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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一卷预习试题及答案6.docx

1、国家司法考试一卷预习试题及答案6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预习试题及答案6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预习试题及答案6一、单项选择题1.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C.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

2、效力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参考答案】A【考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参考解析】这段话是教材上的原文。判例属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要低于法的正式渊源,不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其他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参考答案】D【考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

3、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双方约定的内容明确具体,属于法律规则。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而非对事实的表述。选项C错误。授权性规则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规定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本题中的约定内容属于义务性规则。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权利总是与利益紧密联系,正是基于自利即通过法律来保护本人利益的动机才形成法律B.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C.守法行为是围绕义务而展开的D.行使法律权利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故权利的行使排斥行为人的自主性【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权利

4、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 国家的利益,故A选项错误。从结构上来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即使是在不附条件的赠与合 同中,受赠人只享有权利,但这项权利一定会有一项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对应存在,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B选项正确。 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和机制,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始终是围绕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核心内容和要素而展开的。故C选项错误。权利是权利主 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的,

5、对于法律权利,行为人同样可以决定是否实施,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D选项错误。2.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B.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D.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6、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公布【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9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 案:(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 案;”故AB选项的说法正确。根据立法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 会议审议决

7、定。”故C选项的说法正确。根据立法法第69条第4款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是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但是由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布,而非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3.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果以全体议员2/3上再次通过原案

8、,行政长官必须签署公布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可以提出对行政长官的弹劾案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相关规定,特别行政区长官不需要向立法会报告工作,这与中央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不同,故A选项表述 错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 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

9、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可知B选项情形行政 长官还可按第50条的规定解散立法会。故B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7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 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 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 府决定。”可见,联合动议后还须经立法会通过,并组成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且须经立法会以全体议员2/3多

10、数通过调查案,才可提出弹劾案。故C选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 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 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故D选项正确,当选。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B.代表候选人不

11、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参考答案】BCD【参考解析】选举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选。选举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 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

12、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可见,只有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不 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公民可以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选项说法不正确。选举法第52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故D选项说法不正确。5.下列关于唐、宋司法机关及其职

13、能的判断,正确的有:A.唐代大理寺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B.唐、宋御史台不但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且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C.宋审刑院的设立使大理寺降为慎刑机关D.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会审”【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大理寺 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同时对刑部移送的死刑与疑难案件具有重审权。A选项正确。御史台是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代表皇帝由上而下监

14、督中央和地 方各级官吏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皇帝的“耳目之司”。除此之外,御史台还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同时参与疑难案件 的审判,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B选项正确。刑部有权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对中央、地方上报的案件具有复核权。宋审刑院是太祖时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 设立的,使“狱讼之事,随官吏决劾”,使大理寺降为慎刑机关。C选项正确。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了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临时组成临时 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三司会审”是指明清时期,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大中央司法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共同审理。因此,D选项错误。6.关于清末

15、司法体制变化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改刑部为法部B.改大理院为大理寺C.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D.确立观审制度【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主要是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故A选项说法正 确,B选项说法错误。清末实行四级三审制度,并且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故C选项说法正确。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 裁判权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即观审制度。故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7.下列关于美国法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

16、式,实行“遵循先例”原则B.在审判风格上采用演绎推理的方式C.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D.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美国法属于英美法系,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在判例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推理的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故 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表述错误。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C选项表述正确。美国法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运作 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故D选项的表述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8.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妹妹每次都予以

17、忍让。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进行反击,不 慎将姐姐打死。后妹妹主动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处妹妹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 行。根据这个事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参考答案】ABCD【参考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

18、范人们的行 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 此,仍不能排除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本案中,妹妹受到姐姐殴打而自卫还击,不慎将其致死的行为并未违背道德规范,相反应得到道义上的支持与 同情;但从法律上看,该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以看出,法与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故A选项正确。从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该判决 充分考量了道德因素,我国刑事立法中也对这种防卫过当行为规定了较轻的刑罚,甚至免于处罚。故BC选项正确。法与道德的基本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均以自由、 正义

19、、秩序等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故D选项正确。本题ABCD选项均当选。9.下列关于宪法的实施保障,说法正确的有:A.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B.我国对于宪法实施的保障采取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C.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启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D.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源于法国【参考答案】BCD【参考解析】纵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1)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宪法的体制;(2)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 施宪法的体制;(3)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宪法的体制;由司法机关负责保

20、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A选项错误。我国对于宪法实施的保障采取事先审查与 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其生效或施行前的批准程序实行事先审查;对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均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事后审查。B选项正确。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 “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从而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即开创由普通法院审查国会法律是否合宪的先例。C选项正确。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D选项正确。10.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支系和德国

21、支系两个支系,法国民法典是法国支系的基石,德国民法典则构成德国支系的基石。关于这两部民法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国民法典强调个*利为主导思想,德国民法典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B.两部法典均继受了罗马法,但法国民法典保留了较多的日尔曼法因素C.两部法典均确立与肯定了私有财产不受限制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D.两部法典都保留了封建制度的若干残余【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法国民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典的代表,强调个*利为主导思想。德国民法典反映了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强调国家干 预和社会利益。故A选项正确。两部法典均继受了罗马法,但德国民法典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的日尔曼法因

22、素。故B选项错误,当选。CD选两项的表述均 是正确的,不当选。11.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资格。公民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照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 同,权利能力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的特殊权利能力,特殊权利能力并不是每个公民都可以享有的,而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 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权利

23、承义务的资格。12.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参考答案】CD【参考解析】见教材关于法的局限性的叙述。13.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D.根据有关法

24、律规定,国家政策可能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国声明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14.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 素;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 的构成要素;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

25、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同一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 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学生甲的论点和论点B.学生甲的论点和学生乙的论点C.学生乙的论点D.学生乙的论点【参考答案】BCD【参考解析】法的要素的构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此法的构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15.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

26、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A.法律事件B.法律事实C.事实行为D.事实关系【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意志行为,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的表现。题中魏明与桂敏登记结婚的行为引起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一种 法律行为。16.“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A.马克思B.恩格斯C.列宁D.亚里士多德【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在西方,亚里士多

27、德是最早论述法治问题的先哲。1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A.个别指B.确定的指引C.有选择的指引D.非规范性指引【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法的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对法律规范所指引的行为模式有选择余地,法律允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 这样行为。授权性规范代表有选择的指引,个别指引是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对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规范性指引是具有概括性的行为规范对同类的人和情况的指 引。18.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28、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命令性规范D.禁止性规范【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具有指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选择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 求别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范。授权规范是关于主体权利的规定。义务性规范包括命令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要求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 范,即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不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必须

29、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定。19.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法律关系范畴?A.限制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B.奴隶主对奴隶之占有使用关系C.政党社团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D.无效的合同关系【参考答案】BCD【参考解析】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合法的社会关系。某些领域的社会关系是法律所调整的,有些不恪地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政 党社团的内部关系。法律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无效的合同关系不是法律关系,奴隶在奴隶社会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因此奴隶主对奴隶的占有使用关系,不属于法 律关系。20.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之所以不能称为“法”,原因在于哪些方面?A.它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浑然一体B.它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C.它不是用语言或文字表述的D.它不是依靠法院、警察、监狱等机关来保证实施的【参考答案】BD【参考解析】法的外部特征是:(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社会规范。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不能称为法的原因是氏族习惯不具备法的特征。A、C项是法产生的 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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