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北区100学年度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北北基聯測暨多元入學管道宣導手冊(臺北市)指導單位:教育部中等教育司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基北區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召集學校:國立板橋高中主辦學校:臺北縣立明德高中協辦學校:國立三重高中、國立新店高中、臺北縣立鶯歌高職、臺北縣立忠孝國中 私立東海高中、臺北市立信義國中、臺北市立中正國中 臺北市立石牌國中、國立基隆高中中華民國99年9月6、9日目 錄1.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北北基聯測 暨多元入學管道宣導實施計畫2.北北基國中進路多元入學管道流程圖3.100學年度北星計畫、基北區免試入學及五專
2、免試入學規劃方向4.100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北星計畫招生入學示意圖5.100學年度基北區高中職擴大免試入學方案示意圖6.北北基聯測及招生7.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8.臺北市、臺北縣及基隆市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及招生試辦計畫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北北基聯測暨多元入學管道宣導實施計畫壹、依據一、教育部頒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二、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實施計畫。三、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委員會會議決議。貳、目標一、對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 實施方案、北北基聯測暨多元入學管道之精神、
3、意義和內容,俾協助推動、執行及 輔導學生、家長多元入學之相關事宜。 二、對學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 實施方案、北北基聯測暨多元入學管道之精神、意義和內容,俾支持及協助多元入學相關工作,鼓勵孩子報名免試計畫,就近入學。三、協助3縣市學校教育相關人員貫徹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實施方案,執行相關計畫,以臻教育機會均等、達成12年國教先導計畫目標。參、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等教育司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基北區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委員會二、召集學校:國立板橋高中三、主辦學校:臺北縣立明德高中四、協辦學校:國立三重高中、國立新
4、店高中、臺北縣立鶯歌高職、臺北縣立忠孝國中私立東海高中、臺北市立信義國中、臺北市立中正國中臺北市立石牌國中、國立基隆高中肆、宣導場次、對象、時間及地點場次別參加縣市參加對象日期地點臺北縣第1場板橋區三鶯區雙和區區內國中及高中職學校教務主任、輔導主任、承辦組長1人和國中9年級導師(高中職教師)代表,每校4人。99年9月1日(三)08:3011:45臺北縣立明德高中第2場文山區七星區瑞芳區99年9月1日(三) 13:3016:30國立新店高中第3場三重區新莊區淡水區 99年9月2日(四)08:3011:45國立三重高中臺北市第4場內湖區、信義區南港區、松山區 99年9月6日(一)13:3016:3
5、0臺北市立信義國中演講廳第5場北投區、士林區中山區、大同區99年9月9日(四)13:3016:30臺北市立石牌國中活動中心會議室第6場中正區、大安區萬華區、文山區99年9月9日(四)08:3011:45臺北市立中正國中5樓會議室基隆市第7場基隆市全區99年9月3日(五)08:3011:45國立基隆高中基北區第8場臺北縣臺北市基隆市請3縣市各自推薦種子宣導員10人(國中6人、高中3人、高職1人)代表參加99年9月2日(四)13:3016:30國立板橋高中伍、宣導流程時間活動內容主講(持)人08:30-08:4513:00-13:30報到宣導場地學校校長08:45-09:3513:30-14:20
6、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新北星、北星及基隆市免試入學方案基北區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09:35-09:4514:20-14:30輕鬆時間宣導場地學校校長09:45-10:3514:30-15:20北北基100學年度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計畫基北區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10:35-11:2515:20-16:10北北基100學年度多元入學管道面面觀基北區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11:25-11:4516:10-16:30綜合座談基北區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11:4516:30賦歸宣導場地學校校長陸、追蹤檢視:一、於各縣市每場分區宣導結束,將出席情形分送該縣市教育局(處)管考。 二、各學校人員如
7、因故未能到場研習,可事先請假更改報名參加另一場次研習。 三、各學校出席宣導研習人員,返校後應指定1人為校內宣導種子教師,負責原學校行事計畫,於適當時間內對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含社區人士)等宣導本方案和計畫。 四、各校可邀請各縣市種子宣導員支援擔任宣講員。 五、各校請將宣導成果回報該縣市教育局(處),回報表格如附件1。柒、參與本宣導研習之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公假及課務排代。捌、經費:由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專款支應。玖、獎勵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
8、則第四條第二項、基隆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辦理。二、主辦學校主要策劃執行人員記功1次、協辦工作人員限3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2次。三、協辦學校限2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2次。四、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督辦人員限4人,各嘉獎1次。拾壹、本計畫經基北區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審議後,陳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附件1基北區100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北北基聯測暨多元入學管道宣導學校自辦宣導成果回報表學校名稱場次宣導對象人數日期 時間宣講員主持人備註(月/日)(時:分至時:分)1家長2教師3學生
9、意見反應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聯絡電話: PS.成果回報注意事項1.本表請務必於宣導完成後1週內填妥回傳臺北市立信義國中, 傳真號碼:02-27205077。2.本表至遲應於99年10月15日前回傳。北北基國中進路多元入學管道流程圖是北北基三縣市國中畢業生自辦(先)是否錄取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合辦(後)否)全國第一次基測北北基聯測(北北基自辦)北北基聯測甄選入學入學管道選擇北北基聯測及招生階段北北基高中職聯合甄選入學(音樂、舞蹈、美術、戲劇等)北北基高中職聯合申請入學是錄取報到是否錄取未錄取或未報到北北基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是否全國第二次基測(教育部主辦)是否錄取錄取報到第二次
10、基本學力測驗及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階段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教育部主辦,含五專)錄取報到100學年度北星計畫、基北區免試入學及五專免試入學規劃方向內容方案臺北市北星計畫(自辦)基北區免試入學(合辦)五專免試入學招生區臺北市基北區共同招生區北區、中區、南區招生對象臺北市國中應屆畢業生3縣市國中應屆畢業生全國國中應屆畢業生參與學校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3縣市公私立高中職公私立五專學校辦理模式學生申請模式國中推薦名額不限學生申請模式學生申請模式辦理期程北星計畫將訂於基北區免試入學前辦理,期程另訂。配合教育部期程暫訂於100年4月8日放榜。配合教育部期程暫訂於100年4月8日放榜。國中畢業生選擇在
11、符合各高中職所訂招生條件下,每位國中畢業生有1次申請機會,可選擇1校;如選擇職業學校者,得以該校所設招生科別填列志願。在符合各高中職所訂招生條件下,每位國中畢業生有1次申請機會,可選擇1校或1科在符合各五專所訂招生條件下,每位國中畢業生可於報名之招生區選擇1校國中在校成績採計方式1.七大學習領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百分比2.採計3學期(採計之學期研議中)北市及基市同北星北縣1.四大學習領域定期評量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2.依學生個人、5 學期15次擇優6次1.七大學習領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百分比2.採計3學期(八上、八下及九上)招生條件1.公立高中:在校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前40%2.公立
12、高職:在校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前50%3.私立高中職:各校自訂1.公立高中:在校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前40%2.公立高職:在校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前50%3.私立高中職:各校自訂五專各校科系自訂門檻同分比序錄取順位1.第1比序條件:國中在校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2.第2比序條件:依各高中職自行訂定之各單一領域(科目)比序條件順位,依序逐一進行比序1.同分比序特別條件由各高中職招生委員會訂定2.北市高中職作法:若申請學生國中第一順位在校學業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依特別條件進行比序。註:同分比序特別條件:係指各高中高職特別要求之條件(如:競賽成果、優良品德、特殊事蹟或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等)。五專各校
13、自訂比序順位招生名額分配比例1. 公立高中:核定招生名額的5-7.52. 公立高職:核定招生名額的5-103. 私立高中職:至多為核定招生名額的50(與基北區免試合計不得超過50)1.公立高中:核定招生名額 的5-7.52.公立高職:核定招生名額 的5-103.私立高中職:至多為核定招生名額的50(與北星計畫免試合計不得超過50)核定招生名額的35有關招生名額提供比例,公立高中職如有特殊需求,得專案報請教育局核備提高免試招生名額,惟所提供之免試招生名額(北星計畫與基北區免試)至多不超過30。錄取原則1.以國中畢業生在校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與各高中職自訂之領域(科目)成績之比序順位,依序錄取。2
14、.排名百分比相同時,依各高中職訂定之同分比序辦理。 各高中職先將基北區學生報名資料,依所屬縣市(臺北市、臺北縣及基隆市)分類,再由各校依所訂招生條件分縣市類別審查並依縣市分配招生名額依序分別擇優錄取。以國中畢業生在校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與各五專自訂之領域(科目)成績之比序順位,依序錄取。排名百分比相同時,依各校訂定之同分比序辦理。錄取名額比例1.公立高中各校、公立高職各科:各國中1校至多1名。2.私立高中職不限。3.無備取1.依96-98學年度3縣市國中畢業生就讀各高中職之平均比率分配2.最低錄取名額1名3.無備取1.符合五專各校門檻者2.無備取簡章彙編北星計畫100學年度免試入學簡章彙編簡章
15、免費,直接下載基北區100學年度免試入學簡章彙編簡章販售五專100學年度免試入學簡章彙編簡章費用50元報名費0元100元研議中(100-400元)轉學生研議中納入納入非應屆畢業生不納入不納入不納入特殊身分學生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及大陸台商子女學校學生不納入可報名參加、不予優待可報名參加、不予優待非學校實驗型態學生1.國中推薦名額不限。2.高中職錄取得採外加名額方式錄取,惟每校至多外加錄取1名。不納入不納入退伍軍人不予優待不予優待不予優待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研議中研議中比照原住民優待方式宣導規劃設計宣導摺頁另行印發由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設計宣導摺頁,統一印發3縣市由五專招生委員會自行辦理各高中職學
16、校1.組成聯合招生委員會,研訂招生簡章及各校招生條件。2.錄取原則:以國中畢業生在校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與各高中職自訂之領域(科目)成績之比序順位,依序錄取。全校排名百分比相同時,依各高中職訂定之同分比序辦理。公立高中職(科)錄取各國中1校1名為最大前提;私立高中職不限。100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北星計畫招生入學示意圖示意圖圖各高中職學校1.組成聯合招生委員會,研訂招生簡章。2.錄取原則:(1)以國中在校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擇優錄取。(2)全校全校排名百分比相同時,依各校訂定之同分比序辦理。各國民中學學校1.針對親師生加強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宣導。2.結算學生在校成績並印給學生個人成績單。3
17、.輔導學生申請適性發展的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報名。4.同一名學生只能報名一所高中或高職;如報名高職,只能以該校所設招生科別擇一報名。國中應屆畢業生1. 瞭解個人在校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2. 不同學校類型招生條件。(1) 公立高中:全校前40%。(2) 公立高職:全校前50%。(3) 私立高中職:各校自訂。3. 依個人意願申請報名。4. 詳閱簡章,了解各高中職招生錄取名額。例如:以A高中為例,總招生名額為40名,分配三縣市名額及錄取原則說明如下:招生名額報名人數錄取原則臺北市25200由200名報名學生中,依所訂招生條件,擇優錄取25名。100學年度基北區高中職擴大免試入學方案示意圖臺北縣1322
18、0由220名報名學生中,依所訂招生條件,擇優錄取13名。基隆市2100由100名報名學生中,依所訂招生條件,擇優錄取2名。北北基聯測及招生目標促進國中教學正常化,紓解升學壓力,落實適性教育的理想。因應地方教育需求,逐步促成高中職學生就近入學。依據教育部98年3月30日台中(一)字第0980043083號函修正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教育部98年7月22日台中(一)字第0980125960號函核備臺北市、臺北縣及基隆市高中職入學測驗及招生試辦計畫。辦理單位由臺北市、臺北縣及基隆市(以下簡稱北北基)三縣市共同辦理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以下簡稱北北基聯測)。北北基聯測實施時程-自100年度起試辦,適用
19、99學年度國中畢業生。北北基聯測實施方式測驗命題單位:由北北基三縣市共同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國立臺灣師大心測中心)辦理。測驗日期及時間:1學年度辦理1次,與第1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日期及時間相同。測驗學科: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與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相同。計分方式:測驗學科分數、量尺計分及寫作測驗評分級分別等,均與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相同。命題方式:題型與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相同。命題原則:北北基聯測以評量學生於國中教育階段所習得之基本能力為目的,以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命題依據,試題難易度分配採中等偏易為原則,與國民
20、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相同。北北基聯測與全國基測比較表項目全國基測北北基聯測辦理單位教育部臺北市、臺北縣及基隆市共辦辦理次數2次分別於5月及7月舉辦1次與全國基測第1次時間同時辦理測驗命題單位國立臺灣師大心測中心測驗學科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寫作測驗命題及計分題型測驗題測驗學科分數每科80分量尺計分總計412分寫作測驗級分6級分(共12分)命題原則目的評量學生於國中教育階段所習得之基本能力依據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試題難易度分配中間偏易北北基招生階段(請參閱北北基國中進路多元入學管道流程圖)北北基聯測後,招生分兩個階段三個管道,即北北基甄選入學、北北基申請入學及北北基登記分發入學管道;
21、約有九成以上的招生名額,在全國基測第2次測驗報名前,以北北基聯測成績完成北北基招生作業。招生名額分配1.北北基申請入學(含免試入學): 申請入學佔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年度總招生名額之比例,各公立高中40,各公立高 職60,各私立高中職70。2.北北基甄選入學: 依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之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科學班等之招生名額辦理。3.北北基登記分發入學: 依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年度總招生名額,扣除提供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及保留參加全國 基北區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等管道後之名額。北北基聯測成績不理想的學生或未錄取的學生,可報考全國基測第2次測驗,並以該次測驗分數報名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基北區高
22、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之入學管道。北北基三縣市以外國中畢業生權益部分1.可跨區報考北北基聯測,並得以北北基聯測分數,報名參加北北基甄選入學及北北基登記分發入學管道,但不得報名參加北北基申請入學及直升入學管道 。2.金門、馬祖地區,以及華東、上海、東莞3所臺商子弟學校國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另得以北北基聯測分數報名參加北北基申請入學管道(與現況相同)。3.北北基公私立高中職會參考北北基以外縣市國中畢業生參加基北區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稱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管道錄取入學情形,以其近三年錄取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之二倍為原則,保留名額提供參加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管道
23、辦理招生,並以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入學依據。私立高中職並得視各校近三年實際招生情形彈性調整之。北北基以外縣市國中畢業生就讀北北基公私立高中職名額比例先保留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之2倍1.參考北北基以外縣市國中畢業生參加全國基北區登記分發入學管道錄取入學情形,以其近3年錄取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之2倍為原則,保留名額提供參加全國基北區登記分發入學管道辦理招生,並以全國基測成績為入學依據 。2.北北基三縣市國中畢業生亦可報考第2次全國基測,以該次成績報名參加全國基北區登記分發入學管道。北北基公私立高中職總招生名額北北基三縣市以外國中畢業生進入北北基三縣市高中職就讀管道現況與100年情形對照項
24、目北北基三縣市以外金、馬、3所臺商學校現況100學年度現況100學年度入學依據全國基測北北基聯測全國基測北北基聯測入學管道甄選入學可可以北北基聯測或全國基測分數為入學門檻可可以北北基聯測或全國基測分數為入學門檻直升入學不可不可不可不可申請入學不可不可可可登記分發入學可可可可北北基100學年度高中職多元入學管道承辦學校一覽表項 目承 辦 學 校聯合入學測驗試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學校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學校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學校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音樂班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主委學校國立新店高級中學美術班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主委學校臺北市立中
25、正高級中學舞蹈班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主委學校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戲劇班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主委學校臺北私立華岡藝術學校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教育部98年9月4日台中(一)字第0980151658號函訂定壹、前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在民國84年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揭示:改進高中入學制度,建立多元入學管道,並於民國87年7月發布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方案,同年9月發布高級職業學校多元入學方案。民國90年辦理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以下簡稱國中基測),全面推動實施高中、高職、五專多元入學方案,希望在公平公正之前提下,改變傳統聯考以單一智育成績分發篩選,改以學生基本學習能力評量作為門檻檢定,期能導
26、引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教育轉向注重學生學習潛能之啟發與多元適性之發展。國中基測實施迄今已九年,但是各種多元管道仍以國中基測量尺分數作為分發篩選之重要參據,多元能力評量參採比重偏低,國中學生升學競爭壓力未得緩解,高職申請入學名額報到率偏低,學生未能適性選擇高中職就學等問題,原期以國中基測作為入學門檻,申請入學導引適性分流,多元管道實現多元選才等理念,未能完全體現。為能給予每位學生優質的教育環境,多元適性的發展。因此,以漸進彈性、因地制宜等原則,穩健逐步調整多元入學方案,建立適合各地區國中學生的升學方式有其必要性。基於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追求教學卓越之理念,給予每位學生同等的關懷和尊重,以實現有
27、教無類與因材施教的教育理想。本部積極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出子計畫4調整高中職入學方式,在既有多元入學方案基礎下,研擬4-1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實施方案),期以逐步擴大推動免試入學比率,調整高中職和五專多元入學方式,以奠定未來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重要核心基礎。貳、目標1、 發展學生多元智能,紓緩學生升學考試壓力。2、 發揮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提高教學與學習品質。3、 發展學校辦學特色,增進學生適性學習與發展。4、 全面關照不同地區學生,縮短城鄉教育落差。參、辦理原則 一、學生主體: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給予每位學生同等的關懷和尊重,提供適性及優質之教育機會。二、多元適
28、性:學生依性向、興趣、志願、或在校學習各項表現等做為其進路發展之依據。 三、就近入學:高中職和五專考量學校地理環境等因素,優先提供鄰近國中免試入學名額。四、保障弱勢: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考量區域城鄉落差、文化不利及弱勢族群等因素,規範轄屬高中職及五專優先提供免試入學名額,保障偏鄉國中學生或弱勢學生升學權益。五、因地制宜:各區得採取一種或兼採數種不同入學模式,並得經各該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同意後全面辦理學區免試入學。六、漸進彈性: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考量教育資源,漸進提高免試入學比率或名額,穩健逐步推動。肆、實施期程及比率本實施方案分為三個期程漸進推動,各期程及免試入學比率規劃如下:一、宣導推動期:99學年度到100學年度(1) 各公高中: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5-35為原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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