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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推理.docx

1、定义推理同业拆借: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根据以上的定义,下面哪种业务属于正常的同业拆借?( )。A.中国农业银行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调度B.某法人金融机构为弥补信贷资金缺口,拆入一笔资金C.某法人金融机构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D.某法人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投资房地产【解析】:C,因为A2个都是内部机构,和题干不符辩论是指双方都用一定的理由或证据指出对方见解的矛盾或错误,并论证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看法的正确,下列选项中,符合定义的构成要件是()双方必须发表自己的见解

2、目的是指出对方见解的错误双方的见解必须存在错误辩论的结果是双方的观点都正确【解析】:选“指出矛盾和错误”只是一个必要而不充分条件,他和“发表自己的见解”的并行的。所以A的说法“必须-”是正确的。而B的说法说“指出错误”是目的就错了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以存入金融机构、转移资金等方式使其在市场上合法化的行为。以下不构成的是?甲某将走私汽车所得的钱款交给其开夜总会的弟弟乙某,后乙某以夜总会的名义存入银行帐户。甲用贩卖海洛因得来的钱,买了一栋别墅,然后又转手低价出售甲某将走私所得藏在汽车带出国境,然后兑换成外币甲

3、某将贪污受贿的三百万元藏匿于火车带出国境,以国外亲戚的名义存入银行,然后再返回本国!【解析】:选洗钱的定义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贪污受贿不在其中。测验的内容效度:是指测验题目对所测内容范围的代表程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对内容效度的考查的是 A某高校为了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在学生中开展了一次对任课教师的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很广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师着装、教学语言 B为了考查期中考试试题的难易程度是否合适,王老师调查了20名学生,发现学生普遍反映这次考试偏听偏难 C为了考查竞争激烈的高考是否有效,有关单位对升入大学的考生进行了

4、跟踪调查,看他们是否能很好地适应大学学习 D全国统一的项目管理师资格考试今年新增加了一些考试要点,国家组织了专门人员对新增加后的考试内容进行评估,看其是否真正考到了实际工作中该考的内容【解析】选D题目要求的是对内容效度的考查,也就是对测验的题目与测验内容是否符合的考察=选DABC都是测验的一种,并不是对测验的内容效度的考察。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的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倒卖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是: A.浙江省某市区王某注册了“鑫源经贸有限公司”,采用销售提成和发展下线提成等方式,组织、吸收全国各地9800余名营销员,进行服饰、保健品、皮具、

5、健身器材等商品的传销活动,传销额达千万余元 B.东北的杨某在网上注册成立了一家化妆品批发及零售公司,现在拥有网上注册会员一万多名,这些会员大都在网上订货,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款提货 C.北京的陈某和李某,通过在商场及街头散发传单等宣传方式,为一家并不存在的美容院做广告宣传,骗取二百多名女性成为他们的会员,通过收取入会费获利一万八千元 D.学校图书馆的老师,私自将国外捐赠的珍贵图书拿出去卖,获利八千多元【解析】选A在现实中,对于非法传销,通常的做法就是按非法经营罪论处。同时,A项符合情节严重和经营的要件。而D,涉案金额不大,不算情节严重,同时,也不符合经营的要件。回避条件作用:当厌恶刺激或不愉快

6、情境出现,个体作出某种反应,从而逃避了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则该反应在以后的类似情境中发生的概率增加。下列不属于回避条件作用的是()A.看见路上的垃圾后绕道走开 B.碰到烫的东西,赶紧缩回手来C.感觉屋内人声嘈杂时暂时离去 D.害怕见生人不敢上街【解析】选B 题目中说的“当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出现”B似乎不属于这个范畴缩手只是生理上的反应,而不是情感反应,与题干的表述并不一致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基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A烟草专卖局为方便市民、扩大市场,特邀请该市的数家有影响的商家增设香烟销售业务,并和他们颁发了烟草专卖许

7、可证 B某网吧因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转营其他业务 C某人为提高专业技能,特向单位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习,单位领导同意了其申请,并同意在其毕业后为他报销部分学习费用 D某人为从事运输,去学习驾驶技术。其考核合格并申请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为其核发了机动车驾驶证【解析】D理由:A项缺少申请行为,B项不是“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C项的主体不是“行政机关”。民法规定,一项允诺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方法作出。所谓明示是行为人直接将自主决定的意思表示于外的允诺方法,包括口头明示和书面明示。 下列不属于明示范畴的是: A用户以通话形式申请提供服务 B用户到营业厅办理信用卡手续 C开车到收费停车场停车 D授权朋

8、友办理服务申请【解析】CABD都是明显的明示范畴。都有口头的直接行为。只有C停车是默示的。难道去停车场停车还要跟人说吗?特设性个性是指为了使某个科学理论免遭被否证的危险,对该理论进行修改或者增加一些新的假定,使该理论不具有可否证性或者可检验性。 下列属于特设性修改的是:A托勒密体系的学者为了使“地心说”符合观察到的天体运行数据,不断增加本轮的数目。到16世纪,托勒密体系的本轮总数一直增加到80个B亚里士多德的信徒为了坚持一切天体都是完美球体的学说,提出月球上存在的不可检测的物质充满了凹处,使得月球仍然保持完美球体形状C爱因斯坦为了研究特别大和特别快的物体,修改了牛顿的绝对时空体系,提出了相对时

9、空体系,其中包括光速不变论和质量可变论D黎曼等通过修改欧氏几何的第五条公理,创造出了非欧几何学,把数学向前推进了一【解析】AB项不符合“使该理论不具有可否证性或者可检验性”。C、D两项都是以新理论替代旧理论,即否证了原有理论,所以都不属于特设性修改。选言推理:指前提中有一句是选言判断,然后根据选言判断及选言之间的关系推出结论的推理。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选言推理的是: A因为宇宙间的一切物质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中,所以太阳也是在运动的 B所有的A都属于B,所有的C都属于A,所以所有的C都属于B C如果一个企业采用了科学的管理方法,那么它的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最近,某发电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提高

10、了,所以该发电公司一定采用了科学的管理方法 D要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要么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社会发展史充分证明,决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所以,一定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解析】D“社会发展史充分证明,决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这是选言判断,第一句是选言,根据选言判断和选言的关系得出结论,所以符合题干中的定义。 4无差异市场营销:指企业不考虑各子市场的特性,而只注重市场的共性,决定只推出单一的产品,运用单一的市场营销组合,力求在一定程度上适合尽可能多的顾客需求。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无差异市场营销的是: A某化妆品公司经市场调查发现,以增白为特色的中、低档化妆品无人生产,于是就开发了

11、一只以增白为特色的化妆品,并在市场上推广 B某企业发现一些企业生产的保健品能取得高额利润,于是就模仿他们,生产类似的产品 C某跨国公司,虽然规模非常庞大,但只生产一种饮料,并且在全球所有的地区采用了相同的包装和广告 D某企业经市场分析,发现A 国人也偏爱喝速溶咖啡,于是就把大量原计划内销的速溶咖啡销往A国,咖啡的包装和价格与其在国内销售的完全相同【解析】C很符合题干,生产一种饮料只推出单一的产品,相同的包装和广告单一的市场营销组合,在全球所有的地区在一定程度上适合尽可能多的顾客需求,觉得应该选C。B项是一种模仿式营销,无差异营销应该说的是自己产品的营销方式无差异,而不是和别的企业的营销无差异。

12、国际贸易是跨国界的交易活动,是一个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的商品、技术、劳务和信息等的流通活动。根据定义,下列属于国际贸易的是( )。A. 以色列国防部向美国订购一批战斗机B. 日本三菱公司向中国出口一批高级汽车C. 澳大利亚人汤姆斯与印度某人才市场签订了劳务输出合同D. 伊拉克过渡政府向德国某钢铁公司购买了2000吨钢材【解析】选A 一个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这里是国家与国家的对话创伤后应激障碍是一种极度的灾难的持续效果,即经历了创伤以后,出现的持续的、不必要的、无法控制的障碍。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创作后应激障碍的是: A.从伊拉克战场回来的美国兵,大多患上了失眠、焦虑甚至严重的精

13、神疾病 B.扬扬小时候在邻居张阿姨家被狗咬过一口,从此再也不想去张阿姨家了 C.小张曾经被困在电梯里五个多小时,当时感觉自己没救了,最后化险为夷,但从此小张常常做被困在电梯里的梦,而且以后再也不敢乘坐电梯了 D.目睹了儿子阿毛被野兽叼走的一幕,失魂落魄的祥林嫂见了人就说:“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 【解析】答案是 B此题应该抓住无法控制这个字眼A患上了失眠、焦虑甚至严重的精神疾病C小张常常做被困在电梯里的梦D失魂落魄的祥林嫂见了人就说都属于这个范畴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

14、人有权依法留置该动产,以该财产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留置的是:A一企业家雄心勃勃,他在企业效益特别好的时候,并没有把利润以股息、红利、奖金等形式散发下去,而是留在企业,作为进一步发展的资本B银行在康某到期仍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以其作为抵压的房产折价拍卖后全部款项归入银行C某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其所欠另一家企业的债务,依据合同,在其宣告破产后,另一家企业直接接管并拥有了该企业D一古董商因买进一批重要文物需大笔钱财,因此他向一位同行签订合同借款500万。在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另一古董商取走了他店里的一批古董作为抵押【解析】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

15、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动产,根据合同另一古董商取走了他店里的一批古董作为抵押。AB没有说明根据合同,C说的是破产接管企业。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同等权利并承担同等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一种情况属于共同共有?A某百万富翁死前立下遗嘱,言明他所有的存款及房产折价后,平等地分给他的两个儿子,两个各享有一半财产的继承权B某大学的学生宿舍按规定应该每个宿舍住六个人,由于人数原因,最后一个安排的宿舍里只有三个人。后学校给每个宿舍配了一台饮水机,这三个人的宿舍也装了一个C某风险投资商投资于某一正在发展的小型企业,并言明

16、该企业以后实行股份制,原企业董事长拥有30%的股份,风险投资商占有70%的股份D两个伙伴合伙开办了一家公司,一人负责经营,一人负责开发,但他们在合伙前就以书面公正的形式言明,两人共同拥有这家公司,但是一旦破产欠债,管开发的人不负责还债【解析】A中,虽然说是财产一人一半,但是还是能分清楚哪些是大儿子的,哪些是小儿子的B中,你能 分出饮水机哪部分是甲同学的,哪部分是乙同学的吗?例外原则是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把一般日常事务授权给下属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而自己保留对例外事项一般也是重要事项的决策和控制权。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例外原则的是:( )A.某公司的董事长主要负责公司内的一切事务,而总经理则负责

17、维护跟合作单位的关系B.在每周的例会上,各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将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向总经理汇报C.某管理中心兼职人员的确定副总经理有决定权,而专职人员的确定总经理才有决定权D.某公司的报帐制度中,500元以下的都由部门要理审批,而500元以上的才需要总经理审批【解析】答案是D,为何不选C?一般日常事务突出一般,所以c并不符合.副总和总经理都是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题目的授权原则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质痕迹和物品。物证的特征是它的外形、质量、特性和所在的位置等,反映了某些案件事实,人们可以此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物证的是: A.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通

18、警察勘测现场时拍摄的现场照片 B.在审理一起恶性的杀人案件中,因目击证人担心遭到报复,不愿出庭作证,而提供的记录证言的录音带 C.某地警方在打击盗窃机动车的行动中追缴回来的被盗车辆 D.根据警方在盗窃现场提取的指纹,鉴定人员所做的指纹鉴定报告 【解析】答案为C,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关键是这句话并不能直接证明所以说选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下列属于间接故意的是:A某甲在打兔子时,发现附近有一个牧童,但他还是开了枪,结果打中了牧童B某省副省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一千余万元C某人知道附近的山上有狼,却故意引诱一个小孩

19、到山上去结果小孩被狼所伤D某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上了电闸,造成了正在修理机器的工友的受伤【解析】选C首先要知情,D排除,A、B都是当事人的自己行为,不符合“有意放任”谁,是直接故意。首先要知情,D排除,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A,B排除,理由:A没说他明知自己一定能打中牧童(可能自以为枪法好也不一定)B也没说明知(虽然我们都知道这样做危害社会)C要件齐全:明知,并付诸实际。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A 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

20、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B 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C 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D 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抢的情况下不再开抢【解析】A是既遂,因为在共同犯罪中通常存在分工,在这里甲是帮助犯,其他人是实行犯;C是中止,因为联防队员在途中巡逻并不是甲停止犯罪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甲不是由于意志外的原因而停止,他是由于“害怕”这个意志内的亦即主观上的原因而中止了犯罪;D很明显是中止,注意是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停止的。所

21、以选B!A是从犯B是犯罪准备C犯罪未遂D是犯罪中止。此题关键是要清楚,犯罪准备离犯罪既遂有距离,A已经犯罪,所以不能入选。窝藏、包庇罪:指非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以下属于窝藏、包庇罪的是( )。A. 张老汉亲眼目睹一青年人在夜晚杀死一年轻姑娘,后在法庭作证中,他害怕犯罪嫌疑人事后报复,遂说他是在白天看到的杀人情景,结果该青年在该时段有不在场的证明,最终被无罪释放B. 李老太的儿子酒后开车撞死了人,神情紧张地跑回家中。李老太问明情况下,遂和儿子一起擦洗了汽车上的血迹,并拿出三千块钱让其到外地躲避风头C. 秦某、李某共谋去窃取一家珠

22、宝店,后二人分工,由秦某去准备逃往处省的车辆及假身份证,而身手灵活的李某则入室行窃,后二人得手,秦某开车将李某送出本地D. 黄女士一天早晨发现门口趴着一个浑身尘土、发着高烧的流浪汉,出于好心,将其扶进屋内,并和丈夫一起照料。后该人恢复健康,千恩万谢下拿着两人义赠的500块钱远走高飞。翌日,两人通过电视发现此人乃是公安部通辑的要犯【解析】选A还是B?选B。A虽然做了假证,但不属于包庇,只是害怕打击报复! 事后的帮助犯 不属于共同犯罪人。因为他们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张老汉构成伪证罪,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证人。事实婚姻:指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的

23、男女关系。所谓结婚实质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前者指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夫一妻(第二项可随着时间变化而由不具备变为具备);后者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种婚姻形式同时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意思,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否则仍不能认为其有效。以下属于事实婚姻的是( )。A. 李云与程红结婚时身体健康,但程红只有18岁,而且两人只举行了简单婚礼,并未去登记;5年后,两人欲离婚,此时两人的婚姻关系B. 赵飞与黄花系同年表兄妹,自小青梅竹马,两人于25岁时在某教堂举行了隆重婚礼,亲朋好友纷纷到场祝贺,二人因嫌麻烦

24、就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C. 史密斯系英籍华人,在英已结婚,后在中国结织了中国姑娘陶莹,二人共坠爱河,遂同居在一起,周围邻居均认为他们是一对非常般配的夫妻D. 卢雄与张咪大学时曾是公开的恋人,毕业后即同居在一起,但后来卢雄想与张咪分手,张咪多次以死相威胁,卢无奈,只有和张继续一起生活,并在某市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解析】选A、岁虽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注意题干法定年龄可随着时间变化而由不具备变为具备B、不符合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C、不符合一夫一妻D、已登记结婚归纳推理:是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以下哪种是归纳推理?( )A.张名是老师,戴着一副眼镜;刘乐是老师,戴着一副眼镜;所以老师都戴眼镜B.凡

25、是老师必定是从师范学院毕业的,刘凡是老师,所以他是从师范学院毕业的C.凡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予处罚.李刚偷盗后在亲人劝告下向公按局自首,同时又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为破案立了重大功劳.所以李刚在量刑时应当减轻或免予处罚D.何冬是警察,警察是公务员,所以何冬是公务员【解析】A选项是由特殊到一般了,尽管推出的结论是错的,但是也是归纳,是不完全归纳吧,选A了。B选项是由一般到特殊了,属于演绎推理,排除。C选项感觉是因果,排除。D选项是递推吧,排除。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

26、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赃款逃跑了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

27、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解析】答案为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我们先看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

28、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该选C。谋杀:是指一个人不但企图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而且也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或者由于一个人的行为,明明知道其正在做着一件可能造成另外的人被杀的危险事情,其仍然不顾别人生命而造成他人的死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谋杀?( )A.于力清与妻子发生争吵,打了她一巴掌,为的是不让她再哭,不料将她打倒,她在倒地时,头碰到地板上。后来由于头部受伤而死亡B.一位老人得了一种绝症,不能忍受痛苦,请求护士给他服用致死剂量的安眠药

29、,这个护士非常同情老人,就给了他,结果老人死亡C.曾宪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在拥挤的公路上驾车行驶。没留神,他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碰上另外一辆汽车并引起爆炸,结果同车人赵某死亡D.汤啸,动物园管理员,在动物园打扫老虎的笼子,打扫完后,他忘了锁门就离去。结果老虎从笼子里跑出来,咬死了一名游客【解析】答案为B。护士是知道多大剂量的安眠药会致人于死地的,她把那么大剂量的安眠药给老人,对事情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尽管这位护士是在老人的苦苦请求下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还是对病人的同情,但从定义而言她的行为是谋杀。故B为正确答案。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30、。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企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趁夜色带了一把刀闯入老师家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了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

31、上跑到公安局自首【解析】答案为B。从题中定义知道,犯罪中止有几个特点:第一是行为必须是发生于正在犯罪中,第二是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放弃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A项中,犯罪分子并非自动地放弃了犯罪,而是在受害者的反抗下导致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着手犯罪,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而该犯罪行为是他完全有能力完成的,再者,从他放下手中的刀这一行为来看,已经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未发生,只处于预备阶段;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了;故正确选项是B。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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