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课教学规范l、科学教师每学期初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各年级教学进度,制定出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并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整理,一式两份,教师本人一份,学校统一存放一份。2、科学教师要按照教学课程标准规定,完成全部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任务,努力做到使每个学生都有动手实验的机会。3、科学教师要认真备好科学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需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4、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提前准备好实验器材等,一般要提前一天。5、对一些复杂的实验,教师应先试做一遍,确保实验顺利进行。6、在做学生实验前,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方法。实验时,教师应
2、要求学生按照课本规定的实验步骤进行操作,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地填好科学实验记录单。教师要及时批阅实验记录单,并统一保存。7、对易损、易耗品及有腐蚀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对实验后的残液应叮嘱学生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8、实验完毕,应让学生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摆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室内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教师。9、在完成课程标准规定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课外活动的开展,对学生开放实验室。10、每学年结束,学校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奖评,对实验教学开展得好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