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疑难问题与实务,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马世奎,1,目 录,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三、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四、股权转让的问题五、公司治理的问题六、董事与高管的责任七、关联公司与关联交易,2,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1.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3,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2.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违反发起人协议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4,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3.公司因故未能成立,设立公司中发生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执行特别约定,没有约定的执行法定。,公司设立失败的特殊责任。,对于设立中的公司名义被冒用的情况,公司可以
2、不承担责任,但相对交易人为善意的除外。,【结论】公司设立失败,民事责任的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由发起人承担,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均等份额承担。发起人在设立公司中的过错大小,也是承担责任范围的一个考量因素。,5,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4.公司成立后,设立公司协议对股东是否还有约束力?,6,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7,一、公司设立阶段的主要问题,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合营者之间的合作合同或者投资协议给予特殊地位,除在申请设立时其是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外,在公司运行中,合资合同或者投资协议仍是调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第1
3、款,第11条第1款,第14条等),8,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折衷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度(实缴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认缴资本制度),5.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制度,13年公司法对05年公司法有哪些修改,新旧法律如何衔接适用?,公司注册资本金,是指公司设立时对外宣示其拥有的财产数额或者经济实力。公司并非政府管理机关或者公益事业单位,公司是直接参与社会商品经济活动的组织。注册资本金是公司参与商品经济活动并追逐获利的经济基础,是成立公司的必要物质条件。,9,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10,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关于注册资本制度,公司法修改后新旧法律应怎样衔接适用?,该司法解释
4、第一条规定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适用基本原则,第二条规定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补缺例外适用原则。,11,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6.股东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是否影响出资的效果?,【结论】对股东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并且已经实际向公司交付的,如果权利人主张返还的,应当考虑适用善意取得制度。,12,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7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谁有可能对此承担民事责任?,13,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8企业改制改变了企业什么?注册资本金和股权形成有何特点?,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相当于设立新公司。由国家、集体所有的企业改革为由国家、集体和职工共同持股,或者全部由职
5、工持股的公司,或者以被其他企业兼并的方式改制为公司。,【结论】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处置,将企业清产核资后公司化。企业公司制并非发起设立新公司,而是发生了企业形态的转化,由国有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故关于注册资本的法律适用问题,不能完全套用公司法关于设立公司的相关规定。,14,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问题,9.股东向公司认缴的出资未完全缴纳的,股权转让后由谁向公司承担责任?,15,三、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10.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是什么?,任何民事权利均是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中获得的,股权也一样。股权的取得是通过获得债权法律关系后,再根据其准物权的
6、属性,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该条文对于解决实务中错综复杂的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提出了基本方向,但要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还应当将现实经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逐一分析,然后再进行归纳和总结。,16,三、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17,三、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11.隐名股东如何处理与显名股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关系?,18,四、股权转让的问题,禁止性
7、规范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公司法,合同法,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涉及第71条,该条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第141条、第142条,该两条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12.股权转让合同内容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是否应当认定无效?,19,四、股权转让的问题,公司章程属于在公司内部通过一定程序形成的公司内部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内部有约束力,对公司以外的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8、,公司章程属于股东的自主约定,不属于效力性规范,不能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为由主张认定合同无效。【结论】股权转让合同,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当然无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20,四、股权转让的问题,13.公司有出资未到位,股东抽逃出资等情形时,股权受让方如何获得救济?,21,四、股权转让的问题,合同法关于取缔合同和保留合同存续的规定对股权受让人的救济配置,22,四、股权转让的问题,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估值调整机制)实际上就是投资方(收购方)与融资方(出让方)在达成融资(并购)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
9、行一种约定,并根据约定的目标出现或者未出现的结果,行使估值调整权利,以弥补高估企业价值给投资方造成的损失和补偿低估企业价值给融资方造成的损失。,对赌协议的基本特征:当事人基本内容投资方的根本目的涉及的法律关系,关于对赌协议效力的观点:有效论无效论部分有效论,14.如何认定对赌协议的效力?,23,四、股权转让的问题,24,四、股权转让的问题,【结论】认定对赌协议效力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法和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赌协议关于公司财务业绩、公司上市、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回购公司股份的约定,不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构成确认合同无效的要素。,14.如何认定对赌协议的效力?,25,五、公
10、司治理的问题,15.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哪一个为准?,26,五、公司治理的问题,16.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决议是否可以对抗公司以外的他人?,27,五、公司治理的问题,17.公司法对公司担保问题的规定有哪些,是否可以影响公司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的效力?,28,六、董事与高管的责任,18.董事有哪些基本义务,违反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29,违反董事应当承担的义务所对应的责任或者法律后果第一,董事被解聘;第二,董事安排的不当交易被取缔后,收益归入公司;第三,董事存在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公平合理分担或者赔偿。,第一,董事被解聘。,第二,董
11、事安排的不当交易被取缔后,收益归入公司。,第三,董事有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公平合理分担。,六、董事与高管的责任,【结论】董事违反义务可能被公司解聘,若其故意侵占公司利益或机会,公司有权将其所得利益追回,或取消董事安排的不当交易。对于董事重大过失形成的公司损失,董事也可能需合理分担。,30,六、董事与高管的责任,19.董事承担民事责任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要素?,第二,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后果必须是比较严重的经济后果,对非重大经济后果,不宜追究董事民事责任。,第四,是否从公司利益出发进行决策。,第五,承担责任的范围。,第六,董事责任的豁免。,31,七、关联公司与关联交易,关联公司是指两个或者两
12、个以上公司主体之间形成的一种组织联盟,他们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或者是组织与协调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他们有统一安排或者共同进退的整体利益。从外观形式上看,关联公司是两个以上公司主体之间的关系状态,即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或者相互控制关系,一家公司通过对外投资形成对另一家公司的控股,使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形成控制与从属关系,或者通过其他安排使公司之间能够经常、持续地发生影响,在公司之间实际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或者相互控制与制约关系。从实质上看,关联公司关系有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独立的人格。在缺乏人格独立的关联公司关系中,一般有一个或者多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控制公司,或者关联公司之间通过相互持股或者其他合同关系等建立相互制约,从而达到相互控制效果等。,20.为什么要规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认定标准?,32,关联公司是公司运营高端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关联公司是相对于独立公司提出的概念,关联公司是市场经济主体适应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经营方式,关联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司独立人格制度,关联公司,七、关联公司与关联交易,33,谢 谢!,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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