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管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公司地下管网管理, 明确公司地下管网管理职责, 保障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地下管网的管理及运行 , 地下管线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建设、综合管理、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1.3 定义1.3.1 地下管网: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管网和排水管网, 供水管网包括生产、生活供水、消防水、绿化水、中水、高盐水、临时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排水管网包括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清净下水、公司外排污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1.3.2 各单位(含项目部)公共管网管理以界区划分:界区内指各单位(含项目部)所管辖区。
2、界区外是指各单位(含项目部)所管辖区外公共区域。1.3.3 公共界区外地下供水管网是指进各单位的第一个阀门法兰前的管线,公共界区外排水管网是指出各单位最后一个检查井后的管网;界区内地下供水管网是指界区外管网进装置区的第一个阀门法兰后的管网;界区内排水管网是指出各单位最后一个检查井前的管线。1.4 职责1.4.1 项目部-1.4.1.1 负责地下管网管理单位提出的地下管网新增、 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审核。1.4.1.2 负责对公司地下管网监督、检查。1.4.1.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进行监督并提出考核意见。1.4.2 环保部1.4.2.1 负责对各单位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中水检测点的
3、分析项目、 控制指标进行确定, 同时可下达各单位排污口的污水控制指标。1.4.2.2 负责对各单位生产污水、 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及中水等污水排放水质的检测,并及时将分析数据上报化工技术管理中心和相关单位。1.4.2.3 污水取样点详见附表 各单位污水取样点一览表 及附图。1.4.3 动力车间1.4.3.1 负责动力车间界区内地下管网、 公司各单位界区外公共地下管网、除绿化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1.4.3.2 负责所管辖区域地下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制定,申报及实施。1.4.4 维修车间1.4.4.1 负责公司下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1.4.4.2 负责下水
4、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制定,申报及实施。-1.4.5 安全部1.4.5.1 结合公司各区域情况,制定有毒、可燃气体检测点,并每月定期对监测点的有毒、 可燃气体检测结果做好记录。 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部门。1.4.5.2 负责制定有毒、可燃气体事故应急预案。1.4.6 各部门1.4.6.1, 根据地下管网检测结果, 制定有效的处理方案, 并分析风险和制定现场防护措施。1.4.6.2 做好区域内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1.4.6.3 确保各部门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物品的完好有效。二、管理内容2.1 规划管理2.1.1 各管辖单位不得擅自新增、迁移、变更或废弃地下管网。确需新增、迁移、变更或废弃的地下管网,须进行审批。废弃的管线应当拆除,不能拆除的管线应当将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2.1.2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统一规划,统筹设计安排地下管网位置。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网工程,应当控制在规划的对应管线位置范围内,不得占用其它管线位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红线内、红线外地下管网均应由设计院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设计图纸应由项目部组织各部门及化工技术管理中心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汇审,审查合格后方可由基建事业部安排施工。2.1.3 公共地下管网的供水管线为生产、 生活供水管线、 消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