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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行为资料.docx

1、质量行为资料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汇总之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质量行为资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 二 00 七年三月说明:1、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凡本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各质量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要求对建筑工程质 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汇总(三个分册)内容及时填写、收集汇总和审查, 并为真实性负责。质监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重点监督抽查建筑工 程质量控制资料汇总(三个分册)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凡未及时收集 整理和汇总的,视同为缺项。2、本册所列资料涉及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2、、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过程动 态质量行为等质量行为资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存放在现场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 应在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质 量行为资料审查(初次审查时应核对原件)完毕,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方 案交底时交质监人员监督抽查。3、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保存单位法人章,并注明原件 存放地点。4、对同一条件(进度、施工单位等)多幢施工的标段工程,本册资料 可按标段整理、填写,工程名称填写标段所含工程的名称。对同一 条件的多幢(标段)监理工程,监理相关资料可按监理项目部填写, 并汇总至各施工标段的质量行为

3、资料中。5、工程竣工后,本册资料与江苏省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一并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存档,保存期不少于 10 年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质 量 管 理 人 员 ( 单 位 ) 变 化 一 览 表工 程 名 称 : 监 督 注 册 号 单位名称姓 名 资格证号姓 名 资格证号 变更时间姓 名资格证号 变更时间姓 名资格证号 变更时间建设 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 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 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施工 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监理 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各质量责任主体主要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命、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填

4、 写本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对本表内容核实签章后,连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 知书报质监站归档。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号: 单 位序 号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监理(建设)单位 检查意见检查依据建 设 单 位1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条例第十一条2需公开招标的,应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以及重 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建筑法第二十条条例第八条3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条例第十三条4必须实行监理的工

5、程,委托了监理单位监理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条例第八条5开工前,应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七条6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条例第七条7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GB50300 3.0.1规定第五条8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监理单位1应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条例第三十四条2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3审定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施 工专项方案等GB50319 3.2.2规定第十一条4监理规划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监理细则要详细具体,有旁站监理方案GB50319

6、4.1.2、4.2.15见证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苏建质(98)270 号文 二(2)6开工前,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起草会议纪要GB50319 5.2.9、5.2.107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应是本单位职 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总监理工程 师应经法人任命规定第六条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6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施工)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号: 工程进度: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承包 内容总包 专业承包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监理单位 检查意见检查依据1应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7、条例第二十五条2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 管理负责人条例第二十六条4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应符 合要求。并应是本单位职工,项目经理应经法人任命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第六条5项目经理同一时间只承担本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规定第七条6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还应配 备设备安装质检员)7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 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规定第九条8项目部应配备完整的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定第十条9现场应配备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经纬

8、仪、电脑和打印 机等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10施工单位在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建筑结构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规定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检查结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单位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监督抽查意见:质量监督员:年 月 日注:1、本表填写要求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 2、当建筑结构工程新增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时也对照本表进行检查并记录。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单 位序 号资 料 名 称证书号页码范围建 设 单 位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批准书3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

9、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开发企业资质证书7工程项目负责人任命、变更通知8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910勘 察 单 位1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任命、变更通知,技术负责人执业 资格证书34设 计 单 位1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任命、变更通知以及建筑、结构设 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3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45单 位序 号资 料 名 称证书号页码范围施 工 单 位1资质证书2项目经理任命、变更通知及项目经理、质量检 查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3现场质保体系、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一 览表4质量管理制度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筑结构工程专项

10、施工 方案企业审批意见和监理审查报审表6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情况汇总、审查表78监 理 单 位1资质证书2监理单位对总监任命、变更通知及总监、监理 工程师、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3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4监理人员变更一览表5监理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及机构设置一览表6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审批表7平行检验方案审批表检 测 单 位1检测合同(建设单位委托)2深基坑工程检测工作方案备案表3桩基检测合同备案资料4资质证书5检测人员上岗证7注:1、本表所列资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并编码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存放现场备查;2、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保存单位法人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点一、

1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资料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项目负责人 任 命 、 变 更 通 知编号:我单位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的 工程,1、特任命 (姓名)自 年 月 日(工程进度为 )担任 (岗位)资格证号 。2、原 (岗位) (姓名)资格证号 ,自 年 月 日 ( 工 程 进 度为 ) 变 更 为 ( 姓 名 ) 资 格 证号 。双方已进行了交接。特此通知法定代表人: 单 位(公章)年 月 日相关单位意见: 质监站签收:(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人员任命、变更的,分别在相应序号前的中打“”。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1、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12、、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项目负责人)任命、变 更等均应事先(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质监站。2、 依据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 7.4 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师(总监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即相关单位)同意。3、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 建筑结构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 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以上(含两 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建设单位项 目 质 量 管 理 人

13、 员 及 机 构 设 置 一览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一、人员基本情况: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职 称岗位及职务备 注12345678二、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项目负责人土建 安装 材料 技术负责人 见证员(现场无监理时)建设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依据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建设单位应 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 命,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二、勘察单位质量行为资料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项目负责人 任 命 、 变 更 通 知编号:我单位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的 工程,1、

14、特任命 (姓名)自 年 月 日(工程进度为 )担任 (岗位)资格证号 。2、原 (岗位) (姓名)资格证号 ,自 年 月 日 ( 工 程 进 度为 ) 变 更 为 ( 姓 名 ) 资 格 证号 。双方已进行了交接。特此通知法定代表人: 单 位(公章)年 月 日相关单位意见: 质监站签收:(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人员任命、变更的,分别在相应序号前的中打“”。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1、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项目负责人)任命、变 更等均应事先(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质监

15、站。2、 依据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 7.4 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师(总监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即相关单位)同意。3、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 建筑结构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 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以上(含两 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三、设计单位质量行为资料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项目负责人 任 命 、 变 更 通 知编号:我单位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的 工程,1、特任命 (姓名)自 年 月 日(工程进度为 )担任 (岗位)资

16、格证号 。2、原 (岗位) (姓名)资格证号 ,自 年 月 日 ( 工 程 进 度为 ) 变 更 为 ( 姓 名 ) 资 格 证号 。双方已进行了交接。特此通知法定代表人: 单 位(公章)年 月 日相关单位意见: 质监站签收:(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人员任命、变更的,分别在相应序号前的中打“”。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1、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项目负责人)任命、变 更等均应事先(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质监站。2、 依据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 7.4 条

17、,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师(总监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即相关单位)同意。3、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 建筑结构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 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以上(含两 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四、施工单位质量行为资料工 程 质 量 责 任 主 体项目负责人 任 命 、 变 更 通 知编号:我单位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的 工程,1、特任命 (姓名)自 年 月 日(工程进度为 )担任 (岗位)资格证号 。2、原 (岗位) (姓名)资格证号 ,自 年 月 日

18、 ( 工 程 进 度为 ) 变 更 为 ( 姓 名 ) 资 格 证号 。双方已进行了交接。特此通知法定代表人: 单 位(公章)年 月 日相关单位意见: 质监站签收:(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人员任命、变更的,分别在相应序号前的中打“”。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1、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项目负责人)任命、变 更等均应事先(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质监站。2、 依据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 7.4 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师(总监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变更应征

19、得建设单位(即相关单位)同意。3、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 建筑结构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 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以上(含两 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施工单位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及 机 构 设 置 一览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一、人员基本情况:序 号姓 名性别年龄职 称岗位及职务上岗证号备 注123456789101112131415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1、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 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

20、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应经法 人任命。质检员应有上岗证,施工员、资料员均应有培训证书。2、 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每一个工 程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30 层以上(含 30 层)或超过 100m 的高层 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应配备设备安装的专职质量检查员。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相关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如:公司质量技术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 专职质量检查员、操作工岗位职责等;质量管理制度如:项目总承包负责制度(分 包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进场制度、工程三检制度

21、、施工挂牌制度、质 量否决制度、质量文件记录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培训上岗制度等)。二、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安装)技 施 质术 工 检员 员 员资 材 安 安 安装 装 装料 料 技 质 资员 员 术 检 料员 员 员瓦 木 钢 架 油工 工 筋 子 漆工 工 工工 工 工 工 工长 长 长 长 长施工单位负责人: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应按本表设置,内容不全或局部不一致的可补充或适当调整。 单位(公章)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情况汇总、审查表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序号1234分包单

22、位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号分包专业、工程范围工程量(万元)分包项目负责人监理建 设 审查 意见建设单位是否肢解、指定分包分包单位资质(生产许可证)是 否符合要求分包是否在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 或经建设单位认可是否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并报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包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 符合要求并组织管理施工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是否自行完 成所承包的工程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审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审查人审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注:1、凡施工分包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均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质保体系等按本表进行审查;审查结论 包括“符合要求”、“建设单位肢解、指定分包”、“违法分包”、“转包”

23、等2、施工分包要求详见背面说明,其中钢结构、幕墙、门窗工程分包单位除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外,还应提 供生产许可证。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9 号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 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 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 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 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 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 的工程再分包。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24 号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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