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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论文同名3742.docx

1、经济学原理论文同名3742经济学原理论文(同名3742)经济学原理选修课期末论文浅谈民间融资立法现状及其完 善 姓名:张志立 学号:105010540096 系别: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专业:生物工程于经济发展上。(三)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 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就必须制定用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律制度。效率是经济和法律共同追求的目标,法律规则提供了一种稳定可靠的预期,它使得交易双方把对对方行为的判断建立于法律规则的基础之上,从而降低交易费用。同样,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能够使民间融资活动中各方的交易费用减少,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率的目的。(四)实现社会正义的需要 社会正义的实现离

2、不开法律。法律对正义的实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正义的初次分配,即法律通过对社会各种利益、利益和负担的分配来实现正义;二是对正义的再次分配,即通过对社会利益冲突的解决来实现正义。民间融资自产生之日起不仅受到国内正式融资市场的歧视和打压,而且甚至也不能享受与外资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陆续废除了一些与世贸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但民营经济所遭受的不平等对待在诸多领域仍然存在。因此,民间融资相关的法律制度必须进行调整,以使民间融资受到平等的对待,在民间融资受到不法侵害时给予平等的保护。 民间融资立法现状(一)法律规定不健全,缺少适用依据由于缺少专门的民间融资立法,民间融资活动长期处于

3、一种模糊的状态,使民间融资长时期处于“灰色金融”的地位,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缺位、征信体系的不健全、对消费型借款人权益的保障不足等形成法律真空,导致借贷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限制了民间融资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 民间融资的大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没有具体的细则安排,缺乏可操作性,至今没有一部系统的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律规范,有的只是散见于如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一些条款性规定中,这些规定稳定性差,不易于民间融资者掌握。而且,很多民间融资行为都发生在私人或民营企业发展初期,这些民间融资具体操作者的法律意识一般不强,掌握起来难度很大。这种

4、状况不但不利于民间融资的参与者自律及操作,也不利于金融业调控,从而妨碍其健康发展。(三)法律规定滞后,效率低下 民间融资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民众创业就业,促进资金资源配置与利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相关法律却不赋予其合法地位。另外,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银行存贷款利率的4倍,但实际上很多民间借贷都处于2至3倍的利率,此规定与实际情况有很大距离,规定的限额过高,反而助长了高利贷的泛滥。除此之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工具推陈出新,金融衍生产品也不断出现。在此背景下,如果原来的法律规定缺乏前瞻性,而在未来的立法过程中又不能及时地根据经济

5、发展需要及时修订,那么法律规定不仅不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相反,会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四)法律效力层级低,存在冲突 纵观我国民间融资的有关法律规定,除少部分属于全国人大通过的基本法律外,多为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多数规定法律效力层次较低,缺乏稳定性,不利于推动相关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法律规定之间还存在冲突,如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利息,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而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等等。法律规定明显冲突的现象,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中经常出现。民间融资立法的完善(一)确立民间融资立法基本原

6、则 1.尊重实践原则。在民间融资市场中,政府的适度干预要建立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主导性作用的基础之上,对于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应当介入。民间融资立法应当立足于实践,充分尊重市场的选择,以立法设定民间融资的市场准入条件,明确权利义务的分配机制,并通过政策引导,使民间融资发挥其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优点,克服其对金融市场的危害。 2.规范统一原则。我国民间金融所依据的法律主要是民事法规,尤以合同法为主。融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交易关系,资金的供需双方通过订立借款合同完成交易,合同法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保护,民法通则、担保法等也对民间金融予以了规范和保护。但是,一般性法规无法满

7、足民间金融运行的需要。需要国家制定详细的民间金融运行的法律,包括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控股、参股比例,设立方式等等),经营模式、资本金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浮动范围、市场退出机制等,要比正规金融的制度还要规范,才能使民间金融有秩序的发展。 3.金融安全原则。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金融秩序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因此,应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对待民间融资,就民间融资制定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防止民间融资对经济安全的负面影响。要制定和实施充分反映民间融资市场参与各方利益的法律法规,尊重其财产自主权,让市场运行

8、公开透明,让风险与收益对称,合理监管,校正市场主体逐利行为对经济安全的危害,维护公正和谐的市场秩序。确保民间融资主体在平等的前提下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规范地开展业务,稳健地发展经营,有效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的繁荣和稳定。(二)完善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制体系的建议1.清理现有关于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定,统一立法。具体如下:首先,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及时修改现行关于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定。应根据经济发展现状,对现有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对适合当前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适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阻碍民间融资的规定,要及时修订。同时,要积极

9、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辩证吸取其立法的科学之处,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其次,建立一套系统而完善的民营金融法律运行体系。应尽快研究出台诸如民间借贷法、放贷人条例、民间金融管理条例等效力等级较高的、统一的法律规定,为民间融资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以规范、约束和保护正常的民间融资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将一些不属于违法范畴的“灰色金融”规范化。2.加强民间融资监管,防范系统风险。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立法明确民间融资的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处罚措施等。建立民间融资的登记、指导和监测制度。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进行统计,具

10、体登记其借贷双方主体、金额、期限、利率、用途以及抵押担保等要素,并以此登记作为处理有关民间融资债务纠纷的依据。民间融资建立登记制度后,尽快明确相关管理部门或成立民间金融管理组织,规范管理民间融资行为。政府要加强利率指导作用,实行有管制的民间借贷利率。同时,应建立民间融资定期监测机制。 二是改进民间融资监管方式。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应遵循以下三个标准:稳定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建立金融监管制度对民间融资发展的意义在于金融监管能防止民间融资的金融风险,从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对民间融资实施适度监管,可以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危机出现,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另外,金融监管能保护民间融资市场上存款人

11、和投资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当前经济转轨时期,由于经济和金融体制的变革,原有的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金融市场的需要。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大量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我国金融体系运行规则必将随之变化,因此金融监管也必须适应金融体系运行规则予以变化。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模式应采取谨慎性监管,确定对民间融资机构的外部限制和约束,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管法和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市场进行谨慎性监管。在监管内容方面,要改变原先只重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行为的合规性监管,突出民间金融风险监管,强化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和流动性管理。其中对新成立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

12、审查包括:最低资本额要求、经营的业务范围、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内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在监管方式上,要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的转变、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时刻关注、控制、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机构的风险。通过现场审核和间接监管等实现对民间融资市场的多元化监督。此外,还应该包括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从业水准。参考文献:1.戴建志.民间借贷法律实务m.法律出版社,19972.姜南等著.中国企业融资问题法律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3.黄向红.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民间借贷软环境j.改革与理论,20094.彭晗.放贷人条例的制定中应考虑的问题及其国际经验j.百科论坛,2009(3)5.万鲲锋,丰秋惠.对浙江民间借贷再趋活跃的分析和建议j.观察思考,2009(5)6.黄建章,许洋洋.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规范探讨.经济研究,2009(3)7.张燕,张汉江,李晶晶.新农村建设中民间金融风险的法律规制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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