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666.7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今后这些标准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
2、标准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65泵站设计规范GB/T1645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NY/T309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TD/T1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L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207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SL265水闸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3.2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
3、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规范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3.3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块。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3.3.1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海口。3.3.2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3.4山垄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的丘间和内陆山间谷地的田块。3.5 梯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坡地上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台阶形田块。3.6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水量(或流量)与渠首引入总水量(或流量)的比值。3.7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
4、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3.8田间水利用系数:净灌水定额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单位面积灌水量的比值。3.9灌溉设计保证率:是以灌溉设施供给灌溉用水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数,用符号“P”表示。如P90则表示灌溉设施在长期使用中平均每100年可保证90年正常供水,其余10年不能完全满足。3.10机耕路类型与路宽3.10.1干、支道:系指村与村、乡(镇)、县、国家公路连接的道路。3.10.2田间道:系指田块与村庄,乡村道路或其他公路连接的道路。3.10.3生产路:系指田块与田块连接的道路。4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指标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指标见表1。表1不同地貌类型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指标项目类型平原地区
5、(洋田)低山丘陵地区(山垄田、梯田)田块形状格田格田梯田田地连片(hm2)603010小格田面积(m2)250020001500地下水位(cm)6080耕层厚度(cm)15障碍因子基本排除(旱、涝、浅、冷、烂、瘦、酸、锈、污等)耕层土壤理化性状有机质g/kg2020252530碱解氮mg/kg10080有效磷mg/kg108速效钾mg/kg10080酸碱度5.57.5层耕质地砂粘适中(轻壤重壤)田间排灌工程排灌设施排、灌、沟、渠、井(机、电)配套齐全田间水利用系数0.95、渠系水利用系数0.75、灌溉水利用系数0.70排水标准防洪10年一遇;排涝5年一遇。灌溉设计保证率9080机耕道路建设工程
6、干支道行车情况通行大型农机具、农用车辆路面宽(m)56田间道行车情况通行农用车辆、农业机械路面宽(m)34生产道行车情况中,小型农业机械路面宽(m)22.5水稻产量/季kg/hm27500675060005耕作田块形状规划设计5.1耕作田块方向应保证耕作田块长边方向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宜选用南-北向;在丘陵、山区,耕作田块方向应平行等高线设置;在风蚀区,应与当地主害风向垂直或与主害风向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o方向布置。5.2耕作田块长度田块边长应根据作物类型、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以及排水畅通度等因素确定。5.3耕作田块宽度耕作田块宽度应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
7、溉和排水和防止风害等要求;同时应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5.4田块的地下水位耕作田块田面高程应满足农作物排渍的要求,即田面高程EE0+d(E0为所在田块最高地下水位的高程,d为设计排渍深度)。水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d=0.6m,旱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d=0.8m。5.5耕作田块形状5.5.1要求外形规整,长边与短边交角以直角或接近直角为好,形状选择依次为长方形、正方形、梯形、其他形状,长宽比以不小41为宜。5.5.2在地形较复杂或具有曲线边界的地段上设计田块时,在不过多减少机组工作单程长度的情况下,应使田块短边配置在曲线边界上,以保证与田块长边平行的要求,见图1。5.5.3在三角形地段上设计田块时,为
8、保证两个长边平行,便于沿长边进行耕作可将三角形地段三条中线的交点作平行于各边的平行线,划出三个梯形田块,见图2。5.6耕作田块对土壤理化性的要求5.6.1耕层土层厚度应在15cm以上;特殊情况下,耕作层厚度应能保障一般大田作物的正常生长。5.6.2耕层有机质含量一般不低于2%;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肥力满足作物生长发育所需的最低要求。5.6.3耕地pH值一般要求在5.57.5之间;耕层含盐量0.3%;特殊情况下,可以稍微放宽,以不影响出苗为限。5.6.4质地以砂壤至壤土为佳,不宜是极端的砂土或重粘土。5.7耕作田块细部设计的要求5.7.1平原地区(洋田)设计平原地区以种植水稻为主,水田宜采用格田形
9、式。格田设计必须保证排灌畅通,调控方便,并满足水稻作物各生长发育阶段对水份的需求。格田田面高差应在35cm以内,长度保持在80120m,宽度以3040m为宜。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以2030cm,埂顶宽以1520cm为宜。5.7.2低山丘陵地区(山垄田、梯田)设计低山丘陵地区宜修筑梯田为主。根据地形、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的不同将其修筑成梯田。梯田田坎设计应坚持安全,占地少,用工省的原则。梯田规格及田坎形态宜因地制宜,视地形、地面坡度、机耕条件、土壤的性质和干旱程度而定。梯田应尽量集中,并考虑防冲措施。土质粘着力愈小或田坎愈高,田坎外侧应愈缓;一般可选用5080度,内侧可选用6585度;田坎稳定
10、性要求按土力学方法进行计算。梯田田面长边应沿等高线布设,梯田形状呈长条形或带形。田面宽度应考虑灌溉和机耕作业要求,地面坡度515度,田面宽度可设计为510m为宜。修筑田坎材料可用土料、石料。各地可因地制宜,从稳定性、占地面积、用工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用最适合的田坎材料。6田间排灌系统工程规划设计6.1水土资源平衡分析6.1.1根据片区内现有水土资源,对土地利用结构,农作物种植结构,灌溉用水方式,用水量及片区内人、畜用水,工矿企业用水等情况,经分析比较后,确定工程规模。6.1.2根据片区内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条件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山、水、田、路、居民点、工矿用地等进行统一规划确定用地比例。6.1
11、.3根据自然、土壤、种植习惯,土地、劳力等资源条件,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在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按作物种类及重要性,分区确定各种作物种植面积和复种指数。6.1.4根据作物种植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种作物和生活、工业用水定额和用水量。根据现有水资源情况进行水量供需平衡分析计算。6.2灌溉设计要求6.2.1设计灌溉工程时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6.2.2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构成、灌区规模、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确定,但不得小于90%。6.3排水设计要求6.3.1排涝标准的设计应根据暴雨重现期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一般可采用
12、510年,或参照经国家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过的地方性法规。6.3.2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河网和湖泊的调蓄情况,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以论证确定。旱作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13d排至耐淹水深。6.3.3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有关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表2选取。表2几种主要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农作物生育阶段耐淹水深,cm耐淹历时,d甘薯71023大豆开花71023水稻返青分蘖拔节孕穗成熟356101525202530
13、3512234646466.3.4设计排涝模数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分析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排水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生产发展水平等,选用经过论证的方法计算。6.3.5设计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渍时间和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或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1.3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40.6m;旱作耐渍深度可取0.30.6m,耐渍时间34d。水稻田适宜渗漏量可取28mm/d。6.3.6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位应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高度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应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
14、能在晒田期内35d将地下水位降至排渍深度。6.3.7适于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的设计排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农业机械耕作的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可采用0.60.8m。6.4排灌沟渠规划布置原则6.4.1排灌沟渠在水源和容泄区水位既定的条件下,尽可能获得最大的自流灌溉和排水面积。灌溉干渠应尽可能布置在灌区的最高地带或沿分水岭布置,选定较小的纵向比降。6.4.2沟渠布置应保证工程费用少、渠道输水损失小。布置沟渠时,应充分利用和改造原有的水利设施,紧密结合地形,尽可能避开岗丘、洼地、池塘和高速公路,尽量使沟渠的比降与地面相近似,以减少工程量。6.4.3沟渠选线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在不影响农田用水合理调节下,应
15、做到排灌系统所占用的土地与其所控制的土地总面积之比为最小,有条件地区应采用地下沟渠。6.4.4渠道布置应考虑上下级渠系协调配套,应与排水沟道统一规划,并为其他项目规划的合理布局创造良好的条件。上下级渠道应垂直相交,但根据地形、地势条件,允许有一定的偏角(约2030度);支渠以下的渠道应为田间机械作业创造条件,必须同田块、道路、林带、居民点等规划综合加以考虑。6.5田间排灌沟渠布置田间排灌沟渠,包括斗、农级固定沟渠、及其所包围的田块内部的临时沟渠(毛渠、毛沟及输水垄沟等),前者沿田块边界配置,后者设置于田块内部,见图3。布局时依自然条件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类型。图3平原地区灌排系统组成6.5.1平
16、原地区的排灌沟渠的布置:可根据其相对位置和不同作用,有以下三种基本布置形式。6.5.2丘陵、山区田间渠系布置:要求是开好一套沟渠,健全排灌渠系,实现山、田分开。“月”字形布置,每隔34条排水沟,开一条深1m左右的降水沟,以降低地下水位。对于冷浸严重的冲田,可沿坡脚开挖环田沟,拦截冷泉水,其沟底低于地面0.81.0m。冲宽超过100m以上,可开剖腹沟,再垂直冲田走向开排水沟多条,呈“用”字形或“册”字形布置,剖腹沟主要排泄田面水和地下水,要求深、窄,其沟深1.21.5m,底宽0.81.0m,沟底要低于田面0.81.0m左右。6.5.3沟渠深、宽度参考指标表见表3表3沟渠深、宽度参考指标表渠、沟级
17、别深度(m)底宽(m)口宽(m)干渠1.10.400.85支渠0.80.250.60灌排两用渠1.10.4010.4(边坡比)干沟10.250.7支沟0.90.250.65农沟0.80.250.6隔水沟0.90.210.4(边坡比)说明:1、沟、渠的断面是以流量和流速确定的,小型灌溉都以窄深式的沧槽为主。2、土质渠道的深宽指标应通过设计确定。6.5.4田间排灌沟渠控制范围见表4表4田间排灌沟渠控制范围参考值渠别控制面积(hm2)长度(m)间距(m)布置说明斗6020010003000以分渠或引渠长度为准400800。布置斗渠以自然地形为主,适当照顾行政区划,如村界等。分122016最宜斗渠单面
18、开分渠400800;斗渠双面开分渠因地而定。100200为斗渠的辅助渠道。灌溉面积较大的斗渠,需设分渠,斗渠间距及灌溉面积较小,可不设分渠。引(毛)61210最宜100500100300增加为最末一级固定渠道。U型排灌沟31510050060150一般由支渠引水,垂直于田埂方向布置,流量2025L/s。顺12100350单面开腰渠双面开腰渠60100一般由引渠引水与引渠垂直,顺田埂方向布置。一条顺渠可同时开两条腰渠。流量1015L/s。腰(输水沟)0.20.450为灌水沟或灌水畦的长度。一般垂直埂方向布置。一条腰渠可同时开12个畦或48条直形灌水沟。流量10L/s。6.6灌溉渠道纵断面规划设计
19、6.6.1渠道纵断面规划设计应包括确定设计水位线、深度线、堤顶线,以及分水口渠系建筑物的位置。6.6.2各级渠道在分水都应具有足够水位高程。一般应从灌区内距渠道最远且最高的地面高程,根据沿渠的水头损失(渠系建筑物水头损失见表5),自下而上地推算出各级渠道的设计水位高程。对地面坡度较陡(陡于1/1000),渠道水位已确定时,参照各渠道纵断面自上而下逐级确水平线。要求各级渠道水位高出地面0.30.5m;对于地面坡度较缓的灌区,缓于1/10000的灌区可按计算公式如下:式中:H设支渠分水口设计水位高程H0渠道控制灌溉面积内参考点高程(m),一般应选具有代表性的地面点;参考点与该处末级固定渠道水位的高
20、差,一般取0.1m0.2m;各级渠道比降;各级渠道长度;水流通过渠系建筑物的水头损失。表5渠系建筑物水头损失的最小数值表建筑物农门斗门支渠渠首干渠渠首渡槽公路桥倒虹吸管进水闸节制闸水头损失(米)0.050.050.10.10.150.10.20.070.030.10.300.150.07注:渡槽倒虹吸为局部水头损失。6.6.3各级渠道设计水位应相互衔接。一般末级灌溉渠道的水位应高出灌溉范围内地面0.05m-0.10m,各级渠道的设计水位应高出下一级渠道水位0.1m,见图4。图4渠道设计水位推算示意图6.7流量设计6.7.1续灌渠道应按设计流量、加大流量和最小流量进行水力计算。轮灌渠道可按设计流
21、量进行水力计算。6.7.1.1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各级渠道水力要素应按设计流量计算确定,其平均流速应满足渠道不冲不淤的要求。6.7.1.2续灌渠道的岸顶超高和高度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冲流速。6.7.1.3续灌渠道的最低控制水位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淤流速。6.7.2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公式或计算确定。式中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设计灌水率(m3/shm2);该渠道灌溉面积(hm2);该续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该渠道分出的总流量(m3/s);该渠道工作长度(km)。支渠工作长度为L1与L2之和,L1为支渠引水口至第一个斗口至最末一个斗口的长
22、度,为长度折算系数,可视支渠灌溉面积的平面形状而定(面积重心在上游时,=0.85);干渠工作长度可取工作渠段的总长度。6.7.3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公式计算确定。式中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该渠道轮灌组数;该渠道轮灌组平均灌溉面积(hm2);该轮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6.7.4续灌渠道加大流量的加大百分数,可按表6采用,湿润地区可取小值,干旱地区可取大值。由泵站供水的续灌渠道加大流量应为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全部装机流量。表6续灌渠道加大流量的加大百分数设计流量(m3/s)1155202050加大百分数(%)35303025252020156.7.5续灌渠道的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
23、流量的40%,相应的最小水深不宜小于设计水深的70%。6.7.6各级渠道流速由下列公式计算确定。式中:渠道的平均流速(m/s);渠道的水力半径(m);渠道比降;渠床糙率按有关糙率表选用。见表71、表72、表73。渠底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计算分析确定。可根据渠道不冲不淤的原则和路途土质情况,一般土渠缓些,石渠(含衬砌防渗渠)及建筑物陡些。表7-1土渠糙率渠道流量(m3/s)渠槽特征灌溉渠道泄(退)水渠道20平整顺直,养护良好平整顺直,养护一般渠床多石,杂草丛生,养护较差0.02000.02250.02500.02250.02500.0275201平整顺直,养护良
24、好平整顺直,养护一般渠床多石,杂草丛生,养护较差0.02250.02500.02750.02500.02750.03001渠床弯曲,养护一般,支渠以下的固定渠道渠床多石,杂草丛生,养护较差0.02500.02750.03000.02750.03000.0350表7-2石渠糙率渠槽表面的特征糙率经过良好修整经过中等修整无凸出部分经过中等修整有凸出部分未经修整有凸出部分0.02500.03000.03300.03500.0450表7-3防渗衬砌渠槽糙率防渗衬砌结构类别及特征糙率粘土、粘沙混合土、膨润混合土平整顺直,养护良好平整顺直,养护一般平整顺直,养护较差0.02250.02500.0275灰土
25、、三合土、四合土平整,表面光滑平整,表面较粗糙0.01500.01700.01800.0200水泥土平整,表面光滑平整,表面较粗糙0.01400.01600.01600.0180砌石浆砌料石、石板浆砌块石干砌块石浆砌卵石干砌卵石,砌工良好干砌卵石,砌工一般干砌卵石,砌工粗糙0.01500.02300.02000.02500.02500.03300.02300.02750.02500.03250.02750.03750.03250.0425沥青混凝土机械现场浇筑,表面光滑机械现场浇筑,表面粗糙预制板砌筑0.01200.01400.01500.01700.01600.0180混凝土抹光的水泥沙浆面
26、金属模板浇筑,平整顺直,表面光滑刨光木模板浇筑,表面一般表面粗糙,缝口不齐修整及养护较差预制板砌筑预制渠槽平整的喷浆面不平整的喷浆面波状断面的喷浆面0.01200.01300.01200.01400.01500.01700.01800.01600.01800.01200.01600.01500.01600.01700.01800.01800.02506.8排水渠道纵断面规划设计6.8.1排水系统的设置应与灌溉渠道系统相对应,可依干沟、支沟、斗沟、农沟顺序设置固定沟道。根据排水区的形状和面积大小以及负担的任务,沟道的级数也可适当增减。6.8.2排水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8.2.1排水沟宜
27、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6.8.2.213级排水沟线路宜避免高填、深挖和通过淤泥、流沙及其它地质条件不良地段。6.8.2.3排水线路宜短而直。6.8.2.4排水沟出口宜采用自排方式。受承泄区或下一级排水沟水位顶托时,应设涵闸相机抢排或设泵站提排。6.8.2.5排水沟可与其它型式的田间排水设施结合布置。6.8.2.6水旱间作地区,水田与旱田之间宜布置截渗排水沟。6.8.2.7排洪沟(截流沟)应沿傍山(塬边)渠道一侧及灌区边界布置,并就近汇入排水干沟或承泄区,交汇处应设防冲蚀护面。6.8.3末级固定排水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6.8.3.1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应根据当地机耕作业
28、、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自然经济条件,按排水标准设计并经综合分析确定。在增设临时浅密明沟的情况下,末级固定排水沟间距可适当加大。6.8.3.2用于排渍和防治土壤盐碱化的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宜通过田间试验确定,也可按表8确定表8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m)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排水沟间距粘土、重壤土中壤土轻壤土、沙壤土0.81.31.31.51.51.81.82.31530305050707010030505070701001001505070701001001506.8.3.3末级固定排水沟的设置,应满足防治疾病要求。6.8.4单纯排涝的排水沟,可只按排涝设计流量设计。排涝、排渍两用排水沟,可按排渍要求确定沟深和间距,按排涝设计流量进行断面校核;兼有防治土壤盐碱化作用的排水沟,有冲洗要求时,还应按冲洗排水流量进行断面校核。6.8.5排水沟设计流量和校核工业流量应根据排水面积、排水模数、产流与汇流历时以及地下水位的控制要求。6.8.6排水沟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6.8.6.1应保证设计排水能力。排水沟设计水位宜低于地面(或堤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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