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书 :我局对你单位申办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二、许可条件1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及地方淘汰或禁止范围;3必须符合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4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6必须满足国家和厦门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能够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三、受理权限我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环境影响登记表;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3、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向厦门市环保局申请。跨行政区的项目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应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四、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设备清单
3、; 总平面布置图;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需专项评价的报告表,或我局认为报告表需经专家技术审查论证的建设项目,提交专家书面审查意见;海岸工程,提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提交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五、受
4、理方式:到我局办事窗口书面受理六、办理程序:见流程图七、办理时限:我局分别自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补正材料的,期限从建设单位按照我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依法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分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单位 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新扩改建设地点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经济性质主要产品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设备工程概况及生产工艺流程: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其它需说明事项:注:本表填写不下,可附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确认书 :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根据你单位填报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初步确认所申报的建设项目: 属第( )类项目,你单位应: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报我局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含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向我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告知书 :我局对你单位申办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许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
6、护管理条例;2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二、许可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完备,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已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我局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规范,经负荷运行检测合格,处理能力适应主体工程污染防治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3已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有效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4污染物排放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5排污口规范,污染物监控措施已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 6法律、法规及我局
7、的其它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三、受理权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我局负责。四、需提交的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文中不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一式四份;(2)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文。监测报告书(验收监测)(以内打勾的为准)。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文中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四份;(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生态型项目则为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一式四份;(3)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文。说明:(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应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
8、心站编制。(2)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适用于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可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但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3)涉及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监测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应委托福建省环境放射性监理站编制。五、受理方式:到我局办事窗口书面受理六、办理程序:见流程图七、办理时限:我局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需补正材料的,期限从建设单位按照我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经办人: 电话: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分局正常工作时间信访值班电话7614882 夜间、节假日12369环保科:7614887、7614877(建设项目管理、环境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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