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工绩效考核方案社工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提升社区工作者管理标准化程度,根据杭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杭社建20147号)、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上社建委20144号)、上城区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调整实施细则(试行)(上社建办201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滨街道全体专职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包括社区党组织专职成员(包括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保障服务委员、妇女文教委员、环保卫生委员、治保调解委员、计划生育委员)、公共服务工作站专职工
2、作者(包括综治维稳专管员、城-管专职员、劳动保障工作员以及从事暂住人口、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等管理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市、区有关部门规定的纳入专职社工管理范畴的其他工作人员。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和方法第三条街道和-谐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下设街道专职社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党群副书记、分管民政工作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分管领导任组员。街道专职社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设在民政科,由分管民政工作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民政科科长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职社工各项管理、考评
3、工作,包括考核数据的汇总、公布和台账的管理工作。第四条专职社工绩效考核按照“五抓”原则,即年谋划、抓举措;季分析、抓重点;月布置、抓进度;周督查、抓落实;日记载、抓效能。通过日常考核、随机抽查、定期督查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第五条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将每位专职社工月(年)度绩效考核表格分类保存。第六条专职社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辩意见。经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后,由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负责在收到书面申辩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该答复作为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满3个工作日
4、未提出书面申辩意见的,视为认同该考核结果。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和考核奖金发放第七条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由绩效考核系统评分和日常督查两部分组成,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考核表格详见附件2。(一)绩效考核系统评分,按照上城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系统实施办法(上社建办20111号)有关规定,每月以社区为单位,通过社工绩效考核系统,组织社工采取无记名的方法,对专职社工进行自评和互评,每月考核中的自评、互评必须在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专职社工及社区副职,由社区正职负责考核,考核得分计入“书记(主任)评价”;社区正职由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在当月该社区专职社工考核平均分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考
5、评,考核得分计入“街道评价”。(二)日常督查,不设置分值,重点检查各社区专职社工的效能、团队合作、突发性事件处置、网组片责任网格服务、重点工作及其他等方面的情况,由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牵头每月不定期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对照评定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当事人月度考核等级实行降级处理;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视情况追究社区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月度考核成绩被降级的,按该等级最低分计入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其中D等按0分计)。各科室可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向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反映专职社工违反考核要求的情况。(三)月度考核设A、B、C、D四个等级,其中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
6、及以上的为A等,75分至84分的为B等,60分至74分的为C等,60分以下的为D等。(四)月度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专职社工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为500元,其中月度考核A等全额发放绩效考核奖;月度考核B等发放绩效考核奖的80%;月度考核C等发放绩效考核奖的60%;月度考核D等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第八条年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和-谐社区考核得分和日常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得分按照和-谐社区考核得分占80%和日常考核得分占20%的比例折算成年终考核得分。考核表格详见附件3。(一)和-谐社区考核得分,直接与全区和-谐社区考核结果挂钩(将和-谐社区考核得分折算成百分制)。(二)日常考核,综合全街道
7、各社区、各条线工作完成情况、创新获奖情况,由街道领导班子对社区正职,街道分管领导及科室长对各条线专职社工进行初步评定。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结合专职社工月度考核成绩最终评定。日常考核按照A、B、C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对应100分、85分、70分,三个等级的名额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情况研究后公布。根据市、区有关部门要求,对应取得而未取得岗位职业证书的专职社工,日常考核得分按5分/项扣除。(三)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详见附件5。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九条每位专职社工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月度考核得分取算术平均值后,按80%计入总分,年终考核得分按20%计入总分。考核总分按
8、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排名,得分汇总表详见附件4。第十条专职社工绩效考核成绩和排名结果作为专职社工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工资)和晋升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专职社工绩效考核实行诫勉谈话和淘汰机制。(一)存在以下之一情况的专职社工,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诫勉谈话:(1)月度考核被评为D等级;(2)在考核年度排内名在全街道末5位;(3)存在工作效能低、团队合作意识差、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况。(二)存在以下之一情况的专职社工,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处理意见,可视情况采取调离岗位(降职)、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处理方式:(1)在考核年度内出现两次月度
9、考核D等;(2)在考核年度内对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街道、社区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3)在连续两个考核年度内绩效排名在末5位,且日常考核有被评为C等的情况;(4)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经岗位调动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5)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情况。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街道社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之前由街道颁布的有关专职社工的管理制度(规定)如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三条本办法实行过程中,出现未事先遇见的情况,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商议确定操作办法。附件:1、湖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评分标准2、湖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月度)考核
10、表3、湖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年终)考核表4、湖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得分汇总表5、湖滨街道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附件1:湖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一、月度考核(一)绩效考核系统评分序号项目名称分值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备注1缺勤20分迟到、早退0.5分/次在绩效考核系统中“出勤管理”模块中操作重大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缺席0.52分/次工作时间无故外出0.5分/次旷工20分/天2工作业绩70分按时完成街道(社区)及各条线布置的工作酌情扣分,5-10分/次在绩效考核系统中“工作业绩”模块“书记(主任)评价”或“街道评价”中操作,满分为100分,由绩效考核系统
11、自动折算成标准分值。社工自评、互评参考此标准评分。每月走访30户居民(含辖区单位)走访数量不足,扣5分/户按时值班并做好居民来信(来访)接待,相关记录清晰酌情扣分,5-10分/次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酌情扣分,5-10分/起;因重大责任事故,被通报批评的20分/起其他应完成的工作根据未完成情况酌情扣分3奖励10分获得荣誉根据绩效考核系统设定加分,1-5分/次在绩效考核系统中“奖励”模块中操作发表文章工作创新(二)日常督查序号项目名称分值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备注1效能情况/1、上班不迟到、早退,不看报纸、吃零食、串岗聊天等,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2、上班时间不得网上聊天、玩游戏、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电
12、脑不得安装炒股软件;3、衣冠整洁,佩戴好胸牌,去向牌指示内容正确;4、市、区、街道规定的其他效能要求经查情况属实后,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当事人月度考核等级程度;对重大问题,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追究社区负责人管理责任。2团队合作/1、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街道(社区)分派的工作;2、街道(社区)重大活动时能积极主动配合、相互补台;3、AB岗工作人员熟悉岗位情况、政策,认真履行AB岗职责3突发事件处置/1、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及时;2、其它工作人员待命,服从统一调度安排4网组片责任网格服务情况/1、责任网格内,民情民-意走访记录真实、准确;2、掌握网格情况,及时上报网格信息,对居民反应的问题及时回应(或向上级部门反馈),相关结果及时告知居民;3、服务居民态度良好,没有有效投诉5重点工作/根据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工作部署,配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无差错6其他/由街道社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要求注:在一个考核月度内,重复发生上述问题的,降低等级累计计算,直至降至D等。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社工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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