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力度,体现干群同心,致力于发展的理念,制定本制度。2、职责: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2.2 生产厂值班员负责现场带班,公司领导根据各自承包的设备、设施,按时参加各项活动;2.3 生产厂值班员、安全员负责对领导参加活动的监督。3、工作程序:3.1 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生产厂工作的需要,确定每天由糠醇厂正副三名厂长轮流24小时进行值班、带班工作。3.1.1 值班员对值班日内的生产、安全、人员调度、工作安排、保卫等工作全权负责,不得脱岗。3.1.2 值班员每天必须对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安全消防等工
2、作进行考核、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3.1.3 负责对当班人员进行合理调度安排,确保安全生产。3.1.4 负责指挥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生产厂的安全稳定运行。3.2 公司领导根据自己所承包、担责的设备、设施、以及工作范围,按时到生产现场进行指导,参加活动,检查生产厂的工作和记录。3.3 公司安全员要按时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违法行为,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4、工作责任:4.1 值班员要及时检查、纠正违章、违法行为,对本班的违章、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4.2 公司领导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完成指导、检查工作,由于工作不到位引发的事故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4.3 安全员要对作业票的审核、作业行为的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由于工作不到位引发的事故应负一定的管理、监督责任。4.4 全体员工可对值班员、公司领导、安全员等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对于不作为行为提出批评,相关人员应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都能按时、合法的完成。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