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韶关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韶关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指南二一一年九月韶关市环保局、经信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目 录前 言.3一、总则.4二、操作流程.5三、材料备案.5四、资质要求.5五、技术要求.6六、检测验收.7附件1: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流程图.10附件2: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备案资料清单.11附件3: 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系统及测试点位置示意图.13附件4: 油气处理装置采样孔示意图.14前 言 为落实当前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减少车用成品油油气挥发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市民安全和健康,我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文件要求,
2、积极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并计划2012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油气治理单位必须到市环保、经信、交通、质监、安监办理资料备案工作,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为推动我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科学指导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管理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一、总则(一)本工作指南适用于韶关市现有及新增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治理后要满足GB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
3、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国家标准的要求和GB50156-2002汽车加油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二)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时,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有关规定,制订安全规章,配齐安全设备,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安全无事故。(三)加装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装置或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等功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等问题,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设备和管道的所有开口或接头的连接部件均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化产品。连接部件应相互匹配,并保证连接部位有效密封。(五)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装置的
4、设计和安装应为检测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预留相应的检测接口。(六)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枪不得采用电子式气液比调整装置,应采用机械式气液比调整装置。二、操作流程各加油站、油库以及油罐车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必须严格按照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流程图(附件1)进行,落实每一个步骤,严把每一道关口,确保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严格、安全、扎实、有效地进行。三、材料备案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需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审批)必须按照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备案资料清单(附件2)上报相关资料到市(县、市、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联审小组进行备案,经审查
5、同意后方可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下一阶段工作。四、资质要求(一)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加油站、油库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各油品经营企业要精心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先进技术和有实践经验的设计、施工单位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并应具备压力管道(GC2)、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2、油罐车改装单位资质要求。油罐车的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单位进行实施,改装单位应为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具有油罐车生产资质的单位和企业。(二)检测验收单位资质要求1、加油站、油库检测单位资质要求。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2、油罐车治理改造
6、的验收检测应由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测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三)设备防爆要求采用的油气回收治理防爆设备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防爆电气认证,设备的安装也必须由具有防爆等相应资质证书的人员施工。(四)油气回收设备资质要求油气回收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有关认证或CARB、TUV等国际认可的独立的第三方认证,设备代理商应具有设备厂商的授权。五、技术要求(一)加油站技术要求1.检测接口要求(1)加油机液阻和密闭性检测接口:在油气回收立管上设DN25丝接检测三通(图见附件3),安装球阀和丝堵,接口位置应方便检测。(2)后处理装置的检测接口:安装有后处理装置的加油站应在后处理装置出口处预留采样孔(图见附件4),样品途
7、经采样管和其他部件进入收集器的距离不宜超过300 mm,采样管外径为6 mm。2.在线监测系统、后处理装置的连接或预留接口(1)所采用的加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系统、后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其他装置应能互相匹配,设备、管线应满足连接要求。(2)在进行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时,无论是否安装后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在设计阶段均应设计包含后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在内的组成完整、功能完善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系统,在施工阶段均应同时将各种需要埋设的管道和电气与仪表线路等预先埋设。(二)油库技术要求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检测接口要求。处理装置油气入口和出口均须预留采样孔(图见附件4),样品途经采样
8、管和其他部件进入收集器的距离不宜超过300 mm,采样管外径为6 mm。(三)油罐车技术要求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系统按照GB20951标准进行。(四)系统调试要求设备和专用配件应由供货代理商配套提供,并指导现场安装和系统调试,设备供应商按章完成后应预先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保证系统安装和运行正常。(五)其它要求 加油站、油库、油罐车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施工改造前,必须清空所有储油设施及加油机中的汽油、柴油、油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确保油气回收治理施工改造的消防安全。六、检测验收(一)检测1、检测申请。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工正常运行30个自然日后,向具有检测认证资质单位申请检测;油罐车油气回
9、收综合治理完成后可直接申请检测。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申请检测时应按检测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2、检测的要求。检测期间,加油站、储油库应按照规定的检测要求配合检测单位做好检测工作。检测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经营企业承担。(二)验收1、各县(市、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联审小组负责组织验收。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申请验收应提交材料包括检测报告和验收申请表等相关资料。2、验收程序。在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到申报单位现场核查;核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事项作出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合格并检测验收通过的单位,发放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附件:
10、1. 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流程图2. 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备案资料清单 3. 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系统及测试点位置示意图4. 油气处理装置采样孔示意图 附件1: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流程图附件2:韶关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备案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描述数量1改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改造单位所属公司公章621998年9月1日后建成单位的改造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改造单位所属公司公章63改造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改造单位所属公司公章64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原件(主要内容包括治理目标及标准、实施方法、治
11、理进度安排、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组织保障包括在资金保障等措施)65治理改造技术方案和图纸复印件,加盖改造单位所属公司公章(技术方案中必须包括危险性分析及措施的内容)66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合同书复印件,加盖改造单位所属公司公章67安全责任书复印件,加盖改造单位所属公司公章68设计单位公司简介原件69设计单位压力管道、石油化工设计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等)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设计单位公章610油气回收管道施工单位公司简介原件611油气回收管道施工单位压力管道、石油化工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2、等)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管道施工单位公章612设备提供商授权销售、安装委托书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设备商公章613油气回收设备商公司简介原件414油气回收设备商防爆设备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设备防爆合格证等)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设备商公章615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单位公司简介原件616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单位防爆安装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设备安装防爆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加盖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单位公章6特别说明:油气回收改造单位在进行资料报备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以供工作人员现场核对。附件3: 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系统及测试点位置示意图附件4:油气处理装置采样孔示意图(用于加油站及储油库后处理设备)1 油气管道2 接管3233 法兰DN25-PN10 RF GB/T 9119-20004 法兰盖DN25-PN10 RF GB/T 9123.1-20005 采样管616 阀门7 管帽8 螺栓 GB 5783-2000 M12509 螺母 GB 6170-2000 M1210 缠绕垫D 1222-DN25-PN10 GB/T 462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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