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佛山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以下简称“有效性审核”)工作,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适用于佛山市辖区内(顺德区可参照执行)所有已验收并成功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国控企业的有效性审核工作(不含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 第3条 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是指责任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已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考核,主要包括:比对监测、现场核查
2、和数据有效性评定三部分,来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4条 有效数据是指自动监测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或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之间正常运行提供的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有效数据与人工监测数据不一致时,以人工监测数据为准。 第5条 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保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有效性审核工作是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第二章 环保部门责任 第6条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
3、厂(包括热电联产电厂)的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负责,本细则提到的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均不包括省负责的工作;顺德区国控企业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由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自行组织开展,并按省的部署将审核结果报省环境保护厅,抄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第7条 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计划科负责统筹全市国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组织市环境监察分局、环境信息中心、监测中心站对禅城、南海、高明和三水区的国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最终的有效性评定。(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对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进行验收,及时提供和更新国控企业在线监控通过验收的名单,为下一步的有效性审核提供依据,并做好
4、在线监控网络的建设与维护。(2)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定期对通过在线监控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施比对监测。(3)市环境监察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区对通过在线监控验收的国控企业进行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并定期组织对各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国控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8条 各区环保部门负责对通过在线监控验收的国控企业进行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并收集各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企业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现场核查(每季度至少一次),核查内容包括排污口规范化、样品采集系统、设备参数设定、系统运行状况、配套设施和制度执行情况。各区对未能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应下达整改通知书,并
5、要求企业整改后提交自检报告,根据自查结果进行验收。企业整改期间的在线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第9条 审核评价结果的标准结果表述分为三个层次,即:通过审核,基本通过审核和审核不合格。(一)通过审核:现场核查的结论满足各项标准要求,资料齐全,记录台帐完整、清晰,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完好,数据准确可靠,设备运转率和数据传输率在95%以上,审核评分结果在80分以上。(二)基本通过审核:现场核查基本满足各项标准,有部分整改项。资料、记录、台帐基本符合要求,有需要补充个别的信息和整改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基本良好,设备运转率和数据数传输率达到70%95%,审核评分结果在65分80分。(三)审核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
6、一的,判定为不合格:现场核查结论不满足各项标准要求,并无法实施整改的;采用无证自动监测设备或擅自更换劣质元器件的;在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设置中弄虚作假,设置假参数、假数据的;设备运转率和数据数传输率低于70%,审核评分结果低于65分的;比对监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四)对有效性审核不合格的国控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季度有不合格的企业要求更换设备。整改期间环保部门不接收其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只接收手工监测数据。第三章 企业责任 第10条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作为污染物治理设施的一部分,企业必须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对正常运
7、行负责,并做好设备自检工作。 第11条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经验收合格并运行一个季度后,企业每个审核周期第一个月初应向区环保部门提交:(一)上一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自检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运行情况、维护维修情况、比对校验情况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分析、数据缺失和异常情况说明等,还要提供该季度内的产品品种和产量的有效证明;(二)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企业自查表或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企业自查表。企业在初次参与有效性审核工作,除提交上述自检报告和自查表外,还要提供系列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 第12条 在线监测设备在停用(超1个月)、拆除或更换前,企业必须申报
8、并经环保部门批准(附件2),对于停用时间跨越一个有效性审核周期的监控企业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申请暂停有效性审核工作,系统恢复运行正常后,再恢复该有效性审核周期内的有效性审核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第五章 有效性审核的程序 第13条 有效性审核工作的具体流程为:(一)确定国控企业有效性审核名单:市环境信息中心在每个审核周期结束前(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1月31日)提供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通过验收情况表到规划计划科,由规划计划科发至环境监察部门和监测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和比对监测;环境信息中心完成国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验收后应及时将验收资料报规划计划科备案。(二)收集
9、比对监测报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每个审核周期第一个月初(2月10日,5月10日,8月10,11月10日),报送上一个审核周期比对监测报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中的表二(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表)至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计划科。(三)收集自查报告和现场核查报告:各区环保部门每个审核周期第一个月初(2月10日,5月10日,8月10,11月10日)报送上一个审核周期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自查报表和报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中的表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综合评价表中的表一(
10、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本情况表)和表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综合评价表的前三项,审核组意见不用填写)、固定污染源废水/废气自动监测系统现场审核评分表至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计划科。(四)组织审核: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计划科在收到企业自查报告、比对监测报告、现场核查报告后,在有效性审核周期的第一个月内组织市环境信息中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分局进行综合审核,并对各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结论评定,填写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封面、表二、表三和表四)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综合评价表(封面、表四),其中结论评定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抄
11、送企业。(五)审核结果:审核评定结束后,由规划计划科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上旬(根据省的部署)将当季度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核发信息报送内容报送省环保厅,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区环保部门根据市的结果通报对审核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整改通知书、企业自检报告、比对监测报告、现场检查表等)的复印件上报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计划科备案。(六)建档工作:每季度有效性审核工作完成后,各区环保部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科要做好各自辖区国控企业的资料建档工作,并将全部资料扫描成电子版进行保存。(建档材料内容见附件4)第六章 合格标志核发和监督管理 第14条 经有效性
12、审核合格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计划科按编号规则对其进行编号(附件5),并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合格标志应加盖环保部门公章,由环境监察部门下发到企业。合格标志有效期自有效性审核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第15条 有效期内的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损害或者遗失的,国控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请补发,在线监控设备上张贴的合格标志应保留一年。 第16条 市环境保护部门定期组织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附件: 1.企业初次参与有效性审核需提交资料清单 2.停用、拆除或更换在线监测设备申请书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 查表4.有效性审核工作建档资料
13、清单 5.佛山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 合格标志编号规则附件1:企业初次参与有效性审核需提交资料清单企业在初次参与有效性审核工作,除需提交自检报告和自查表外,还要提供以下资料: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文件;2.环保部门关于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批复文件;3.排污口规范化及点位确认文件;4.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5.联网报告;6.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验报告;7.设备仪器生产厂设备使用说明书;8.相关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效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查处制度);9.不具备自运行能力的企业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营签订的委托运营合
14、同;10.监控设备与数据采集仪的通讯协议;11.自动监控设备在企业排污口设计、安装技术文件资料(自动监测设备布置图,管线布置图和数据采集及自动控制图);12.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和排污节点图、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和排污管线布置图。 13.废液处理合同。附件2:停用、拆除或更换在线监测设备申请书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情况申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 邮编: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停用、拆除或更换前在线监测设备基本情 况排污口名称排污口编号设备型号设备编号生产厂家验收情况申请项目(打,并填写相应内容)暂时停用:(拟重新启用时间: )闲置、永久停用关闭拆除 更换 原设备型号及设备编号: 更换
15、后的设备型号及编号: 更换设备后验收情况: 申请理由拟停用、拆除或更换的时间:拟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原因:区环保部门审查意见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国控企业停用、拆除或更换在线监测设备需经区、市两级环保部门同意,非国控企业可由区级环保部门自行审定。附件3: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核查单位: 日期: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编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电话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基本情况排污口名称排污口编码设备型号生产厂家验收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有 无完善 不完善运行、巡检记录有 无完善 不完善定期校准校验记
16、录有 无完善 不完善标准物质易耗品定期更换记录有 无完善 不完善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有 无完善 不完善设备运行情况仪器参数设置情况二级门禁管理系统有 无氧量有 无校准系数有 无速度场系数有 无仪器参数设备设置值现场核查值排污口尺寸(米)过剩空气系数校准系数速度场系数异常、缺失数据标记和处理有无标记有 无有无处理有 无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数据报表污染物排放浓度有 无流量有 无污染物排放总量有 无日报有 无月报有 无季报有 无核查人员: 日期:企业人员: 日期:1、设备运转率计算公式:设备运转率(%)=(实际运转小时数/总运转小时数)100%2、数据传输率计算公式:数据传输率(%)=
17、(实际传输数据量/总数据量)100% (第1页,共2页)(续上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检查情况报告企业名称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正常不正常: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意见核查人员: 企业人员:日期: 日期:(第2页,共2页)附件4:有效性审核工作建档资料清单建档材料为:1.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企业自查表或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企业自查表及国控企业每次提交的其他材料;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表3.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报告4.固定污染源排放水连续监测系统现场审核评分表或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现场审核评分表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
18、备监督考核表(内含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表)6.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综合评价表(以上表格式样可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在线服务- 资料下载 栏目中下载)附件5:佛山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编号规则一、合格标志采用数字编号,数字编号规则为“行政区域代码+核发机构代码(市环境保护部门代码为2)+监测内容编号(废水类编号为1,废气类编号为2)+年份()+顺序编号()”。如2011年禅城区环保部门颁发第一个标志编号给佛山市联达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则编号可以为440604211100001。其中“440604”是禅城区的行政区代码,“2”代表禅城区环保部门核发,“1”代表监测项目为废水,“11”代表2011年,“00001”代表顺序编号为第一个。(禅城440604,南海440605,顺德区440606,三水440607,高明440608)二、编号不可重复,按季度顺延,如2011年第二季度颁发的最后一个标志编号为“00018”,则2011年第三季度颁发的第一个标志编号应为“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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