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1 ,大小:81.19KB ,
资源ID:1220178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220178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会员(b****4)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标准Drawing standards for urban commercial network planning(征求意见稿) 目 次前 言为规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提高商业网点规划制图的质量和水平,正确表达商业网点规划的信息,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新忠、申冬华、贾世冬、鲍希超、孙美玉。本标准首次发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标准11范围2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网点规划制图的图纸分类及包含内容、图幅规格、图号顺序、图纸数量、地形图、图纸绘制

2、基本要求、城市规划用地与城市规划要素图例等内容。3 本标准适用于各省、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以及城市分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3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0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CJJ/T 97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32总体要求32.1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所包含的要素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即城

3、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有图题、图界、指北针、比例、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署名、编制日期、图标等。32.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宜在城市规划底图上绘制。32.3本标准未规定的内容,可参照城市总体规划制图标准或其他相关专业规划制图的规定执行,也可由制图者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但不得与本标准中的内容相矛盾。32.4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完整、准确、清晰、美观。33图纸分类及包含内容33.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可分为现状图、规划图、分析图三类。33.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现状图应是记录规划工作起始的城市状态的图纸,并应包括城市商业设施现状图及其他服务业、商业专项现状图。33.3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规划图应

4、是反映商业规划意图和城市商业规划各阶段规划状态的图纸。33.4分析图是表达地理关系、经济关系、产业关系等方面的图纸。本标准不对分析图的制图做出规定。34图幅规格34.1图幅规格可分为规格幅面图纸和特型幅面图纸。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幅面绘制的图纸为规格幅面图纸,不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幅面绘制的图纸为特型幅面图纸。34.2用于晒制蓝图的规格幅面宜符合表1的规定和图1的格式。34.3特型图幅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尺寸不作规定。34.4同一规划项目的图幅规格宜一致。表1 规格幅面基本幅面A0A1A2A3A4BL(mm)841118959484142059429742021

5、0297c(mm)105a(mm)25图1 规格幅面图纸尺寸示意35图号顺序35.1图纸的顺序宜按基础图排在前,规划图排在后;现状图排在前,规划图排在后的原则进行编排。35.2图纸缺省时,图纸编排顺序不空缺;图纸增加时,按照图纸性质插入到原图纸中,后面图纸应依次更改顺序号。36图纸数量图纸的数量应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规划内容的实际情况、规划工作需要表达的内容决定。37地形图37.1地形图应执行CJJ/T 97的相关规定。37.2对地形图的要素可根据需要作必要删减。38图纸绘制基本要求38.1图题38.1.1图题应是各类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的标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书写图题。38.1.2图题的

6、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图名(副题)。副题的字号宜小于主题的字号。38.2图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的图界宜执行CJJ/T 97的规定。38.3指北针、风向玫瑰38.3.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标绘指北针,指北针的标绘,应符合GB/T50001中的有关规定。38.3.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对风向玫瑰图不做规定。如标绘风向玫瑰,应符合CJJ/T 97的相关规定。38.4比例、比例尺38.4.1除与尺度无关的规划图以外,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必须在图纸标绘出表示图纸上单位长度与地形实际单位长度比例关系的比例与比例尺,比例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8.4.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图一律使用形象比例尺,形象比例

7、尺按照图2绘制。 注:图上一小格代表地形实际长度50米图2 形象比例尺参照图38.4.3比例尺可放在图例下方。38.5规划期限38.5.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上应标注规划期限。38.5.2规划期限的标注应符合CJJ/T 97的相关规定。38.6图例38.6.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均应标绘图例。图例由图形(线条或色块)与文字组成,文字是对图形的注释。38.6.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中,商业设施类图例按照本标准9. 2绘制,其他类图例应符合CJJ/T 97的相关规定。38.7署名、编绘日期38.7.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必须署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正式名称,并可加绘编制单位的徽记。38.7.2编绘日期是

8、指全套成果图完成的日期。复制的城市规划图,应注明原成果图完成的日期。修改的规划图纸成为新的成果图的,应注明修改完成的日期。38.8文字与说明文字与说明按照CJJ/T 97规定进行编写。39图例与符号39.1商业网点规划用地图例商业网点规划用地图例应能表示地块的商业使用性质,如表2所示。表2 商业网点用地图例使用说明代号颜色代码类别名称范围C210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10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220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

9、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240贸易咨询用地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230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40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30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W200仓储用地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39.2商业网点规划要素图例39.2.1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规划要素图例应用于各类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图中,表示商业现状、商业规划要素与规划内容。39.2.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规划要

10、素图例的选用宜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素图例编 号图 例要素名称所属系列说 明1食杂店零售商业2便利店零售商业3折扣店零售商业4超市零售商业5大型超市零售商业6仓储式会员店零售商业7百货店零售商业8专业店零售商业9专卖店零售商业10家具建材店零售商业11工厂直销中心零售商业12社区购物中心零售商业13市区购物中心零售商业14城郊购物中心零售商业15农贸市场零售商业16市场集中区商品交易市场17农产品交易市场商品交易市场18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商品交易市场19消费品交易市场商品交易市场20建材交易市场商品交易市场21汽车交易市场商品交易市场22其他交易市场商品交易市场23主城区商业城镇商业体系24重点镇商业城镇商业体系25一般镇商业城镇商业体系27区域商业中心城区商业体系28社区商业中心城区商业体系29商业街区城区商业体系30物流基地、中心城区商业体系31物流配送中心城区商业体系32宾馆酒店城区商业体系33会展设施城区商业体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