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源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2016年度东源县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目 录第一部分 东源县卫生监督所概况一、 部门职责二、 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东源县卫生监督所概况(1)部门主要职责东源县卫生监督所是主管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承办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
2、卫生许可;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及公共卫生案件受理;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机构、传染病、药店经营消毒产品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参与医疗纠纷调查取证调解,负责对疾病预防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受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医疗卫生案件受理。(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内设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3个内设机构。第二部分 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部
3、门:东源县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经济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经济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301工资福利支出94.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6.0230101 基本工资22.5730201 办公费12.6830102 津贴补贴30202 印刷费30103 奖金30203 咨询费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930204 手续费30106 伙食补助费0.2830205 水费0.2230107 绩效工资30206 电费0.65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07 邮电费1.6830109 职业年金缴费30208 取暖费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813020
4、9 物业管理费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730211 差旅费30301 离休费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30302 退休费6.4830213 维修(护)费3.3630303 退职(役)费30214 租赁费30304 抚恤金0.4830215 会议费30305 生活补助30216 培训费30306 救济费30217 公务接待费30307 医疗费30218 专用材料费30308 助学金30224 被装购置费30309 奖励金30225 专用燃料费30310 生产补贴30226 劳务费5.6330311 住房公积金2.0130227 委托业务费30312 提租补贴30228 工会经费303
5、13 购房补贴1.6030229 福利费30314 采暖补贴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0315 物业服务补贴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8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其他资本性支出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 办公设备购置31003 专用设备购置31005 基础设施建设31006 大型修缮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008 物资储备31009 土地补偿31010 安置补助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31012 拆迁补偿31013 公务用车购置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1020 产权参股3
6、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30402 事业单位补贴30403 财政贴息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7债务利息支出30701 国内债务付息30707 国外债务付息399其他支出39906 赠与人员经费合计106.10公用经费合计 36.02 第三部分 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总收入 24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5.1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8.71万元,增长56 %。主要原因
7、:一是县财政拨付本所业务用房工程欠款,二是县财政追加执法经费及解决缺额编外人员工资。 2上级补助收入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拨卫生监督协管培训费。 3. 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本单位无其他收入。(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年度总支出254.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4.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缺额工资,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物价上涨,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编外人员经费年度预算不足。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
8、0.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执法)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6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年度预算有所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付叶文晓死亡抚恤金(遗属抚养),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77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2015年叶文晓死亡抚恤金一次性付款已拨清。 4.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缴交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购房补贴补发部分上年已付清。 5.城乡和社区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业务用房工程欠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9、业务用房工程欠款。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5.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1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编外人员缺额工资福利费,二是追加执法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拨业务用房工程欠款。(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4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
10、17%;主要原因是随物价上涨,工资福利上涨,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相应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支付业务用房工程欠款。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年度预算不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0.6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执法)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付叶文晓死亡抚恤金(遗属抚养);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城乡和社区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业务用房工程欠款。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
1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东源县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 10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基本与去年持平。(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10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主要用于外出公务(执法)。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
13、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万元,比上年增加31.41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务人员未充分细致理解预算结算项目、指标及标准,造成去年公务车运行经费、部分公用经费等未纳入该科目。支出口径与今年接驳不严谨。(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
14、016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接下来将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
15、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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