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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docx

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附件201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201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一、报名 按我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2)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 三、

2、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并明确各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使用办法。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简章应于2014年3月15日前提供我办。 四、省级统考实施 2014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招生美术类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除美术类外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课省外院校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

3、,也可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除美术类外)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1.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各科试题以照片形式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 08:00 -08:30速写 09:00 - 11:30素描 13:30 - 16:30 色彩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

4、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10个考区,考生按考点区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分局系统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者,于2014年1月4日后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2.舞蹈学类 (1)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编导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命题即兴编舞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25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

5、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舞蹈表演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25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3.音乐学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

6、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视唱按30分记录成绩,其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基本乐理和听音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 08:0008:30 听音 09:0010:30 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11日。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4.戏剧与影视学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

7、、演讲100分,影视分析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影视分析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08:0010:00,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朗读和演讲考试时间:2014年1月13日21日,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月13日21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以上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3年11月20日以前在黑龙江

8、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考生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五、校考实施 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最新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目录,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非省统考专业的专业课,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普通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未取得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 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由我办

9、指定考点,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各院校考前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资料,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6日1月27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网址:)。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外本科院校须填写一份2014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务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本校在我省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 4.考试结束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将考生成绩按我办编发的考号、姓名和教育部公布

10、的专业名称以软盘和电子邮件(见附件4)的形式,另附一份纸介质合格名单,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递我办备案,由我办向社会公示。 我办联系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邮编:,电子邮箱:yishukaoshi。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内、外院校组织的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课校考的必须持我省省级统考合格证)。 六、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11、。 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

12、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省内统考的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后,在有志愿生源中根据招生计划数,以一定比例按类别划定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我省招考办,我办根据院校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 本科一、二批、高职

13、(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省属各院校艺术类统考专业统一按一种方式投档。省外院校自行确定其投档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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