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讲解DB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242-2008 代替DB37/242-2004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20080115发布 20080215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 次 前言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1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1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2消防供水系统4.3消火栓、消防炮系统4.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5固定泡沫灭火系统4.6气体灭火系统4.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4.8机械排烟系统4.9挡烟垂壁4.10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4.1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4.12消防电话系统4
2、.13防火分隔系统4.14消防电梯4.1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4.16灭火器的设置 5 检验规则 前 言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本标准自 2008年2月15日实施。本标准是对DB37/2422004的修订,本标准与2004版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检验要求;删除了1211与1301气体灭火装置;增加了挡烟垂壁检验要求;增加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检验要求;增加了气溶胶灭火装置检验要求;增加了建筑灭火器设置检验要求;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DB37/2422004,原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
3、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站、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参编单位:山东省众海安全器材有限公司、济南圣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7/2421997、DB37/2421999、DB37/242-2004。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范围本标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
4、验类别和判定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GB5135.1-
5、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B14561-2003 消防箱GB14102-2005 防火卷帘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2001(2005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98(2001版)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
6、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1-92(2001版)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2002版)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
7、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防火规范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GA533-2005 挡烟垂壁DB37/T 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3.1检验性质 3.1.1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3.1.2补充检
8、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3.2 不合格项目分类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C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1.1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
9、证明文件。 类别:A类4.1.2布线4.1.2.1管路加固措施检验要求:1)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2)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类别:1)、2)C类4.1.2.2 管路连接检验要求:1)绝缘导线采用穿管保护时,穿管应到位。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类别:1)B类;2)C类4.1.2.3 导线连接检验要求:1)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2)焊接连接时,焊点应饱满;端子连接时,连接应牢固。3)弱电导线端子连接时,导线应先作镀锡处理。4)端子箱内端子宜
10、选择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标号。类别:1)A类;2)B类;3)、4)C类4.1.2.4 传输线路的管路材料检验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不燃或难燃的保护方式布线。2)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3)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穿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4)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
11、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5)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等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6)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类别:1)、2)、4)A类;3)、5)、6)B类4.1.2.5 传输线路导线检验要求: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2) 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50mm
12、2。类别:1)、2)B类检验器具:0mm25mm外径千分尺4.1.2.6 布线要求检验要求: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2)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3)探测器的底座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类别:1)、3)B 类;2)C类4.1.2.7导线的绝缘性能检验要求:火灾自动报警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类别:B类检验器具:500V兆欧表4.1.3 火灾探测器4.1.3.1 点型火灾探测
13、器4.1.3.1.1 探测器类型检验要求: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类别:A类4.1.3.1.2外观检验要求:1)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类别:1)、2)C类4.1.3.1.3 安装牢固程度检验要求: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类别:B类4.1.3.1.4 设置位置要求检验要求:1)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2)探测器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3)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4)探测器中心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5)探测器
14、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6)探测器边缘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类别:3)、4)B类;1)、2)、5)、6)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4.1.3.1.5保护半径、内走道安装间距检验要求:1)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表1确定。 表1火灾探测器的种类地面面积Sm2房间高度h(m)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屋顶坡度150150300300Am2RmAm2RmAm2Rm感烟探测器S80h12806.7807.2808.0S806h121008.01209.9h6605.8807.21009.0感温探测器S30h830
15、4.4304.9305.5S30h8203.6406.3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3)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时,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当梁间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类别:1)、2)、3)B类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4.1.3.1.6 安装倾斜角检验要求: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类别:C类检验器具:角度
16、测量仪4.1.3.1.7火灾确认灯的安装位置检验要求:探测器的火灾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类别:C类4.1.3.1.8 报警功能检验要求: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类别:1)、2)A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3.1.9火灾确认灯的功能检验要求:1) 每个探测器上应有红色报警确认灯。2) 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探测器其他工作状态时,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状态有明显区别。3) 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火灾报警确认灯。4) 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手动复
17、位前予以保持。 类别:3)、4)A类,1)、2)B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1.10 探测器编码检验要求:探测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检验类别:B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3.2 线型火灾探测器4.1.3.2.1 探测器类型检验要求: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类别:A类 4.1.3.2.2 设置位置检验要求:1)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2)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3)红外光束感
18、烟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4)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5)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0m1.5m。类别:2)、4)B类;1)、3)、5)C类检验器具:0m50m钢卷尺,0-5m钢卷尺4.1.3.2.3报警功能检验要求: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类别:A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3.2.4 报警编码检验要求: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
19、制器显示相对应。类别:B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3.3 可燃气体探测器4.1.3.3.1探测器类型检验要求:安装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类别:A类4.1.3.3.2外观检验要求:1)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检验类别:1)、2)C类4.1.3.3.3 报警功能检验要求: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类别:A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3.3.4 报警编码检验要求: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类别:B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
20、1.3.4 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4.1.3.4.1 采样管网安装检验要求:1)每根采样管上采样孔的数量及采样管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采样孔制作必须保证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可放置在采样管连接部位。3)每个采样孔均应有明显的标记。4)采样管要安装牢固,每隔0.5m1.5m应设置一个管夹固定采样管,管夹距采样管末端距离不应大于其间距的一半。5)采样管如遇90或45弯应加90弯管或45肘管。6)采样管应平行于梁、板、墙或柱,垂直度不应大于梁面、板面、墙面或柱面的垂直度。7)在采样管上应显著标明采样管的用途和管号。类别:1)A类;2)B类;3)7)C类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4.1.3.4.2 报警功
21、能检验要求:1)在任意采样管路中,选择离报警器最远的采样孔,引入烟雾样品,系统对烟雾传输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90。2)在任意采样管路中的任意采样孔,引入不同浓度的烟雾样品,系统应给出不同阈值的声光报警。3)如果报警器已经连接到普通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则在普通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有相应的报警信号输出。类别:1)、2)、3)A类检验器具:秒表、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3.5火焰(或感光)探测器4.1.3.5.1探测器类型检验要求:安装探测器的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类别:A类4.1.3.5.2外观检验要求:1)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
22、晰齐全。检验类别:1)、2)C类4.1.3.5.3报警功能检验要求:1)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动作,并输出火警信号。2)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类别:1)2)A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秒表4.1.3.5.4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类别:B类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4.1.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4.1.4.1外观检验要求:1) 组件应完整,有明显标志。2) 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3) 紧固部件无松动。4) 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23、类别:1)-4)C类4.1.4.2 安装牢固程度检验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不得倾斜。类别:B类4.1.4.3 安装高度检验要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底边距地面高度1.3m1.5m之间的墙上。类别:C类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4.1.4.4设置要求检验要求:1)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2)手动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类别:1)B类;2)C类检验器具:Om50m钢卷尺4.1.4.5报警功能检验要求:被触发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类别:A类4.1.4.6确认灯的功能检验要求:1) 报警按钮应设红色报警确认灯
24、。2) 如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报警按钮其他工作状态,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指示时的状态有明显区别。类别:1)、2)B类4.1.4.7报警按钮编码检验要求:报警按钮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类别:B类4.1.4.8按钮复位功能检验要求:报警按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后,按钮的报警状态与火灾确认指示灯应能复位。类别:A类4.1.5火灾报警控制器4.1.5.1控制器文字符号检验要求:1)控制器应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2)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检验类别: 1)A类;2)C类4.1.5.2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尺寸4.1.5.2.1火灾报警控制器壁挂安装检验要求:1)火灾报警控制器安
25、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3m1.5m,且应操作方便。2)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3)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类别:1) B类;2)、3)C类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4.1.5.2.2火灾报警控制器落地安装检验要求:1)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3)需从后面维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4)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5)底边宜高出地坪0.1m0.2m。检验类别:1)B类;2)5)C类 检验器具:Om5m钢卷尺4.1.5.3 安装牢固程度检验
26、要求: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检验类别:B类4.1.5.4引入控制器导线安装要求检验要求: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两根。4)导线应绑扎成束。5)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类别:1)、2)3)B类;4)、5)C类。检验器具:05m钢卷尺,0-150mm钢直尺4.1.5.5控制器接地保护检验要求:1) 控制器应有接地保护。2) 控制器接地应有标志,且接地标志应明显、持久。类别:1)A类;2)C类4.1.5.6接地电阻检验要求:1)火
27、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类别:1)、2)A类检验器具:接地电阻测试仪4.1.5.7接地线安装要求检验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2)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类别:1)2)A类;3)B类检验器具:0-25mm外径千分尺4.1.5.8 电源检验要求:1)火灾报警控制器
28、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2)控制器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3)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专用供电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检验类别:1)、3)、4)A类;2)C类4.1.5.9隔离器的设置检验要求:1) 采用总线传输信号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其总线上设有总线隔离器;2) 若探测器、报警按钮等部件本身带有隔离作用,可不再设隔离器。3) 隔离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检验类别:1)A类;2)3)B类4.1.5.10报警音响检验要求:音响报警装置发出的音响,应与背景噪音有明显的区别。检验类别:B类4.1.5.11控制器运行功能4.1.5.
29、11.1火灾报警功能检验要求:1)控制器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2)控制器应有专用火警总指示灯(器)。控制器处于火警状态时,火警总指示灯(器)应点亮。3)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4)控制器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类别:1)4)A类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5.11.2故障报警功能检验要求:1)控制器应设专用故障总指示灯(器),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只要有故障信号存在,该故障总指示灯(器)应点亮。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产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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