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成都武侯区民政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2016 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职责调整:增加或加强的职责:1.增加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职责。2.增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职责。3.加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职责。(二)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 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登记的 现场勘验工作;监督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
2、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烈士褒扬,指导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评定;负责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 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4.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和军队 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5.组织拟订救灾政策,指导协调救灾工作,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监督管理中央、省、 市、区本级救灾款物,指导救助捐赠。6.负责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
3、系。组织拟订各类救济对 象的救济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 益保护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 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 等社会互助活动。7.负责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 系建设。8.拟订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9.贯彻儿童收养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办理全区儿童收养登记 工作;宣传殡葬法规,推进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
4、承担行政 区域的建设、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承 担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我区与毗邻区(县)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10.负责办理本区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12.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武侯区慈善会工作。13.承担全区老龄工作管理职能。14.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 业费的使用和管理。15.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6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
5、确领导下,武侯区的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 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探索实践, 创新机制,各项民政事务稳步推进。(一)着力改善民生,提升社会救助福利水平。1.创新机制,抓好慈善帮扶工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实施 慈善结对帮扶项目,共募集资金 88.5 万元,结对帮扶特困群众65 人;为 21427 人次低保户发放慈善惠民超市购物补贴 116.82 万元;启动实施全国首个“雪中送炭”特殊困难群众专项意外及 健康保险项目。区财政共计投入 445 万元,为全区 529 户因病、 因残、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陷入贫困,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 助条件的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基本
6、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为特困群众家庭分类定制保险方案,购买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附加意外伤害团体住 院医疗、社保补充住院医疗、附加住院津贴团体医疗 5 项保险,每年最高可报销医疗费用 4.8 万元。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致 残,可赔付保险金 10 万元。2.做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最低生活保障 23216 人次、 发放保障金 1182.79 万元;开展医疗救助 3425 人次,救助资金85.66 万元,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 70%以上;为 1939 名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孤儿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补贴资金
7、128.31 万元;实施临 时救助 88 人次,发放救助金 28.5 万元;实施快速救助 95 人次, 发放救助金 4.63 万元。3.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按照成都市民政局要求,积极推 进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工作,确定了浆洗街道凉水井社区、 望江路街道棕东社区、火车南站街道得胜社区、跳伞塔街道科分 院社区、双楠街道楠欣社区、晋阳街道晋吉社区、机投桥街道万 寿桥社区、华兴街道南桥社区、簇锦街道团结社区、簇桥街道锦 城社区等 10 个社区为 2016 年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10 个社区 的标准化建设已于 12 月全部完成。4.切实履行救助职责。1-12 月,送 13 名自愿求助的流浪人 员到市
8、救助站进行安置;对 5 名患病的流浪人员及时拨打 120、110 送市指定医院救治;劝离职业乞讨人员 253 人次,确保了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全区一类困境未成年人 9 人,二类困境未成年人 7 人,发放生活补贴 3.63 万元。(二)推进社区建设,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1.创新开展“微创投大创新”社区营造公益创投活动。采 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选的 7 个项目给予 70 万元的资金扶持; 实施 72 个“微创投大创新”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给予扶持资金 71.5 万元。开展项目成果展示,奖励 10 个优秀“微 创投”项目,发放奖金 1 万元。2.积极争创“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我区已成
9、功完成 “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 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3.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建设。在 2 个街道开展社区公 共服务综合信息试点工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由 50 余项增加 到 170 余项。全年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 37847 件,服务人数 14820 人次。4.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完成 2016 年全区公服专项资金 拨付工作,专项资金 1658.36 万元已足额拨付到各城市社区;完 成今年我区 142 个老旧院落改造点位的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完成 全区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三)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对2015年6月30
10、日前注册登记的759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到10月31日已年检社团107家,年检率达到96%;民非616家,年检率达到 95%。已完成年检率达 95%(其中,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年检率为 100%)的目标任务。完成获得参评资格的 22 家社会 组织评估。对 500 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1300 余人次的政策法规专门培训,超额完成了培训 100 人次的目标任务。(四)立足多元发展,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完成“武侯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新增养老床位 400 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1 家;发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 630 万元;全年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1万人
11、次;“松鹤延年”老年人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项目参保面扩大到 70 岁以上户籍在武侯区的老人;社区长寿食坊就餐点达 30 个,发放老年人就餐补贴 16 余万元;完成社区养老院建设项目9 个,建设总面积 2.2 万平方米,新增床位 570 张,总投资达 4200 万元;全年共为 1.64 余万名 80 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1200 余万元;为 437 名低保老年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50 余万元。(五)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全年接转各类优抚对象共计 72 人,下拨各类优抚对象抚恤 补助资金 1563 万元;为 85 名病故革命军人办理一次性死亡抚恤2360 万元
12、;为 700 人次优抚对象办理了医疗门诊、住院补助, 合计金额 132 万元;落实 2015 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 800 余 万元;完成接收退役士兵 223 人,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696.92 万元;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2016 年我区被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绩显著单位。(六)规范事务管理,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截止 12 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办理结婚登记 5974 对, 离婚登记 3191 对,补领婚姻登记证书 25400 对,出具无婚姻登 记记录证明 31 份,合格率、合法率均为 100%。三、部门概况区民政局有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13、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3 个。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 年民政局本年收入总计 40,771.94 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065.0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111.91万元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新增职业年金科目和基本养老保险科目;2、项目支出增加是由(1)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856.73万元;(2)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安置老干部调资增加1097.65万元;(3)社会福利增加,主要是高龄补贴增加869.37万元;(4)最低生活保障增加118.03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1.37万元。其中:财政拨 款收入 40,437.26 万元,占 99.17%,与2015年相比增加3,06
14、5.0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111.91万元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新增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2、项目支出增加是由(1)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856.73万元;(2)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安置老干部调资增加1097.65万元;(3)社会福利增加,主要是高龄补贴增加869.37万元;(4)最低生活保障增加118.03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1.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6.03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334.68 万元,占 0.83%。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收入,无其他收入。2016 年民政局本年支出总计 40,437.26 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065.0
15、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111.91万元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新增职业年金科目和基本养老保险科目;2、项目支出增加是由(1)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856.73万元;(2)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安置老干部调资增加1097.65万元;(3)社会福利增加,主要是高龄补贴增加869.37万元;(4)最低生活保障增加118.03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111.42 万元,占总支出的 5.22%;较上年增加111.9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新增职业年金科目和基本养老保险科目,项目支出 38,325.84 万元,占总支出的 94.78%;与2015年相比增加2,95
16、3.1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1)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856.73万元;(2)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安置老干部调资增加1097.65万元;(3)社会福利增加,主要是高龄补贴增加869.37万元;(4)最低生活保障增加118.03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1.37万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34.68 万元,占 1%。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一)区民政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40,771.94 万元。与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 3,065.06 万元,增长 8.13%;2016 年支出总决算 40,437.26 万元,支出总计增加 3,
17、065.05 万元,增长 8.2%。主要变动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111.91万元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新增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2、项目支出增加是由(1)一次性死亡抚恤增加856.73万元;(2)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安置老干部调资增加1097.65万元;(3)社会福利增加,主要是高龄补贴增加869.37万元;(4)最低生活保障增加118.03万元;其他项目增加11.37万元。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民政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281.23 万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与 2015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
18、款增加 3,322.48 万元,增长 9%。(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民政局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281.23 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95 万元,占 0.06% 教育支出 26.73 万元,占 0.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783.18 万元,占 98.76% 医疗卫生支出 316.72 万元,占 0.78% 住房保障支出 89.96 万元,占 0.22%其他支出 41.7 万元,占 0.11%(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5 万元。20132组织事务:22.95 万
19、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2.95 万元2016 年决算数为 22.95 万元,完成预算 100%2.205教育支出:26.73 万元。20508进修及培训:26.73 万元2050803培训支出:26.73 万元2016 年决算数为 26.73 万元,完成预算 100%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83.18 万元。20802民政管理事务:1,889.62 万元2080201行政运行:1,232.39 万元2080204拥军优属:32.49 万元2080205老龄事务:54.33 万元2080206民间组织管理:190.13 万元2080207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10.67
20、 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41.05 万元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8.56 万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9.51 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94 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03 万 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54 万元20808抚恤:3,886.80 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458.58 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1,015.31 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42.99 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金:33.31 万元2080806农村
21、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35.11 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50 万元20809退役安置:30,471.15 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706.47 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8,928.71 万 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835.97 万元20810社会福利:1,567.46 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9.60 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1,527.86 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0.00 万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1186.90 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86.90 万元20820临时救
22、助:82.72 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6.28 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6.44 万元20825其他生活救助:375.06 万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75.06 万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6 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6 万元2016 年决算数为 39,783.18 万元,完成预算 100%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72 万元。21005医疗保障:316.72 万元210050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7.33 万元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209.39 万元2016 年决算数为 316.72
23、 万元,完成预算 100%5.221住房保障:89.96 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89.96 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9.96 万元2016 年决算数为 89.96 万元,完成预算 100%6.229其他支出:41.70 万元。22999其他支出:41.70 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41.70 万元2016 年决算数为 41.70 万元,完成预算 100%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11.42 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11.9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新增职业年金科目和基本养老保险科目;其 中:民政局
24、人员经费 1561.86 万元:30101基本工资:193.40 万元30102津贴补贴:187.06 万元30103奖金:13.97 万元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5 万元30107绩效工资:35.62 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677.20 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03 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1.54 万元30201办公费:7.97 万元30202印刷费:2.17 万元30207邮电费:10.49 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2.92 万元30211差旅费:5.22 万元30213维修(护)费:1.90 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0 万元
25、30226劳务费:1.63 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80 万元30229福利费:0.46 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 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57.29 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3 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89.96 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5 万元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549.56 万元30101基本工资:75.60 万元30102 津贴补贴:73.34 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319.93 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43.69 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0 万元八、“三公”经费
2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民政局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4万 元,完成预算 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数为 1.9 万 元,完成预算 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为 0.94 万元,完成预 算 100%;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16年度“三公”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0.75 万元,下降 20.8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持平,与2015年持平;公务接待 支出决算数减少 0.75 万元,下降 44.38%。与2015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 接待次数人员
27、减少。(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1.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 年公务用车运行费 1.9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保险支出。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 车1 辆。2.公务接待费。2016 年国内公务接待 8 批次,共计支出 0.94 万元具体内容 包括:(1)复旦大学一行及市局陪同人员考察玉林东里社区和簧 门接社区,共计 13 人,消费 0.13 万元;(2)南京竹园互助会一行及市局来考察玉林街道玉东社区, 调研社区治理工作,共计 15 人,消费 0.15 万元;(3)民政部“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共计 10 人,消费 0.12万元;(4)
28、新都区考察学习社会工作发展先进经验,共计 17 人, 消费 0.17 万元;(5)广汉市关于学习考察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康 养产业,共计 12 人,消费 0.11 万元;(6)国家社会管理局社会管理及中央电视台赴成都采访宣 传成都市社区社会组织情况,共计 10 人,消费 0.07 万元;(7)广西柳州市民政局考察成都朗力玉林社区养老服务中 心,共计 17 人,消费 0.09 万元;(8)安岳县民政局学习公益创投等工作经验洽谈,共计 13 人,消费 0.1 万元。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民政局 2016 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6.03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
29、257.4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 年度,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1.09 万元,比 2015年增加 58.02 万元,增长 134.71%。主要变动原因:交通补助调整科目(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 年度,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2.69 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407.4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政府采购服务减少。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 2.93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等支 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9.76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建创新服务、第二次地名普查采集、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园运行管理
30、。(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民政局公有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四)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 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 1 个,涉及财政资 金 1,186.90 万元,覆盖率 10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救助贫困居民、维护社会稳定,2016 年武侯区全区全年共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资金 1182.79 万元。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2016 年中央、省级划拨资金 480.05 万元,区级匹
31、配资金702.74 万元,已按要求划拨到各街道。累计保障户数累计保障人数累计支出总额浆洗街办14111757918485红牌楼街办11041415704305簇桥街办10151464683797望江街办317737061923153玉林街办232525581401808伞塔街办172920771088140火南街办7781094534288双楠街办189423171280559晋阳街办551827477769机投桥街办8501226623746金花街办160427251195813华兴街办588772323636簇锦街办9991278672383合计180252321611827882(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户 管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 挪用。(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月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区财政局根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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