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闭关或开放类型分析的局限性“闭关”或“开放”类型分析的局限性 摘要:我国学术界在近20年对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研究,基本上围绕着是闭关政策还是开放政策进行的。然而,这种模糊于政策的性质与内容之间的类型分析,已难以处理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演变的复杂进程,表现出诸多的局限性,也没有揭示出清朝海外贸易政策是如何导致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具体原因。关键词: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闭关;开放关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自19世纪中期以来就被西方学者所关注。例如,马克思在评论中英鸦片战争的结果时曾说:“满族王朝的声威一遇到英国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破了产,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
2、的状态被打破,开始同外界发生起联系。”1(P691)而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我国出版的一些清史论著中,也有学者将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甚至整个对外政策视为闭关锁国政策,但学术界缺乏专门的讨论。只是自70年代末以来,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才成为我国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并形成为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是闭关政策,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是“开海设关”的开放政策。本文拟对近20年我国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做一述评,以探讨深化对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问题研究的新路径。一1979年,戴逸以其敏锐的学术灵感,率先发表闭关政策的历史教训一文。他认为,清朝统治者在与西方国家的早期接触中,曾经采取了闭关政策。“
3、清政府的闭关政策,一方面限制中国人民出海贸易,或在外国侨居,禁止许多种货物出口;另一方面,对来华的外国人也作了种种苛细而不必要的限制和防范。”2由此可见,戴逸认为清朝前期的海外贸易政策是闭关政策。正是从戴逸的这篇论文发表开始,揭开了我国学术界近20年研究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序幕。从近年来学术研究成果和知识界及社会各界认同的情况看,认为清朝前期的海外贸易政策是闭关政策的观点已在学术界处于主流地位。然而,同样持闭关政策观点的学者,他们对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认识却不尽一致。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在哪些内容上体现了闭关政策的问题。从戴逸的论文看,他认为无论是清朝对本国
4、商民出海还是对外国商人来华的政策,都体现了闭关政策。但胡思庸在当时就发表论文认为,“人们把清政府对外国商人的严格限制当作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误解。如果是这样,那就可以说清朝基本上没有实行闭关政策,因为那些规定有些是合理的,即令有些过苛的规定,也只是一些具文,基本上没有付诸实现;再退一步说,即令实现了一小部分,那也只是闭关政策的一个侧面,而且并非主要的侧面。我们应该把西方资产阶级所极力宣传的那种观念改过来。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不是对外国商人的防范条例,而应该是它对国内所实行的一些商业的文化的政策”。具体包括:对国产货物出口的严格限制;严格限制中国商人制造海船;长时期的“禁海”,海禁解除后
5、又有一段时期禁止华人赴南洋等地贸易,以及种种对出国华商及海外华侨的刁难和迫害政策;绝大多数封建统治者对西方资本主义的科学文化,都采取不加分析的深闭固拒态度;对西方制造品,也不加分析地一概视为“奇技淫巧”而予以排斥;禁止中国史书流出国外;由行商垄断对外贸易。“上述那些工商业、文化上的政策,才是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3不过,后来其他学者所发表的一些学术论文却显示,人们更加倾向于戴逸的意见,即清朝闭关政策包括有对本国人和对外国人的两方面内容。而且,他们在具体论证中更加强调的是对外国人来华贸易的政策。关于这一点,可从下文中得以观察。二是清朝在海外贸易政策实施过程中何时采取闭关政策的问题。在戴逸和胡思庸
6、的论文中,都将“海禁”作为闭关政策的具体内容,这就意味着清朝在顺治时期就已采取了闭关政策。但张光灿认为,“它的开始,应追溯到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的禁海令”。即“清朝前期的闭关政策,首先是从禁止大陆人民出海与西欧殖民者控制下的南洋进行贸易开始的”。而“闭关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限制和管制外国商人来华贸易。在这一点上,则是愈来愈严,最后限制在广州一口进行贸易。”“而关闭其他各口,则标志着清代闭关政策的最后形成”。4陈东林、李丹慧认为,“乾隆二十二年限令广州一口通商,是一个转折点,标志着清代闭关政策的制度化”。5朱雍也认为,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颁布防范外夷规条,开始全面管制外商来华贸
7、易,从而实行限关自守政策,广州单口通商制度也得以确立。6虽然他在这里并未使用“闭关”政策的字眼,但所指的政策内容与上述学者相近。高翔也持相同意见,“清朝严格意义上的闭关政策开始于康熙后期,到乾隆中叶臻于完备”。7(P444)向玉成则认为,清初虽然实行海禁,但却非闭关锁国政策,此后清朝即开设海关允许海外贸易。1725年,雍正帝下令严禁天主教,并驱逐西方传教士,清朝对外政策开始一变。1744年,清政府制订管理澳夷章程,其实质是限制中外接触;1749年,清政府又制订了管理澳门葡人善后事宜,标志着清朝又向对外闭关政策迈进了一大步。1751年,清廷严禁番妇入广州,也是清朝对外限制政策的一部分;1759年
8、,清朝制订防范外夷规条,体现了清朝一口通商制度的完善,标志着清朝闭关政策的最终形成。8三是关于清朝实行闭关政策原因的探讨,大体上可归纳为宏观和微观的两种看法。戴逸认为,“从根本上说,闭关政策是落后的封建经济的产物”。而“清政府顽固地坚持闭关政策,还由于它和广大人民群众阶级矛盾的尖锐化”。他还引用马克思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所陈述的,“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的主要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由于这种原因,外国人才被禁止同中国人有任何来往”。即认为清朝实行闭关政策是满州贵族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国的政治产物。2而胡思庸认为,清
9、朝实行闭关政策,一是中国封建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延续,二是来自中国封建统治者妄自尊大的心理,三是通过隔绝人民与外界的联系,以利于专制统治。3张光灿则是从政治、经济和思想等三个方面来认识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原因,具体包括汉族人民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反清斗争、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天朝上国”的传统思想观念。4我从前发表文章认为,“闭关政策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和文化因素相互作用的混合物”。“明清时期封建政治体制的高度垄断性,决定了它必然要尽可能地阻断中外之间的民间联系。而中国领土的幅员辽阔,使控制技术更成为一个中国封建王朝建立有效统治的关键。它不像邦国林立的欧洲,生存中充满着与外部世
10、界的联系和竞争。同时,中国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和国内市场的广阔,使中国可以不依赖于海外市场,又为封建统治者的闭关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文化传统上的华夷观,也限制了他们对于海外世界的视野,妨碍了海权观念的形成;而北方边防的长期威胁,又制约着明清政府对于海防的建设;而这种海防的薄弱,更迫使他们本能地通过闭关政策来进行自我保护。”9也有一些学者从微观事实具体探讨了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原因。汪敬虞认为,清朝在海外贸易政策中制订各种限制措施,充分地体现了禁海闭关的精神。而“西方殖民主义国家的侵略活动,这是清王朝在对外贸易方面采取限制政策的基本原因。随着侵略者活动的日益猖獗,清王朝的限制措施也日益频繁”。他还具体
11、论述了西方殖民主义国家所进行的抢劫中国商船活动、掳掠中国人口活动、刺探中国情报活动、以及侵占160中国土地破坏中国主权活动所带来的直接影响,使清朝在中外贸易活动中不断制订和补充各种限制和防范措施。10朱雍则认为,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洪仁辉事件的发生,是清朝实行限关政策的直接原因。因为该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遣翻译洪任辉乘船从广州先后抵达宁波和天津大沽口,状告粤海关关政腐败,使清朝统治者感到必由“内地奸民教唆引诱,行商、通事不加管束、稽查所致”,出于“防范于未萌”的目的,清朝即颁布了防范外夷规条。6王先明则有不同意见。他认为,闭关政策的基本精神是乾隆帝所强调的“立中外之大防”,而“导致闭关政策
12、产生的契机是西方人的传教而不是西洋人的贸易;它产生于雍正元年(1723年)而不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明清之际,随着西方传教士在华活动范围的扩展,清王朝对于“猾夏之变”的担忧日趋警觉。雍正元年闽浙总督上奏严禁西方传教士在华传教,只许他们其中的一些人留京进行技术服务,将其余西方传教士遣送到澳门安置。雍正帝准如所请,下诏驱逐西方传教士至澳门。“实为清朝闭关政策之滥觞”。11四是关于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作用问题。持闭关论者大多对它的作用持否定的看法,认为清朝前期的海外贸易政策阻碍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窒杀了中国的生机和进取精神。例如,张光灿认为,“闭关政策的历史影响是严重的,它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恶
13、果。首先,清朝前期的闭关政策直接阻碍、摧残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从而使中国在社会制度方面落后了一整个时代”;“其次,闭关政策还扼杀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中国在科学技术方面,大大落后于西方”;“最后,清代闭关政策造成了近代中国不断挨打、受辱,这是最集中的恶果”。4但高翔却认为,“闭关政策导致近代中国落后的说法是不准确的”,“18世纪欧洲产业革命爆发,中国在社会制度、科学技术、社会生产等重要领域全面落后于西方,这是历史长期演变的结果”;7(P455)而“以产业革命为代表的社会变革未能产生于中国,只是对数百年中国落后历史的一次总结罢了,把这个落后完全归罪于清朝以及由它推行的闭关政策显然是不公正的”。7
14、(P457)李刚则认为,对于闭关政策的作用应分两个阶段来评价。第一阶段自15世纪至1780年,明清封建王朝的闭关政策在当时有一定程度的历史必然性,主要起了保护民族经济、反侵略、反掠夺的作用;自1780年至1840年为第二阶段,清朝的闭关政策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起了阻挠和破坏作用。12而对于闭关政策所产生的反侵略和自卫等作用,戴逸等人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他指出,“从表面上看,闭关政策似乎也限制了外国侵略者的活动,具有一点自卫作用。实际上,这种落后的、消极的政策只能束缚中国人民,而不可能限制住穷凶极恶的外国侵略者。资本主义的本性就是要侵略别国。越是落后国家、落后民族,遭受的侵略就越是严重。中国
15、能不能抵抗住外来侵略,或者能不能减轻外来侵略的祸害,决定于中国能否急起直追,迅速进步,改变中国和外国的力量对比,而决不能依靠自我孤立、自我隔离的政策。国为这种政策既不能改变侵略者的本性,又不能妨碍侵略国家力量的增长,只能作茧自缚,阻碍中国的发展,扼杀中国的生机和进取精神,使得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闭关政策是慢性自杀政策,对国家和民族有百害而无一利”。2 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清朝禁海、一口通商以及对外商来华贸易的种种限制措施,都不是闭关政策。在他们看来,清朝前期所实行的海外贸易政策,是开海设关、严格管理的政策。也就是说,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在相当程度上带有开放性,而非闭关性。郭蕴静于80
16、年代初就对清朝实行闭关政策提出了质疑。她在清代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兼谈清代是否闭关锁国一文中指出,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后,因忙于国内统一战争,无暇顾及对外贸易。1655年以后,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力量,清朝先后出台了“海禁”令和“迁海”令,推行闭关政策,但它也只是权宜之计,并非对外关系的既定国策。所以,清朝在消灭台湾郑氏势力后,即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废除“海禁”,设立粤、闽、浙、江四海关,采取了比较积极主动的海外贸易政策;此后从雍正至道光时期,清朝虽然在对外贸易上采取了严厉的限制政策,但并不能说这就是“闭关锁国”。她提出了四点理由:“一、历来任何主权国家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和自
17、身的地位,在对外关系方面(无论政治或经济)制定的政策、措施,都带有限制性”;“二、清政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无疑是严厉的,有些条文过于苛刻。然而,其内容和目的却没有超出限制与防范的界限,并不是从根本上断绝对外通商往来”;“三、所谓闭关锁国,并未见诸清代史籍、文献。而最早使用这一措词的却是西方列强,他们迫切希望扩大中国市场,愤于清政府的种种限制,而将之强加于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是关上国门,断绝与外国包括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一切往来。但是,清政府并非如此”;“四、(清朝)即使关闭一些口岸,但并没有影响对外贸易的进行”。13后来,她于80年代末又专门著文论述清朝并非闭关锁国的问题。她在这篇文章中明确认
18、为,不能把“海禁”、政府与对外关系中的闭关锁国政策等同起来,而在乾隆时期对外商来华实行一口通商政策也未断绝他们的来华贸易。所以,禁海和一口通商都绝不是闭关。她还特别论述,清朝在实行一口通商政策后对外商所规定的“防夷”条款,是为了约束外商在华的不法行为,完全出于自卫;其中一些条款是公允的和合理的。因此,这些“防夷”条款也不是锁国。而且,自康熙开海后对外贸易的发展,也证明清朝并未闭关锁国。14(P182-195)严中平在80年代初给中国近代经济史专业研究生的授课过程中,曾就学术界主流学者所引以为据的马克思关于清朝实行闭关自守政策的观点,进行了专门的评述。他认为,“在明清两代,中国政府是针对外国海盗
19、冒险家的行径,限制他们只许在少数港口进行贸易,并加以管束监督的,这是出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安宁所采取的国防措施。世界各国无不如此,中国当然也必须提高警惕。只要外国人在中国法律规章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贸易,他们就受到保护和优待”。15(P192)实际上,据英国下议院东方贸易情况调查小组在1830年的调查,“绝大多数在广州住过的作证人都一致声称广州的生意几乎比世界一切其他地方都更方便好做”。15(P177)所以,他“不承认在历史上中国封建政府,曾经实行过什么闭关自守政策。更不承认,中国曾经出于地理上、人种上的原因,对外实行过野蛮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闭关自守政策。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提法是
20、一个失误”。15(P172)在他看来,马克思之所以在清朝对外政策问题上产生认识上的失误,是由于深受当时西方殖民主义者有关报道和议论的影响。当时,清朝面对西方人在华的诸多不法活动,“只许英商在广州一个口岸和政府特许的少数行商进行贸易,并对外国人的行动加以约束,禁止鸦片进口。于是在鸦片贩子的带头之下,向中国推销工业品的产业资本家,经营中英印贸易的商业资本家,从事欧亚航运的商船资本家,在英国国内外市场上进行活动的银行资本家群起鼓噪,一致叫喊中国仇外排外,贸易不自由”。于是,“闭关自守”就成为这些西方殖民者对清朝海外贸易政策进行诋毁和攻击之词。而事实上,清朝对外商来华贸易实行的是严格管理监督的政策。1
21、5(P173)黄启臣认为,“在清代前期的一百九十六年中,只有顺治十二年(1655年)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实行比较严格的海禁,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实行了部分地区海禁,总计不过三十九年,其余一百五十七年的海外贸易基本上是开放的。即使在禁海期间,也没有完全断绝与外国的贸易往来。因此,不能笼统地说清朝前期的海外贸易是实行一条闭关锁国政策,它实行的乃是开海设关、严格管理贸易的政策”。对于一些学者认为清朝于1757年所采取的广州一口通商政策标志着清朝全面闭关锁国或闭关政策最后形成的观点,黄启臣认为,“第一,清政府规定海外贸易在当时中国最大的港口广州进行,本身就是一种开
22、放,只不过是没有全面开放全国的港口而已。但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统治者,从国家、民族和他们自身的利益出发,根据海外贸易发展的趋势,决定开放多少港口和开放哪些港口,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只要不是闭关所有的贸易港口和完全断绝与外国进行贸易就不能斥之为闭关锁国”。“第二,当时所谓的只许在广东停泊贸易,主要是对欧美各国而言,特别是英国和荷兰等国。至于南洋地区的欧洲殖民地国家,仍许到闽、浙、江海关贸易”。“第三,中国商人不受所谓只许在广东停泊贸易之限,可从四海关出海贸易。”“清政府不仅开海设关,还实行低税制优待外商贸易。当时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货税是很轻的,大约是货物价值的1%-2%,最多是6%。与此同时,清政
23、府还不断实行减税制度,优待外商,招徕贸易。”而对于一些学者所举证的广州行商制度也体现了清朝闭关政策的观点,黄启臣也提出了不同意见,“首先,在当时外商对中国情况不熟悉、又不通中国语言的情况下,行商在外商与清政府之间提供联系,在外商与中国商人之间提供贸易方便,起了沟通的作用。其次,由于行商代洋商交纳关税,外(商)人免了报关交税的麻烦,得以集中精力进行贸易活动。所以,清代前期,在中国仍然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条件下,建立行商制度,是便利于海外贸易发展的”。总之,清朝实行的是开海设关、严格管理海外贸易的政策。在他看来,也正是由于清朝实行这种开放性的海外贸易政策,清代前期的海外贸易才获得不断的发展。主要表
24、现为:一是贸易港口的扩大和贸易国的增多;二是商船的数量不断增加;三是进出口商品数量繁多;四是商品流通量值的增加。因此,清朝前期的海外贸易,无论是贸易规模还是贸易总值都超过了宋朝和明朝。16夏秀瑞也认为,清朝前期实行的是有限制的开海贸易政策。她除了指出从顺治十二年(1655年)清朝颁布禁海令是割断郑成功反清势力与大陆的联系外,也认为在鸦片战争前清朝的196年间,海禁和迁海仅占短暂的29年。“如果以此论断清代前期是闭关锁国的话,岂不是以点概面,以偏概全吗?”而清朝由多口变一口通商的变化,“是由英人抵制清政府的保商制度并执意在宁波进行贸易而引起的,并非是清政府自开海以来对外贸易政策有了改变”。“退一
25、步说,即使开一港通商是本意的话,也不能说是闭关锁国。开一港同开四港以及更多的港,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她还特别指出,一些学者根据乾隆帝在给英国国王的“敕谕”中所说的“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等语,来论证清朝的闭关锁国,其实也是断章取义。因为紧接着的下句是:“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由此“足见清政府能够主动设行提供西方各国贸易之便,显然是支持和鼓励海外贸易的”。17(P1106-1119)在持开放观点的学者看来,清朝前期海外贸易的开放政策,对内促进了经济文化的繁荣,对外则维护了领土主权的
26、完整,有效地抵制了外国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侵略。如王永曾认为,“自康熙初年从东南沿海地区开始推行对外经济文化开明(放?)政策以来,当地人民生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很快稳定了政治局面,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为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不仅这个地区的社会生产迅速追上中原地区,发展到新的高度,而且外贸的繁荣促使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对外开放政策不仅为发展社会经济做出贡献,而且使清朝在较短时间内缓和民族矛盾,有力推动国内形势的发展。并且,经济文化的繁荣有力地支持了军事和外交上的对敌斗争,有效地抵御外侮,保卫了领土主权完整和社会的安定”。18对于郭蕴静等学者所提到的清朝禁海时间甚短而海外贸易基本上是开放
27、的问题,汪敬虞专门指出,“从形式上看,清王朝禁海闭关的时间并不长。比较严格的禁海闭关,只有1655-1684年三十年的时间。还有一些是部分的或临时的禁闭。如1717-1727年对南洋的一度禁海,1764-1784年间恰克图中俄贸易的三次停闭。除此以外,对外贸易基本上是开放的。尽管如此,禁海闭关的精神和根据这个精神制定各种贸易管理措施作为防止外国入侵的手段,却贯彻于鸦片战争前二百年的终始”。他认为,清朝禁海闭关政策的内容大体上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本国商人出海贸易的限制,二是对通商口岸的停闭和限制,三是对出口商品的禁止和限制。同时,清朝在对外贸易的管理上,也体现了禁海闭关政策中的限制原则。具体表现
28、在:在广州的外商来华贸易管理上,清朝规定只许外商船只停泊在距广州40里的黄埔;船只入港,必须卸除军火炮位,方准贸易;外商在销货、购货之后,必须随船回国,不许逗留广州,如若有事滞留,也应前往澳门居住,事毕回国;而外商在广州居住期间,也必须寓歇在行商的商馆之内,并受行商管束稽查,不得自由行动;外商外出有定时,必须有通事相随;外商与清朝官方洽谈公事,也不能直接投递公文,还必须通过行商转递;而且,外商在华贸易,只能和清朝官方指定的行商进行贸易,而不能与中国内地的其他商人进行任何联系,也不得和中国商人发生资金上的借贷关系。10我也曾对黄启臣关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发展完全是清朝开海贸易政策结果的观点提出过质
29、疑,认为黄先生仅仅依清朝前期的海关关税额除以关税率来推算它的海外贸易总值,所推算出的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总值的数量并不可靠,因为清朝前期的关税率是一个变量而不是一个常量,实际上清朝前期关税率是在不断增长的。而清朝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欧美等西方国家来华贸易的增长来实现的,中国商民的出海贸易却在不断萎缩。作为前者,显然它不能被视为完全是清朝海外贸易政策的作用,而应被视为主要是欧美等西方国家实行对华贸易扩张政策的结果。9 三人们之所以在对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认识上围绕着“闭关”或“开放”而争论不下,关键是由于对“闭关”概念内涵的理解分歧所引起的。一些学者认为,对中外贸易采取严格限制就是闭关政
30、策。而在另一些学者看来,闭关政策是指完全禁止中外贸易的存在,而清朝前期并未停止海外贸易。因此,前者所强调的是对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性质分析,后者所关注的是对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内容概述。由此可见,“闭关”和“开放”作为一组分析类型,它是使用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性质分析,还是使用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内容概述,仍是十分模糊的。也就是说,它的应用范围尚缺乏必要的约定。我认为,“闭关”或“开放”作为一组分析类型,它不能用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内容概述。因为从清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具体内容来看,其本身并没有“闭关”或“开放”等名称的政策。如果将“海禁”等同于“闭关”,正如吴建雍所指出的,就
31、会产生“凡是没有实行禁海的国家,便都是实行开放政策”的错误推理;19如果将海关的设置理解成“开放”,便会产生“凡是设置海关或类似海关机构的国家都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的错误推理;同样,如果将国际贸易中的一些限制措施等同于“闭关锁国”政策,也会产生“凡是没有对国际贸易采取限制措施的国家才是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错误推理。而实际上,没有一个主权国家不对国际贸易采取限制措施。“闭关”或“开放”作为一组分析类型,它只能用来对一个主权国家对外政策的性质分析,即通过对这个主权国家政府所实施的对外政策的考察,来研究它与外部世界往来的本质倾向。专就海外贸易政策来说,则是要考察这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在本质上是积极地利用国民与海外商人贸易的途径来谋取自身经济以及政治实力的发展,还是消极地采取防范海外贸易措施以仅仅维护自身的政治统治而置经济利益于不顾。如果忽略了这种本质与现象的差别,就像谢必震和黄国盛俩人曾感受到的,“鸦片战争前清代对外经济交往的状态和特点,笼统地用关闭或开放加以概括和描述是不恰当的”。“闭关锁国的观点,忽视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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