取最高2个学分。4 学生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奖励学分的具体 分值和项目,可参照下表进行:H 项值 分文艺、体育、心理比赛国 家 级分 学 5 2/(-分 学 2.4臬-分 学 3 2分 学 22奖 励 鼓 /( 奖 秀 优分 学 2.1分5 a省级
14、特分 学2全-分 学 .911银-分 学 .811分 学 .7奖 励 鼓 /( 奖 秀 优分 学61分 学5 a市级P 特分 学 511(-分 学 .411/(-分 学 311X)/ 奖 铜 / 奖 等 三分 学 .2)/ 奖 励 鼓 /(X 奖 秀 优分 学11分 学 3 0g特等奖(破纪录)1学分等奖(金奖)0.9学分一等奖(银奖)0.8学分二等奖(铜奖)0.7学分优秀奖0.6学分组织0.6学分参加0.2学分院系级特等奖(破纪录)0.5学分等奖(金奖)0.4学分一等奖(银奖)0.3学分二等奖(铜奖)0.2学分优秀奖0.1学分组织0.1学分参加0.05学分5 .学生以其他形式参加有关文化艺术
15、与身心发展方面活动 者,如获得证书经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不分等级 均可获得0.3学分。第十四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评分细则1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评分对象主要为学校认可的现任并 坚持一学期以上者各级学生团学组织中的学生干部与成员。2 .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获取学分应根据综合考评 后认定。3.学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各级团学组织,为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贡献力量;学生个人参加校外民间组织,须事前征得学校有关方面同意,方可申请录入其素质拓展证书,获取相应学分。4 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获得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下表进行:级别担任职务分值校级以上国家、省、市等学生干部2学分校聘团干助
16、理副书记1.8学分校聘团干助理主任1.5学分学生会主席1.5学分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3学分学生会部长、副部1学分学生会部员0.5学分社团联合会主席1.5学分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1.3学分社团联合会部长、副部1学分社团联合会部员0.5学分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协会第一负责人1学分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协会其他负责人0.8学分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协会部长、副部0.5学分级学生处学生助理1.5学分学生处各社团、协会第一负责人1学分学生处各社团、协会其他负责人0.8学分学生处各社团、协会部长、副部0.5学分副书记1.5学分学生会主席1.3学分学生会副主席1学分院学生会部长、副部0.8学分学生会部员0.3学分各
17、社团、协会第一负责人0.8学分级各社团、协会其他负责人0.5学分各社团、协会部长、副部0.3学分班班长0.8学分团支书0.7学分级学委0.6学分其他班委0.5学分有单位证明的参弓半年以上的工作0.5学分5 学生以个人身份在社会上参加工作有单位证明且有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者,经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不分等 级均可获得0.5学分。第十五条技能培训及其他学分评分细则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根据所学专业和社会发展需要” 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增强 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2 .学校在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方面对学生不作硬性的学分项目类型获奖等级或内容分值职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18、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等职业1学分资格资格证书证书获得国家级计算机四级及以上0. 5学分计证书三级0.2学分算二级0.2学分机其他不分等级0.3学分英语CET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0.2学分CET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0.1学分外其他属英语类的获得高级证书0. 5学分其他属英语类的获得中级证书0.4学分语其他属英语类的获得初级证书0.3学分托福、雅思成绩合格0.6学分类其他语种全国等级获得高级证书0.6学分考试获得中级证书0.4学分获得初级证书0.2学分其他不分等级获得证书0.3学分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记分,记分可参照下表进行:3.学生以其他形式参加有关技能培训及其他方面活动者,如 获得证书经校
19、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不分等级均可获 得0.3学分。第三章附则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时,各院系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分部 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河北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指导帮助学生遵照实施办法,顺利完成学业。第十六条新生进校后,各院系应根据新生名册组织学生查 验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第十七条学期初对审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学生,院系学 生素质拓展中心应及时取消其学分申请,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第十八条全校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 活动,对不负责任的组织单位和审核部门,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 批评,直至取消其相关资格。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从2008级本科生起 全面实行z 2008级之前本科生可参考执行。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河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对以上有关条款的增改,必须经校团委审直 通过后方可实行。河北大学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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