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习题第五章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习题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是我国刑法( )基本原则的表述。A、公平、公正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 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罪刑相适应原则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2、我国刑法规定了_法定原则,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和承担的_相适
2、应:死刑只适用于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答案:D解析:将此题作为填空题来做,不要提前看答案。依次填充的词语是:罪刑、罪刑、罪刑、罪行、刑事责任、罪行。本题考核对刑法基本原则熟悉程度。3、下列陈述中哪一个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情节相当严重性C、刑事违法性D、应当受刑法处罚性答案:B解析:犯罪概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本质特
3、征,三个基本特征是辩证的统一,缺一不可,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下列表述不属于犯罪客体方面要件是:( )。A、危害行为、危害结果B、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因果C、行为对象、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D、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答案:D解析:犯罪客体方面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因果、行为对象、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主观要件包括犯罪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注意两者的区别。5、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
4、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6、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
5、成犯罪答案:B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假想方位,事后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
6、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B项应入选。而且,正当防卫(未过当)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7、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涵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8、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
7、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答案:B解解:甲以强奸妇女的故意对乙实施暴力,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构成未遂。由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女子,误将男子当作女子实施奸淫的,无法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女子的性自由,只能成立强奸罪对象不能犯的未遂。9、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
8、D.犯罪预备解析:B 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10、共同犯罪是指( )A、两个自然人犯罪B、两个共同故意犯罪C、两个以上共同犯罪D、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答案:D解析:本题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2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11、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
9、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答案:A解析:A选项正确:根据院1998年第8号司法解释,亲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B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须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C选项错误:甲揭发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诈骗罪,属于立功。D选项错误:成立自首,必须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能构成自首12、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
10、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本题应当选B.13
11、、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5年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答案:D解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本条的解读应当分两部分,
12、一是对累犯不得假释;二是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14、依照刑法规定,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 )核准。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 D、中级人民法院答案:A解析:依照刑法规定: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核准。15、对下
13、列哪一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A、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B、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的C、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帐号、发票、证明的D、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答案:A解析: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A项情形应当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所以本题中BCD项都是错误的。16
14、、甲、乙二人出资10万元,同时通过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商业零售发票,虚填商品实物价值人民币50万元,骗取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以6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XX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后甲、乙又合谋将上述10万元资本金转移用于注册另一公司。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A、虚报注册资本罪B、虚假出资C、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罪D、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罪认定。犯罪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以取得公司登记,符合刑法第158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成立公司后又抽逃出资的,符合刑法第159条所规定的抽逃出资罪。17、某
15、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B、以偷税罪处罚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D、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04条第二款的特殊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的,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同时将已交纳的税款骗回的,骗回的部分依照刑法第204条第二款成立偷税罪,并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通说认为是对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的立法特例。18、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随后,该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
16、物卡,并告知其购物卡的价值为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后,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既遂,其次甲未能利用这一财物致其失效,属于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置,不影响犯罪的既遂。二 多项选择题1、已
17、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盗窃B、贩卖毒品C、抢劫D、绑架答案:BC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种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A、精神病人张某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B、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王某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李犯罪的D、醉酒的赵某犯罪答案:BCD解析: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
18、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A、未遂犯B、从犯C、预备犯D、中止犯答案:BC解析:根据刑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7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19、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正确答案应BC。4、实质的一罪是指虽只有一个行为,但这一行为具有特殊性,容易被误以为是数罪,但从犯罪构成来看,应当定一罪的犯罪。主要包括的情形有:( )。A、继续犯、想象竞合犯B、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C、惯犯、结合犯D、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答案:AB解析:我国的刑法理论通常将一罪分为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实质的一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主要包括两种情形:惯犯、结合犯;处断的一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连续犯、牵
20、连犯和吸收犯。5、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包括(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参加工作的权利C、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D、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答案:ACD解析: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6、2000年8月2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5年6月20日,甲又犯盗窃罪。对于甲的量刑,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甲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B、甲不构成累犯C、对甲的盗窃罪单独定罪处罚D、对甲应当数罪
21、并罚答案:BD解析: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是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的(刑法第73条),在题目中应该是从2000年8月21日到2005年8月20日为缓刑考验期。甲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对甲应当撤消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故D选项正确;但本身不是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AC选项错误。由于缓刑不是刑罚执行方式,无论缓刑考验期满后还是期满前,都不能成立累犯,故B选项正确。7、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罪B、某乙犯过失爆炸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动罪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
22、人罪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l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答案:ABD解析: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处理原则。成立般累犯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以内。所以AB项应入选,而C项因前罪是过失犯罪排除,D项则实际是在假释期满第3年犯罪。也应选。8、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B、国有公司的董事C、国有企业的经理D、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答案:BC解
23、析: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构成此罪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不包含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和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9、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B、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C、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D、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答案:ABD解析: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人和投标人。10、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24、罪B、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C、明知对方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答案:ACD解析: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三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11、下列
25、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答案:A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所谓归个人使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
26、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故选AB项。12、甲为了能使乙减轻处罚,送给正审理乙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合议庭审判员丙5万元,在审判委员会上,丙试图为乙开脱罪责,但未能得逞,于是丙将收受的5万元还给甲。甲经过思想斗争,到司法机关主动交代了自己向丙行贿的行为。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甲的行为应以行贿罪论处B、对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中止C、对甲应当适用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处罚规定D、对甲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答案:AD解析: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甲显然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自然构成行贿罪,因此选A项。受贿罪是一种行为犯,只要受贿人实际
27、收受了贿赂,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正当或不正当的利益,都构成受贿罪。本题中,丙收受了甲5万元,就已经是受贿罪的既遂,他在事后退还赃款不影响他先前行为的性质,不能认定是受贿的中止,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刑法第390条第2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刑法分则对于行贿罪的自首的特殊规定。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这种行为,就应适用刑法这一条的规定,而不是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不选择C项。故本题答案为AD.13、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且已受过治安处
28、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BCD解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陈某利用职权的行为导致5名无罪人员被抓,应当属于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即A正确,不应选。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表现形式和主观要件不同。滥用职权罪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不该为而为;而玩忽职守
29、罪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表现为该为而不为。14、下列罪名中,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C、票据诈骗罪 D、信用证诈骗罪答案:CD解析: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犯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照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刑可以判处死刑。三、案例分析题(一)甲(15周岁)先后与乙(15周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与丙(17周岁)敲诈他人财物5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与丁(13周岁)抢劫他人财物1500余元。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C、故意杀人罪D、抢劫罪答案:CD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甲才15周岁,甲的盗窃,敲诈勒索行为不是八种特殊犯罪行为,本题正确答案应选CD。2、对丙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B、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答案:AD解析: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对乙、丁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