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55KB ,
资源ID:1201874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20187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木工_精品文档.doc)为本站会员(b****2)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木工_精品文档.doc

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上海新马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叁和项目部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方承建的 叁和名都城二期 工程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其中的木工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项目1) 工程名称:叁和名都城二期工程2) 地 址:通州市世纪大道299号3) 承包范围:3#房 1 轴 21 轴、 14# 房所有木工工作第二条:施工工期1) 根据甲方工地施工进度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人员进场必须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 乙方施工人员到位后

2、按甲方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得随意调动,要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如未获得甲方同意擅自撤离现场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3) 如因乙方原因拖延进度,对照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2007年春节前3#房必须封顶,故乙方现场配足施工人员(不少于30人),如发现乙方确实没能力确保进度,甲方有权单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 乙方如无故停工一次,罚款2000元。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半月内通知乙方进场,如接通知3天内不能进场,作为乙方违约,本合同终止。第三条:质量标准及要求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

3、施工技术质量交底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按照GB50204-2001以及江苏省地方标准进行施工,如未能达到规范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所浪费的材料;2)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前,必须先做好班组的自检互检工作,再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时间内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经整改后复验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有关罚款措施,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 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把工人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人员调动要在花名册上调整。严禁家属及小孩等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工人宿舍区,若被甲方在施工现场查到每

4、人每次罚款500元,不服从劝告擅自混入施工现场而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指花名册上无名单的)。情况严重的及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2) 乙方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的非成年工,不得使用50周岁以上的的老年工,乙方必须遵守执行,一旦被甲方在施工现场查到每次每人扣罚1000元。违反规定擅自使用以上人员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全责。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于施工所必须拆除的围栏、照明、文明施工设施,应在做好一定的安全保护临时措施的前提下,经甲方认可后才能施工,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被拆除的设施。若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

5、生的费用。4) 乙方严禁在宿舍擅自拉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设备外,并罚款500元/只。严禁打架闹事,如发现打架闹事每次罚款1000元/次,并清退出工地。严禁在食堂无理取闹,对食堂有意见可通过班组长向项目部反映,如发现有无理取闹者,每次罚款500元/人。5)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进行处理。甲方施工安全设施、设备齐全的情况下,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后发生违章安全事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夜间五照明擅自施工,或劳防用品不按规定使用,走路自行跌倒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

6、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6) 施工现场必须随时做好落手清工作,不可有浪费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100500元每次,所浪费材料另行计算。工期考核由工地项目经理根据进度计划的安排为考核奖惩依据。7) 乙方应爱护甲方各种设施,并根据甲方的标化要求搞好宿舍的整洁卫生和布局,甲方对乙方实行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处1001000元之间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者可重复罚款。8) 本工程创南通市文明工地及通州市优质工程,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南通市文明工地及通州市优质工程不能达标的,处以 0.5 元/(砼接触面积)的罚金,在结算时扣除。第五条:承包内容模板分项工程:3#房 1 轴 21 轴、 14# 房

7、所有木工工作1) 所有结构内木工的配模、制模、支模、拆模、模板清理、起钉及制模配合时的电焊;2) 钢管、扣件、模板等相关材料进场的卸货、搬运、堆放等;3) 涂刷脱模剂,水平及垂直运输材料到制模点,浇砼时的看模;4) 乙方在配模过程中,0以上严禁锯割成块新模板及整根方料,凡阳台、楼梯、梁底板及旁板必须首先使用现场的旧模板;0以下一律使用旧模板配制; 19 #房一律使用旧模板配制(如乙方不能按要求使用旧模板、旧方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每次200元的罚款);5) 预埋件的安放、拆模后的清理、整理、爆模后的打凿修补;6) 成型产品的保护;7) 每层小轴线的定位(项目部负责放大轴线);8) 施工工作面、木

8、工加工点、木工堆场的材料整理以及木工棚的防火工作;9) 撑砖、定位筋的电焊、止水螺杆的制作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作专业指导;10) 与木工有关的机械清理、维护;11) 一切与木工有关的基本工作及落手清工作(工完场清),12) 临时设施(如塔吊基础、临时房的门窗、临时路等)不计人工;13) 现场不计任何形式的点工;14) 主体验收前所有砼的剔凿工作。第六条: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1) 根据砼接触面积 12 元/(其中包括洋钉、封条带及施工所必需的小型工具等)2) 2007年春节前付所做工程量的 75 %,待工程完后工付至本工种所做工程量的 80 %,余款在2008年春节前付清。3) 乙方自带生活费

9、 壹 个月,以后每月甲方根据乙方在项目部登记的人数每人发放 400 元。(每月凭在项目部注册的人员数量发放生活费,并由乙方负责制作工资发放表)。第七条:违约责任1) 乙方分包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如再发生分包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所完成工程量待竣工结算后按完成量的50%结付。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3) 乙方承包负责人实行自负盈亏,其施工班组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由乙方负责,关于民工工资全由乙方

10、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4) 乙方承包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本工地每月出勤25天,每少一天罚款500元。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 本合同从签字盖章日起开始生效,待工程圆满完工,工程款付清完毕,合同失效。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另定,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本合同与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生效,乙方在施工中由于未按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九条:附则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黄忠 ,乙方派 朱建国 为双方各自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条款的执行。2) 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甲方有权责令其清退出场,乙方必须接受。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4) 其他:结算时合同内的单价、包干价一律不得调整;5)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发包人: 承 包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订。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