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置业有限公司文件XXXX置业2011 3 号关于申请XX花园居住小区调整规划的请 示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XX花园项目于2010年3月26日取得规划手续,规划用地面积18003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4800平方米,公建总面积11700平方米(其中会所3410平方米,幼儿园2200平方米,商业6090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编号:地字第3705032008000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70503200800013号)。因我公司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积极开发建设河口区东湖花园项目工程并着手打造“河口区
2、东大门”形象工程,将原规划4栋多层住宅楼变更为4栋小高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2141平方米增加为27237平方米,将原规划商业建筑变更为底层2层商业及顶3层单身职工公寓的商住楼,即楼层由原来的主体二层局部三层增加为主体五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090平方米增加为16372平方米;会所由原来的3410平方米减少为1990平方米;幼儿园由原来的2200平方米减少为2054平方米。综合上述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36500平方米增加为159994平方米。特申请予以调整规划,重新颁发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否,请批示! XXXXXX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16日主题词:调整规划 容积率 申请 报送: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XXXX置业综合业务部 共3份 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