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和开发评审程序设计和开发评审程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厂产品的研制设计、仿制设计、改型和改进设计的设计评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GJB1310A-2004 设计评审GJB9001B-2009 质量体系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设计评审为确定设计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4 职责4.1 科技质量部负责系统、分系统级设计评审的组织,系统、分系统、配套设备和部件级评审意见落实及跟踪管理工作;4.2 设计所负责配套设备、部件级的组织及评审样机、资料的准备工作。5 程序5.1 设计评审流程图见附录
2、A:5.2 一般要求5.2.1 设计评审是在研制过程决策的关键时刻,全面、系统的检查设计输出是否满足实际输入的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加速设计成熟,降低决策风险。设计评审能影响设计决策,但不代替设计决策,不改变规定的技术责任制。5.2.2 工厂应根据武器系统研制总要求、协议书、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要求,严格按照产品研制程序所划分的研制阶段及产品功能级别实行分级、分阶段的设计评审。必要时,进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以及计算机软件、元器件、原材料等专题评审。5.2.3 设计评审的结论是产品研制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产品研制未按研制计划规定
3、进行设计评审或设计评审未通过不允许转入下阶段工作。5.2.4 厂级设计评审系统、分系统由科技质量部组织实施,配套设备、部件级由设计所组织实施,科技质量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设计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产品设计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非直接参与设计工作的同行专家。合同要求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5.2.5 设计评审作为产品研制程序中的组成部分,应纳入研制计划,从时间、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 5.2.6 设计评审应有完整的记录,评审结论应形成文件。设计评审的有关文件及评审结论应及时归档。5.2.7 设计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保护不同意见。评审中确认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建议,应作为
4、待办事项,制定改进计划,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分析处理,实行跟踪管理;对没有采取措施的问题,应进行分析、论证,在下一阶段评审时用书面文件说明。合同要求时,应将设计评审结论和跟踪的结果向顾客或其代表通报。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顾客要求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评审。6 详细要求6.1 设计评审类型6.1.1 按产品研制阶段,设计评审可分为:a) 方案阶段的设计评审;b)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c) 定型阶段的设计评审;6.1.2 按产品的功能级别或管理级别,设计评审可分为: a) 系统级设计评审;b) 分系统级设计评审;c) 设备或
5、部件级设计评审;不同级别的设计评审,由于产品特点不同,评审的具体内容也不同。6.1.3 专题设计评审 根据研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组织专题设计评审。专题设计评审是为了降低风险,对产品质量、研制进度和经费有重大影响的专业技术进行的评审。如: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设计评审,系统试验评审,设计复核评审和软件、标准化、元器件、原材料选用及电磁兼容性设计评审等。专题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可参照相应的国家军用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6.2 设计评审主要内容6.2.1 方案阶段的设计评审 方案阶段的设计评审应根据批准的武器系统研制总要求,协议书和(或)合同的要求,对设计所优选的系统方案的正确
6、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评审。方案阶段的设计评审一般应在完成方案论证和方案设计工作后转工程研制阶段前进行。 方案阶段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a) 不同方案优选的依据和优选结果;b) 所选方案的正确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c) 方案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和要求(包括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等)满足协议书或合同的情况;d) 系统分解结构和功能原理图;e) 系统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和环境适应性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及标准化大纲;f) 重大技术、关键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攻关项目进展和采用情况;g) 元器件的选用情况;h) 设计的继承性
7、及所采用的新技术比例;i) 可生产性分析;j) 系统验证试验方案;k) 系统对分系统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及耐久性分析试验要求;l) 研制程序和计划;m) 全寿命周期费用预算及技术风险分析;n) 工程研制技术状态或初步设计任务书。6.2.2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应根据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要求对产品的社你及试制及鉴定试验是否满足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评审。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要求、次数、评审点及内容等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研制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必要时,应征得顾客或其代表的同意。 工程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a) 产品的设计功能、理化
8、特性、生物特性满足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要求的程度;b) 产品功能、性能分析、计算的依据和结果;c) 系统与各分系统、与各分系统之间、分系统与设备之间的接口协调性;d) 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大纲和质量保证及标准化大纲的执行情况;e) 采用的设计准则、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f) 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分析,确定的关键件(特性)和重要件(特性)清单;g) 安全性分析确定残余危险清单;h) 人机工程和生物医学等方面的分析;i) 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设计情况;j) 设计验证情况及结果;k) 计算机软件的测试结果;l) 前一次设计评审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m) 元
9、器件、原材料、零部件控制情况及结果;n) 设计的可生产性,工艺的合理性、稳定性; o) 多余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执行情况;p) 环境适应性分析的依据及结果;q) 质量问题归零执行情况;r) 价值工程分析;s) 设计定型技术状态以及技术风险分析和采取的措施;t) 制定的定型试验方案;u) 其他需要评审的项目。6.2.3 定型阶段的设计评审 定型阶段的设计评审应根据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的要求 ,在经过定型鉴定试验后,对产品是否具备申请设计定型或设计鉴定的条件进行评审。 定型阶段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a) 产品设计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和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分析验证结果满足
10、任务书或合同要求的程度;b)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和结构设计评定结果全面达到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要求的程度;c) 设计输出文件(含生产和使用)的成套性及实施标准的程度,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满足产品设计定型要求的程度;d) 多余物的预防和控制做事的有效性;e) 研制定型过程中质量问题归零处理的有效性;f) 产品的工艺稳定性分析;g) 最终鉴定设计、工艺文件;h) 鉴定专用工艺设备的定型情况;i) 质量评价;j) 鉴定试验的情况及结论;k) 遗留问题的结论及处理意见;l) 元器件、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的定点及定型情况;m) 包装、搬运、贮存及维护使用保障;n) 研制成本的核算及定型批生产成本的预算;
11、o) 研制总结及定型申请报告;p) 其他需要评审的项目。 国家定型的军工产品按有关军工产品定型条例执行。6.3 设计评审的组织与管理6.3.1 设计评审由科技质量部负责实施,科技质量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6.3.2 根据评审级别,由科技质量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组。6.2.3 设计评审组设组长一人,视情况可设副组长1至2人,组长由有关技术负责人或专家担任,主持评审工作。6.3.4 评审组成员的人数,应根据被评审项目的重要性、复杂程度、专业面、接口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保持一定的连续性。6.3.5 评审组成员应由具有熟悉产品、能覆盖被评审项目技术要求的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一般应包括:
12、 a) 同行技术专家; b) 下达研制任务的单位或顾客代表; c ) 质量管理、可靠性专家; d) 设计单位代表;e) 其他与设计有关的职能部门代表。6.3.6 评审组的职责如下:a) 确定评审重点和检查内容; b) 审阅有关评审资料,检查上一次设计评审结论有关问题落实情况; c) 评价设计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 d) 发现设计破若环节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e) 做出设计评审的结论。6.3.7 被评审产品的设计师应参加评审会议,汇报设计研制情况,提供评审所需资料和数据,参加讨论和答疑,单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6.4 设计评审程序6.4.1 设计评审包括评审准备、评审和评审的监督与管理三个阶段
13、。6.4.2 评审准备6.4.2.1 设计师应根据设计评审计划及研制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单具备设计评审条件时应向上一级设计师或相应的技术负责人提出设计评审申报文件,其中包括: a) 设计评审申请报告 b) 产品设计工作报告,产品设计工作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满足研制任务书和(或)合同的情况,逐一列出所有的指标要求、达到情况和验证方法或支持文件; 研制过程主要工作情况; 对研制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分析处理情况; 对设计的技术风险分析; 结论级建议。c) 提供评审组备查的其他设计评审主要资料清单;d) 对设计评审计划安排的建议。6.4.2.2 上一级设计师或相应的技术负责人审查或批准设计评审申
14、请报告。6.4.3 评审6.4.3.1 评审会议程如下: a) 宣布评审组的组成及组长; b) 评审组组长主持会议并宣布评审要求; c) 设计师作产品设计工作报告; d) 评审组审查产品设计工作报告及提供评审的有关资料,设计师对评审组提出的问题答疑; e) 评审组讨论和通过评审结论。6.4.3.2 评审组组长负责填写设计评审报告,评审组长及成员签名。6.4.3.3 根据研制任务书或合同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如果设计评审结论及有关资料需送顾客或任务提出单位,或者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确认时,则应在设计评审结束后由科技质量部及时将设计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确认。6.4.3.4 设计评审中被
15、评审的文件、设计评审申请报告、设计评审报告等有关资料应由设计所整理归档。6.4.3.5 设计所对设计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及措施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对需要改进的应制订相应的措施,并就评审结论和跟踪的结果向顾客通报。(见附录)。6.4.3.6 重点型号、关键的分系统或产品正式评审前应先进行预评审。6.4.4 评审的监督管理 科技质量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设计评审工作进行监督与跟踪,职责如下: a) 检查和监督按规定的标准、计划和程序进行设计评审; b) 检查和监督设计评审意见和建议的确认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c) 检查和监督与设计评审结论有关的设计文件更改、审签、资料归档工作。附录A产品设计和开发评审流程图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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