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质机关单位团员推优条件word范文 10页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机关单位团员推优条件篇一:团内推优考试推优考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X年( C)在北京举行.A、 9月13至15日B 、9月14至18日C、9月15至18日D 、9月15至17日2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B)A、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B 、以人为本 C 、实事求是 D、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是(A )A、中国特色社会主
2、义共同理想B、科学发展观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D、依法治国4、国家主席胡锦涛(A )在伦敦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A、4月1号 B 、4月2号 C 、4月10号D 、4月11号5、团员加入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D )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A.、 B、24 C、D、6、下面不属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A )A、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坚持社会主义和谐发展C、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城乡协调发展 D、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7、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D )。A、物质文明 B、精神文明C、民主文明D、政治文明8、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D
3、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市东园隆重开幕。至此,中国的青年团组织实现了思想上,组织上的完全统一。A. 1922.5.4 B. 1923.5.4 C. 1923.5.5D. 1922.5.59、共青团要按照(B )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A、民主集中 B、德才兼备 C、成绩优异D、自立自强10、中国共产党要必须适形势的发展,完善领导体制,( B )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A、 推进 B、改进 C、促进D、整顿11、民主集中制是 ( D )。A、民主基础上的集中B、集中指导下的民主C、民主与集中相结合D、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12、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D
4、 )。A、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B、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C、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之间的矛盾D、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以( A)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A、理想信念教育B、人才素质教育 C、实际认知教育 D、国主义教育14、(D)始终是中国青年运动的旗帜。A、“五四”运动 B、党的绝对领导 C、共青团中央 D、爱国主义15、新中国成立,青年团积极适应我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把(A )作为主要任务。A、建设社会主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B、建设团员规模,壮大青年团力量C、
5、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队伍 D、开拓进取、艰苦创业16、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B )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A、中国人民和无产阶级 B、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C、中华民族和无产阶级 D、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17、坚持( B ),是我们的强国之路。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B、改革开放C、社会主义道路 D、邓小平理论18、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D )。A 、四到五年B、 四到六年 C、三到四年D、三到五年19、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济建设为中心(A ),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
6、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B、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C、坚持精神文明建设D、坚持改革开放20、我国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完善以( C )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A、发展生产力B、按劳分配 C、生产资料公有制 D、共同富裕21、(D )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发展是它的的目的,也为它提供精神动力、智慧支持和必要条件。A、物质发展 B、政治发展C、精神发展 D、经济发展22、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 C )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A、3B、4 C、5D、
7、623、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 B )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A、 1 B、 2C、3D、424、我党明确提出( B),反映了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我党对执政规律的新认识,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A、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B、构建社会主义篇二:团内推优条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集中体现。为使推优工作制度 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
8、见(组通字 1992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基层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第三条 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团员,必须经过推优程序并已列入推优名单,推优有效期一般为一年。第二章 推优对象条件第四条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28周岁以内、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第五条 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第六条
9、大一第一学期推优候选人无旷课、逃课记录及其它违纪情况,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的推优,统一要求推优前的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 象,无违纪现象。同时,大一第二学期推优候选人要求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8以上;大二及以上年级推优候选人上一学年的专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 业前50%或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名列本班级前50%。 第七条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 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对于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
10、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 注重自身品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第九条 校团委每学期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二级团组织、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第十条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和校团委关于推优工作的部署,每学期制定本单位团支部推优工作计划,并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第十一条 每个团支部每学期原则上开展一次推优工作,每次推优名额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本次为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0%。)第十二条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一)团支部对照推优对象条件,详细了解支部团员各方面情况,在征求
11、上一级团组织及辅导员、学业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支部推优候选人。(二)团支部根据上一级团组织的部署,组织全体团员召开推优大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三)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委员主持。主持人介绍推优的有关要求。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四)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第十三条 推优理论考试及公示(一)二级团组织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拟推优人选参加推优理论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本批次推优人选。(二)二级团组织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结合推优
12、理论考试成绩,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三)二级团组织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网站等载体,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二级团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二级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四)公示结束后,由团支部组织填写江苏大学团内推优审核表,在二级团组织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推优人选经校团委审批后,二级团组织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推荐。第四章 工作纪律第十五条 各级党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严肃、认真、公开、公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不准徇私舞弊。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
13、处理,除取消相 关责任人被推优资格外,视情节给予党内、团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各级教工团组织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推优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X年9月1日起施行。篇三: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使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
14、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第三条 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出发,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推优”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在低年级的团员青年中“推优”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 第二章 “推优”范围和条件第四条 28周岁以下的团员都是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对象。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五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
15、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推优”对象:(1)学生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2)学生在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后30%者;(3)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者;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行政处分的,一般不作为“推优”对象。第六条 学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可以由学院团委在全面考察其工作、表现情况的基础上直接向相应党支部推荐。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可以由校团委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学生团支部书记一般要求是党员,不是党员的,要作为“推优”重点对象。 第三章 “推优”程序和要求第七条 “推优”工作程
16、序:一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二是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三是经年级团总支、学院分团委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并张榜公布。第八条 党支部对于团组织推荐对象应及时研究,符合条件的应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反馈给团组织。第九条 “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标准,确实保证“推优”质量,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禁止突击推荐、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第十条 学生团支部每学期一般进行12次“推优”,每次“推优”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20%;新生在开展第一次团员教
17、育评议前,每次“推优”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10%。第十一条 团组织要建立“推优”档案。“推优”对象因毕业分配、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材料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的单位所在的党、团组织。第四章 “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要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把“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第十三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定期召集相应的分团委,讨论研究“推优”工作,不断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表彰;对“推优”工作开展不力的团组织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共青团“推优”工作的指导,帮助团组织建立、完善各种“推优”工作制度。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 总结 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推优”工作的 科学 化水平。 第五章附 则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商同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推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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