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种核定申请操作手册网上办税系统功能拓展票种核定申请:用户操作手册版本: 改版记录版本发布日期描述作者复审批准2009-04-23初始建立变更记录变更编号日期变更项描述基线版本变更请求编号1目录票种核定申请:用户操作手册1.票种核定申请本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票种核定申请预录入,适用于已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的纳税人。1.1录入1.1.1功能说明本手册指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门户系统的网上办税用户,在网上录入票种核定申请预录入信息。 1.1.2操作途径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成功登录网上办税系统以后,从菜单“发票治理”中进入“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录入功能。界面如图:1.1.3操作界面票种核定申请
2、录入主界面如下:1.1.4操作说明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成功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后,在页面上方的菜单点击“发票治理”,进入发票治理页面;然后点击票种核定栏目下的“录入”,进入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页面。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页面如下: 2填写申请理由。3依照实际情形,修改发票经办人信息。若是要增加发票经办人信息,可点击下面的“增加”按钮。反之,点击“删除”。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留数据”按钮,保留本次票种核定申请信息。5系统提示保留成功,记下返回的受理号。6录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如以下图所示信息:1.1.5注意事项在录入进程中凡字段前有“*”的、所对应的输入框必需输入相应的内容。如:申请理由、
3、发票名称、月用票量是必填项目,发票经办人是可选内容。若是页面显示的经办人信息无误,请不要修改。请打印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以便前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效劳厅办理票种核定申请。1.1.6打印申请表纳税人录入申请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必需打印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经办人签名及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可持代开一般发票申请表及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手续。 1.2查询修改1.2.1查询1.2.1.1功能说明已录入票种核定预申请信息的纳税人用户可通过此功能查询已录入的票种核定预申请信息。1.2.1.2操作途径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成功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后,从
4、菜单“发票治理”中进入“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查询修改功能。1.2.1.3操作界面1.2.1.4操作说明可选择依照时刻起止查询;也可通过受理号查询。查询成功后如图: 1.2.1.5注意事项1.2.2修改1.2.2.1功能说明对以上的查询结果进行修改。1.2.2.2操作途径请参考“查询”的操作途径。1.2.2.3操作界面查询返回结果页面:修改页面:1.2.2.4操作说明在查询返回结果当选择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修改。对内容进行修改,并保留数据。保留成功,系统提示修改成功。若是纳税人已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效劳厅办理相关业务完毕后,再进入修改页面后对应的数据将不能再进行修改。1.2.2.5注意事项在修改良程中凡字段前有“*”的、所对应的输入框内必需输入相应的内容。1.2.3删除1.2.3.1功能说明对上面查询结果进行删除。1.2.3.2操作途径请参考“查询”的操作途径。1.2.3.3操作界面1.2.3.4操作说明在查询返回结果当选择需要删除的数据,点击删除。删除成功,系统提示删除成功,并更新查询列表。1.2.3.5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