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ICS FORMTEXT 43.180 FORMTEXT R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FORMTEXT 218612014 FORMTEXT 代替GB 21861-2008 FORMTEXT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FORMTEXT Items and methods of motor vehicles safety technology inspection 2014 - 12 - 22发布 2015 - 03 - 01实施GB 218612014 PAGE * MERGEFORMAT II 目次 TOC h z t
2、”前言、引言标题,1,参考文献、索引标题,1,章标题,1,参考文献,1,附录标识,1” * MERGEFORMAT HYPERLINK l “_Toc392667597” 前言 PAGEREF _Toc392667597 h II HYPERLINK l “_Toc392667598” 引言 PAGEREF _Toc392667598 h IV HYPERLINK l “_Toc392667599” 1范围 PAGEREF _Toc392667599 h 1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PAGEREF _Toc392667600 h 1 HYPER
3、LINK l “_Toc392667601” 3术语和定义 PAGEREF _Toc392667601 h 1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2” 4检验项目 PAGEREF _Toc392667602 h 2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3” 5检验方法 PAGEREF _Toc392667603 h 5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4” 6检验要求 PAGEREF _Toc392667604 h 8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5” 7检验结果处置 PAGEREF _Toc392667605 h 18 H
4、YPERLINK l “_Toc392667606” 8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PAGEREF _Toc392667606 h 18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外廓尺寸测量 PAGEREF _Toc392667607 h 19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整备质量测量 PAGEREF _Toc392667608 h 21 HYPERLINK l “_Toc392667609” 附录C(规范性附录)制动性能检验 PAGEREF _Toc392667609 h 22 HYPERLINK l “_Toc3
5、926676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前照灯检验 PAGEREF _Toc392667610 h 25 HYPERLINK l “_Toc392667611” 附录E(规范性附录)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PAGEREF _Toc392667611 h 27 HYPERLINK l “_Toc392667612” 附录F(规范性附录)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 PAGEREF _Toc392667612 h 28 HYPERLINK l “_Toc392667613” 附录G(规范性附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式样) PAGEREF _Toc392667613 h 29 HYPERLINK l “_T
6、oc392667614” 附录H(规范性附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PAGEREF _Toc392667614 h 31 HYPERLINK l “_Toc392667615” 附录I(规范性附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 PAGEREF _Toc392667615 h 33 HYPERLINK l “_Toc392667616” 参考文献 PAGEREF _Toc392667616 h 36 前言 本标准中第4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7、和方法。与GB21861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注册登记检验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车辆唯一性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3.3,2008年版的3.3); 增加了车辆特征参数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3.4); 修改了检验项目要求(见4.1、表1,2008年版的4.1、表1、表2); 删除了“检验项目按属性分为否决项和建议维护项。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中,排放、制动、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轮偏和底盘输出功率为否决项,其余为建议维护项。人工检查项目的项目属性见附录B的表B.1、表B.2、表B.3和附录C
8、的表C.1的项目属性栏”的要求(2008年版的4.3); 删除了“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另行制定”的要求(2008年版的4.5); 修改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图(见图1,2008年版的图1); 修改了对送检机动车的基本要求(见5.1.2.1,2008年版的5.2.1);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表(见表2);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表(见表3); 增加了“检验要求”(见第6章); 删除了“(车辆唯一性认定)检验项目和要求”(2008年版的6.1.1、6.2.1); 删除了“线外检验”(2008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线内检验”(200
9、8年版的第9章); 删除了“路试检验”(2008年版的第10章); 删除了“二、三轮机动车检验的补充说明”(2008年版的第11章); 修改了检验结果的评判要求(见7.1,2008年版的12.2); 修改了检验合格处置要求(见7.2,2008年版的12.4); 增加了检验不合格处置要求(见7.3); 修改了异常情形处置要求(见7.4,2008年版的6.1.2、6.2.2); 增加了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8章); 删除了附录A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2008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B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和车辆底盘检查 检验项目(2008年版的附录B); 删除了附录C二、三轮机动车人工检
10、验项目(2008年版的附录C); 删除了附录D制动性能参数计算方法(2008年版的附录D); 增加了附录A外廓尺寸测量(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整备质量测量(见附录B); 增加了附录C制动性能检验(见附录C); 增加了附录D前照灯检验(见附录D); 增加了附录E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见附录E); 增加了附录F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见附录F); 修改了附录G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见附录G,2008年版的附录F、附录H)。 修改了附录H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见附录H,2008年版的附录E、附录G); 增加了附录I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见附录I)。 本标准由中华
11、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巍、应朝阳、吴云强、赵卫兴、张军、潘汉中、秦东炜、张昊、陈南峰、包威、罗跃、周申生、田五虎。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本标准是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的重要技术标准,标准号为GB 21861,于2008年5月26
12、日首次发布。GB 21861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来,在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公安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有关部委充分考虑到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特别是私家小汽车迅猛增长的特点,不断调整机动车管理的理念和做法,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于改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新期待、新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新举措。同时,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机动车(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辆,包括校车)的运行安全技术
13、要求;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244072012)进一步提高了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要求。鉴于此,有必要对GB 21861进行整体修订,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有关要求,推动新的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实施。 本次GB 21861修订工作的主要原则有: a) 保证协调性。标准修订坚持依法依规,修订内容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近年来公安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委的有关管理规定,与GB 7258-2012、GB 24407-2012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相协调。 b) 提高针对性。标准修订突出重点车辆,强化了校
14、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安全技术检验要求,优化了非营运轿车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项目。 c) 提升可操作性。标准修订细化了检验方法,增加了检验要求,既便于安检机构的检验,也便于政府部门的监管。 d) 倡导先进性。标准修订明确了外廓尺寸等重点项目自动化检验的要求,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科学、准确、高效、先进。GB 218612014 PAGE * MERGEFORMAT 3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15、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30.2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2012
1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 标志 GB18564.1 道路运输危险货车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4315 校车标识 GB 24
17、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 GB/T 267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GA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 802 机动车术语 类型和定义 GA 8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GA 118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GB 7258和GA 802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注册登记检验 inspection for unregistered vehicle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机动车检验 inspection for in-use vehicl
18、e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唯一性检查 inspection for the identify of vehicle 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类型、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检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inspection for the characteristic parameters of vehicle 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等车辆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确认与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技术
19、资料凭证的符合性。 底盘动态检验 chassis operating inspection 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送检机动车的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检验项目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见表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需领取机动车牌证方可上道路行驶的入境机动车检验时,应覆盖表1规定的检验项目,并按照注册登记检验要求执行。 轮式专用机械车、有轨电车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参照表1确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 序号检 验 项 目适用车辆类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三轮 汽车摩托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它类型载
20、客汽车1车辆唯一性检查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表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续) 序号检 验 项 目适用车辆类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三轮 汽车摩托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它类型载客汽车1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2联网查询3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外廓尺寸轴距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栏板高度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客车应急出口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货厢4车辆外观检查车身外观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轮胎号牌及号牌安装加装/改装灯具5安全装置检查汽车安全带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灭火器行驶记录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
21、标志板侧后防护装置应急锤急救箱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防抱死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盘式制动器紧急切断装置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表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续) 序号检 验 项 目适用车辆类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三轮 汽车摩托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它类型载客汽车5安全装置检查手动机械断电开关副制动踏板校车标志灯和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6底盘动态检验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仪表和指示器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转向系部件传动系部件行驶系部件制动系部件其它部件8仪器设备检验行车 制动a空载制动率空载制动不平衡率加载轴制动率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驻车制动前
22、照灯远光发光强度远近光束垂直偏移车速表指示误差转向轮横向侧滑量车辆唯一性检查、联网查询、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等检验项目属于人工检验项目。 “”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的全部车型,“”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的部分车型。 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对应的检验项目适用于面包车、7座及7座上车辆,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 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对应的该检验项目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 适用车辆类型为其他情形的,“”对应的检验项目所适用的具体车型见第6章。 对于因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申请
23、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时,参照在用机动车检验项目;对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时,参照注册登记检验项目。 a 三轴及三轴上的载货汽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对部分轴还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检验方法 一般规定 检验流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见图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检验流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 基本要求 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应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不应有与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及其
24、他与行车安全相关的故障信息。对达不到上基本要求的送检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告知送检人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应提供送检机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各检验工位应保证足够的检验时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见表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 单位为秒 检验工位最少检验时间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人工检验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120240
25、90底盘动态检验6060车辆底盘部件检查40100仪器设备检验制动a4060 30前照灯60b60b 30车速表20a 使用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时,最少检验时间对汽车为15s; b 使用左右前照灯检测仪同时检测时,最少检验时间对汽车为40s。检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见表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 序号检 验 项 目检验方法1车辆唯一性检查号牌号码/车辆类型目视比对检查,目视难清晰辨别时使用内窥镜等工具;有条件时,可使用能自动识别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的仪器设备。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2联网查询利用联网信息系统查询车辆事故/违
26、法信息。3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外廓尺寸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应使用自动测量装置,见附录A。轴距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有条件时,可使用自动测量装置。整备质量用地磅或轴(轮)重仪等装置称量,见附录B。核定载人数目视检查,目测座椅宽度、深度及驾驶室内部宽度等参数偏小时使用量具测量相关尺寸。栏板高度用钢尺等长度测量工具测量。后轴钢板弹簧片数目视检查。客车应急出口目视检查,目测应急出口尺寸偏小的,使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相关尺寸。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目视检查,目测通道、引道偏窄或高度不符合要求时,使用通道、引道测量装置检查。货厢目视检查,目测货厢有超长、超宽、超高嫌疑时,使用长度测量工具测
27、量相关尺寸。4车辆外观检查车身外观目视检查,对封闭式货厢的货车、挂车应打开车厢门检查,目测有疑问时,使用透光率计、钢尺、手锤、铁钩及照明器具等工具测量相关参数。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目视检查,目测字高偏小时,使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相关尺寸。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目视检查并操作。轮胎目视检查轮胎规格/型号,目测胎压不正常、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偏小时,使用轮胎气压表、花纹深度计等测量工具测量相关参数。号牌及号牌安装目视检查,目测号牌安装位置、形式,有疑问时使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相关尺寸。加装/改装灯具目视检查。表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续) 序号检 验 项 目检验方法5安全装置检查汽车安全带目视检查并操作。
28、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目视检查。灭火器目视检查。行驶记录装置目视检查,目测显示功能异常存疑时,使用专用检验仪器。车身反光标识目视检查,目测逆反射系数偏小时,使用专用检验仪器。车辆尾部标志板目视检查,目测逆反射系数偏小时,使用专用检验仪器。侧后防护装置目视检查,目测防护装置单薄、安装不规范时,使用长度测量工具。应急锤目视检查。急救箱目视检查。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审查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凭证资料。防抱死制动装置打开电源,观察“ABS”指示灯,对于半挂车检查相关装置。辅助制动装置审查机动车产品公告等技术资料凭证并操作驾驶室(区)内操纵开关,有疑问时检查相关装置。盘式制动器
29、目视检查。紧急切断装置目视检查。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目视检查。手动机械断电开关目视检查,有疑问时操作开关,观察是否断电。副制动踏板目视检查,有疑问时踩下踏板,判断踏板工作是否正常。校车标志灯和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目视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目视检查。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目视检查。6底盘动态检验制动系不低于20kmh的速度正直行驶,双手轻扶方向盘,急踩制动踏板后迅速放松。转向系检验员操作车辆,起步并行驶20m上,利用目视、耳听、操作感知等方式检查。对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和转向力有疑问时,使用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测量相关参数。传动系仪表和指示器检验过程中,观察仪表和指示器。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30、转向系部件车辆停放在地沟上方的指定位置,使用专用手锤等工具检查,并由驾驶室操作人员配合;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检查时应使用底盘间隙仪。传动系部件行驶系部件制动系部件其它部件表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续) 序号检 验 项 目检验方法8仪器设备检验行车制动空载制动率采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不适宜用制动检验台检验的车辆用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等路试设备检验,见附录C。空载制动不平衡率加载轴制动率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驻车制动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采用前照灯检测仪检验,见附录D。远近光光束垂直偏移车速表指示误差采用车速表检验台检验,见附录E。转向轮横向侧滑量采用侧滑检
31、验台检验,见附录F。 所有检验项目应一次检验完毕,出现不合格项时应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但无法继续进行检验的项目除外。 仪器设备检验时,除检验员外可再乘坐一名送检人员或随车人员。 半挂牵引车可与半挂车组合成铰接列车后同时实施检验,也可单独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带“*”的项目应采用检验智能终端(PDA)等设备拍摄检验照片(或视频),其数量、内容和清晰度应能满足检验监管的要求。检验要求 车辆唯一性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 16735的相关规定;其打刻部位、深度,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对于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 3500kg的货车(低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