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建筑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1、中国古代建筑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1)开成时期:原始社会汉代;特点:中国木结构建筑技术已日渐完善。人们掌握了夯土技术,烧制了砖瓦,建造了石建筑。2)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特点:砖瓦的产量、质量及木构架技术都有所提高。大量兴建佛教建筑。3)成熟时期:隋唐时期;特点:砖的应用更加广泛,琉璃的烧制更加进步,建筑构件的比例逐步趋向定型化。4)大转变时期:宋朝;特点:宋朝建筑的规格一般比唐朝小,但比唐朝更为秀丽,绚烂而富于变化,出现了各种复杂形式的殿阁楼台。5)发展时期:元朝;特点:兴建大量藏传佛教寺庙及伊斯兰教礼拜寺。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的建筑艺术影响到全国。6)高峰时期
2、:明清时期;特点:砖的生产大量增加,琉璃瓦的数量及质量都超过过去任何朝代。官式建筑已经高度标准化、定型化。2、现存古代木结构建筑代表及特点。1)五台山南禅寺和佛光寺的部分建筑:建成于唐代;特点:单体建筑的屋顶坡度平缓,出檐深远,斗拱比例较大,柱子较粗壮,多用板门和直棂窗,风格庄重朴实。2)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福建泉州清净寺、河北正定隆兴寺、浙江宁波保国寺:建成于宋代;特点:屋顶的坡度增大,出檐不如前代深远,重要建筑门窗多采用菱花隔扇,建筑风格渐趋柔和。3)天津蓟县的独乐寺、山西大同的善化寺和华严寺:建成于辽;特点:接近于唐代风格,创造了“减柱法”。4)山西芮城永乐宫、洪洞广胜寺:建成于元代;特
3、点:普遍使用“减柱法”,梁架结构又有了新的创造,许多构件多用自然弯材稍加砍削而成。5)北京故宫、沈阳故宫:建于明清时期;特点:出檐较浅,斗拱比例缩小,“减柱法”除小型建筑外,在重要建筑中已不采用。3、三本建筑文献;宋朝的营造法式、明朝的园冶、清工部工程做法。4、中国古代建筑的造型及基本构件;台基:普通台基、较高级台基、更高级台基、最高级台基;作用:承托建筑物,防潮防腐,弥补中国古代建筑单体建筑不甚高大雄传的欠缺。屋身:木头圆柱、开间、梁、斗拱;屋顶: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卷棚顶。5、彩画的分类、特点及等级;和玺彩画:中间的画面由各种不同的龙或凤的图案组成,间补以花卉图案。沥粉
4、贴金。等级最高。旋子彩画:画面用痢化形式的涡卷瓣旋花,有时也可画龙凤。等级次于和玺彩画。苏式彩画:画面为山水、人物故事、花鸟虫鱼等。等级低于前两种。6、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1)建筑材料:木材。2)结构方式:框架式结构: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3)空间布局:灵活。承重与围护结构分工明确。4)单体建筑构件:标准化。模数制。5)平面布局:内向含蓄,多层次,均衡对称。6)创造斗拱结构形式7)运用色彩装饰手段。7、中国古代声调规划的类型:市里制:以隋唐长安城为例,区划整齐,其平面呈长方形,宫城置于郭城北部正中,北连禁苑,南接皇城。宫城皇城以外为里坊区。并设东西二市。街巷制:北宋后拆除坊墙,居民区由原坊内
5、小街发展成横列的巷(胡同),商业沿城市大街布置。8、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特点:1)按照一定的制度进行和设计,这些制度对隋唐以后都城的规划布局产生很大影响。2)重视城市的选址:依山榜水。3)以方格网街道系统为主,区划整齐。从战国到北宋初年,实行市里制度。北宋中期以后,采用街巷制。4)采用中轴对称的平面布局,宫室、坛庙等重要建筑皆位于中轴线上。5)重视水源的利用和城市的绿化,引水入城,种植花木。9、古长城建筑:秦长城:起迄地点:临洮辽东;汉长城:起迄地点:莆昌海(即今罗布泊)辽东;明长城:起迄地点:嘉峪关鸭绿江;结构:城墙、敌台、烽堠、营堡;重要段落:北京八达岭长城、洒北金山岭长城;重要关隘:山海关
6、、居庸关、嘉峪关;10、宫殿建筑的起源与沿革:先秦:特点:以门道、前堂、后室为中轴、东西配置厢房的封闭性院落;著名宫殿:河南偃师二里头宫殿、陕西岐山凤雏宫殿遗址;秦汉:特点:大宫中套有小宫,而小宫在大宫中各成一区,未央宫的前殿成狭长形,殿内两侧有处理政务的东西厢;著名宫殿:长乐宫、未央宫、建章宫;三国、两晋南北朝:特点:在大朝太极殿左右建有处理日常政务的东西堂;隋唐:特点:依据轴线与左右对称的规划原则,并附会了周礼的三朝制度;著名宫殿:太极宫、大明宫;宋:特点:在城南面中央的丹凤门前设御街,街的两侧建有御廊;著名宫殿:北宋东京城宫殿;元:特点:继承唐宋的宫殿传统,保持了游牧生活习俗及喇嘛教建筑
7、、西亚建筑的风格;著名宫殿:元大都宫殿;11、明清宫殿的布局与陈设;1)布局:A、中轴对称:中轴线上的建筑高大华丽,轴线两侧面的建筑低小简单。B、左祖右社:a、左祖:在宫殿左前方设祖庙,帝王用来祭祀祖先。b、右社:在宫殿右前方设社稷坛,帝王用来祭祀土地神、粮食神。C、前朝后寝:a、前朝:帝王上朝治政、举行大典之处。b、后寝:帝王与后妃们生活居住的地方。2)宫外陈设:A、华表:皇家建筑的特殊标志。B、石狮:雄狮爪下为球,雌师爪下为幼狮,前者象征统一寰宇,后者象征子孙绵延。C、日昝:古代用来测时。D、嘉量:古代的标准量器。象征国家统一和强盛。E、吉祥缸:置于宫殿前盛满清水以防火灾的水缸。F、鼎式香
8、炉:用来燃檀香和松枝。G、铜龟铜鹤:象征长寿。12、古代著名坛庙建筑;太庙,位于北京天安门左侧,专供帝王祭祀祖先。社稷坛,位于天安门右侧,专供帝王祭祀土地神、粮食神。天坛,位于北京东南郊,每年冬至日皇帝在此祭天。地坛,位于北京北郊,每年夏至日皇帝在此祭地。日坛,位于北京东郊,专供帝王祭日。月坛,位于北京西郊,专供帝王祭月。文庙:全国规模最大、时代最早的是山东曲阜孔庙。武庙:全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是山西运城解州的关帝庙。宗祠:安徽绩溪县龙川胡氏宗祠和广州市陈家祠堂。13、我国古代著名陵墓建筑:秦始皇陵:位于陕西临潼县;特点:中国古代最大的一座帝王陵墓。汉茂陵:位于陕西兴平县;特点:西汉帝王陵墓
9、中规模最大的一座。唐乾陵:位于陕西乾县;特点:唐代十八陵中保存得最完整的一座。明十三陵:位于北京昌平区;特点:长陵以其宏伟的地面建筑而闻名于世,已发掘地下宫殿的是定陵;北宋陵:位于河南巩义市;特点:结构完整,为研究宋代陵墓制度才石刻艺术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清东陵:位于河北遵化;特点:其平面布置沿袭了明代诸陵的旧制,只是在坟丘上部增设了月牙城。清西陵:位于河北易县;特点:清西陵与清东陵同。14、封土的沿革:1)方上: 特点:在地宫之上用黄土层层夯筑而成;著名陵墓:秦始皇陵、汉茂陵;2) 以山为陵:特点:利用天然山体;著名陵墓:唐乾陵;3) 宝城宝顶:特点:在地宫上砌筑高大的砖城,城内填土,砖城
10、即宝城,城中的土高出城墙成一圆顶,称宝顶;著名陵墓:明十三陵、清东陵、清西陵;15、陵园建筑:1)祭祀建筑区:用途:供祭祀之用;建筑物:凌恩殿、配殿、廊庑、祭坛等;2)神道:用途:通向祭殿和宝城的导引大道;建筑物:石兽、石人;3)护陵监:用途:专门保护和管理陵园;建筑物:衙署、市衙、住宅等;16、墓室结构:土穴墓:墓穴形式简单。木椁墓:用木材筑成,形同大木箱,椁内分成数格,正中放棺,两旁和上下围绕着几个方格,称之为厢,用来安放随葬品。黄肠题凑:用柏木枋堆成的框形结构。黄肠指柏木黄心,题凑指木头皆皆向内。北京大葆台汉墓一号墓为黄肠题凑的成熟形式。砖石墓:采用砖石砌筑而成。从汉代到清代,砖石墓一直
11、在不断发展。17、随葬品;1)原始社会:A、早期:陶器、石器、骨器。B、晚期:出现贫富分化。有的墓随葬精美的玉器及象牙器等。2)阶级社会:A、贫富分化悬殊。B、商周时期:青铜器、玉石器等。人殉。C、战国时期:俑。D、汉朝:陶质明器,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模型。E、魏晋南北朝:陶瓷器皿、陶制模型、陶俑和镇墓兽。F、隋唐五代时期:陶俑。G、宋明清:实用物品和珍宝,包括陶瓷器、金银器和玉器中国古代建筑活动至少有七八千年以上有实物可考的历史。数千年来,虽经历多次社会进化、朝代更替、政权分合、民族融汇以及不同程度的外域文化影响,但不同时代的建筑却都能在传统基础上各出新意,博采众长,
12、持续发展,逐步形成鲜明而稳定的共同特征,数千年来一脉相承,从未中断,成为世界建筑中虽非历史最悠久,却是延续时间最长、独树一帜的建筑体系。从这点考虑,可以推想,在古代必有一整套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和建筑物设计的原则和具体的方法,随着时代不断演进、发展,日臻成熟完善。在其控制下,古代建筑才能在发展演进、推陈出新的同时,做到一脉相承,保持其建筑体系的长期延续和基本特征的稳定。探索这些古代规划、布局和设计的原则、方法,对于了解古代建筑传统得以形成和延续发展的种种因素、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和阐扬中国古代建筑的卓越成就和所达到的科学水平,总结历史经验,都有重要作用。若能持之以恒,群策群力,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
13、工作,逐步把它全面地揭示出来,也将有可能对规划设计工作者深入了解传统,从中取得参考、启发和借鉴起一定作用。前此,我们已对古代城市规划、大型建筑群组布局进行了初步探讨,发现了面积模数和模数网格的重要作用,下面将循着已发现的一些线索对建筑物的外观设计进行探索。中国古代建筑以木构架建筑为主体,木构架建筑在正面宽度上以间为单位,正面每二柱之间称为一间,间之宽度称“间广”,若干间并联组成一座横长矩形的单体建筑,再由若干座单体建筑围合成内向的院落。木构架建筑在进深上以屋架上的椽或檩数计,早期(宋式)称几架椽(指椽跨距),晚期(清式)称几架(指檩数),大型建筑在侧面(山面)上也分间,一般以二架椽为一间。平面
14、矩形的单体建筑,屋顶形式有硬山、悬山(均两面坡屋顶)、歇山、庑殿(均四面坡)几种,后二种屋顶下可加下檐,构成重檐屋顶。在具体表示一座建筑物时,称面阔几间,进深几椽(或几架)几间,上覆某种屋顶。单座木构建筑受等级制度限制,屋顶大都为两坡的硬山或悬山,只有宫殿、王府和坛庙、寺观等才可用歇山或庑殿顶,故屋顶的可选择性较小,外观变化不够丰富,但较大型的建筑可用加前后廊、前后抱厦、左右耳房等附属建筑的手法,形成外形较复杂、变化较丰富的组合体。当主体为二三层楼阁时,若令附属建筑比主体建筑低一至二层,可做到主次分明、高低错落有致,形成颇为丰富壮丽的外观,其形象在宋代绘画和现存一些明清楼阁建筑上都可看到。中国
15、古代建筑虽以在平面上展开的院落式布局为最突出的特点,但院落中的单体建筑、特别是主体建筑形象的完美,附属建筑与主体建筑之间在外观和比例上的和谐统一也是建筑群组设计成功与否的关键。从现存大量优美和谐的建筑物和院落群组看,古代在单体建筑的设计上也必定有较成熟的设计方法。在(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中,分别记载了用“材分”和“斗口”为模数设计单体建筑的方法。自梁思成、刘敦桢二位先生创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这一学科以来,数十年间,经过两三代学者的研究,对这两部书中所载模数制度已基本了解。但因这两部书是为工程验收而编著,详于构件断面尺寸,而对建筑物的面阔、间广、柱高等大的比例关系较少涉及。如在营造法式
16、中只有“若副阶、廊舍,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一句,即柱高等于或小于间广;工部工程做法则记载一般建筑下檐柱高为0.8面阔,也是柱高小于间广。但二者都属于控制数宇,并未涉及更具体的比例关系。由于在古代典籍和建筑专著中迄今尚未发现有关记述,我们要探讨古代木构建筑在外观设计中大的比例关系问题,只能通过研究现存的实物来进行,这就需要对有精确实测图或实测数据的建筑物进行深人的分析,用综合、归纳寻找共同点的方法逐步把它们反推出来。从设计和施工角度考虑,“材分”、“斗口”的尺度太小,用来控制构件的断面固然准确,但若用它为平面、立面大轮廓的尺度单位,则过于细碎,既不易掌握,实际上也难以达到这样高的精度。经过对
17、大量建筑间广的分析,也发现若以“分”值折算,大多不是制度、法规所规定的数字(如 125、250、375“分”),而折算成尺数时,却大多以尺或半尺为单位,这 现象表明,在定间广时,先按规定确定其“分”值,再折合成尺数,然后随宜增减尾数,使其以尺或半尺为单位。这样做可以有利于施工时放线和验核,但它还并不是模数。考虑到宋式有柱高不越间广的记载和清式以“攒档”数表间广和进深的情况,当时很可能还使用了扩大模数。但其具体情况如何,也只能通过研究实物来解决。中国古代木构建筑受木材易朽、易燃的限制,难于长久保存,现存最早的是建于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的山西五台县南禅寺大殿,属中唐时期,距今已有1218年。
18、中唐以前的木构建筑在国内已无实物,难作具体的探讨,但自此至元代,大约每间隔数十年都能有建筑实物存在,可供我们研究其间继承和发展的脉络。明清时期的建筑保存更多,不仅官式建筑大量存在,不同风格的地方建筑也极为丰富,且自成系列,可据以作更深入细致的探索。不过限于条件,目前还只能先就有精测图或数据的建筑物进行研究。陈明达先生在结合建筑实物研究营造法式时,发现进深四架椽房屋其檐柱之高(以H表之)等于铺作(斗栱组)高加举高(亦即深四椽房屋屋脊标高为ZH)。循此线索,我用大量实物加以核验,发现唐代建筑和宋代殿堂型建筑确是如此,并发现当其进深为四椽以上时,其中平椽(距檐椽二步架,相当于四椽屋之脊搏位置)至檐柱
19、顶之距(以A表之)仍与檐柱之高H相等,即其标高仍为ZH,继续保持着这个比例。这现象表明,檐柱之高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建筑的构架之高,即与建筑的高度有关。进一步探索,又发现宋代厅堂型构架建筑和元明以后的殿堂、厅堂型构架建筑,当进深等于或大于六椽时,其上平模(距檐三步架,相当于六架椽房屋之脊榜位置)至檐柱顶之距A仍与檐柱高相等,即上平标高为ZH。这比唐式和宋式殿堂型构架增加了一步架之高,表明柱高相对增高,斗拱部分相对减低,但檐柱之高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建筑构架的现象却是一脉相承的。把这现象和在研究应县木塔、独乐寺观音阁和日本飞鸟、奈良时代古塔等多层建筑时发现的下檐柱高H为塔身总高之模数的情况(应县木塔
20、为12H,独乐寺观音阁为4H,日本法隆寺五重塔为7H,法起寺三重塔为SH)和柱高不越间广的记载结合起来考虑,檐柱高和建筑外观立面间必有密切的关系,应进一步加以探讨(为简化行文,下文中除仍以H代表檐柱平柱之净高,以A代表中、上平至檐柱顶之距外,又以B代表建筑的通面阔)。中国古代建筑在外观上分台基、屋身、屋顶三大部分。台基一般较低矮,屋顶为斜坡顶,屋脊虽高,但要退人至中分线处,其高由进深和举高决定,且在近处会因透视作用而看不到,是不固定因素,故影响建筑立面比例最大的因素应是屋身,即柱列和斗拱部分。但斗拱的出跳受建筑物之性质和等级限制,也是不定因素,实际影响立面的是柱列。在对一些古代建筑的实测图和实
21、测数据进行分析时,果然发现了一些有关建筑立面设计的值得注意的现象:如在分析五台县南禅寺唐建正殿时,发现殿之通面阔B为1161厘米,划分为3间后,其明次间比例为2:3:2,但其檐柱高H为386厘米,与通面阔B又恰为1与3之比,即B3H,也可以说通面阔B以下檐柱高H为模数。这表明在设计此殿立面时,先以檐柱高H为模数,以其三倍定通面阔,再按2:3:2的比例划定明、次间之间广。在对蓟县独乐寺观音阁的数据分析中,也发现其底层面阔5间,通面阔B为2020厘米,底层檐柱高H为406厘米,比值为4.98:1,实即5:1,即BSH。南禅寺大殿和独乐寺观音阁是现存唐、辽二代建筑中时代最早的,它们表现出的共同现象说
22、明,至迟自唐以来,在立面设计中可能已出现令通面阔B为檐柱高H的整倍数的比例关系,即其柱列部分可能由以柱高为边宽的若干个正方形组成,也就是说通面阔(B)有可能以檐柱高(H)为模数,下面我们就利用更多的不同时代的实例加以验证,看是否较广泛地存在着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唐代另一座建筑五台县佛光寺大殿面阔7间,通面阔B为34U)厘米,檐柱高H为499厘米,构架之中平*标高为ZH。其通面阔B与檐柱高H间无整倍数关系,但其中央5间间广均为5O4厘米,与檐柱高H只差5厘米,可视为相等,即中央五间为5个以檐柱高H为边宽的正方形,也可以认为是中央5间以檐柱高H为模数。梢间为便于形成45度转角构架,不得不缩小到与山面
23、梢间相等的440厘米,遂不能与中央5间同宽。在辽代建筑中,除独乐寺观音阁外,义县奉国寺大殿面阔9间,B为4784厘米,檐柱高H为595厘米,比值为8.04:1,即B8H,也以檐柱高H为立面的模数。以上所述均以平柱高H为正立面模数,但唐、宋、辽、金、元各代建筑立面各柱均有“生起”,即自明间平柱起各柱高度递增,至角柱达最高点,使柱顶连线为一两端上翘的弧线。详检诸建筑实测数据,发现辽、宋、金、元各代建筑还有不以平柱高H而以角柱之高为立面模数之例(下文中以H1代表角柱之高)。在辽代诸建筑中,大同华严寺薄伽教藏殿面阔5间,B为2565厘米,角柱高H1为515厘米,比值为4.98:1,即B5H1;大同华严
24、寺海会殿亦面阔5间,B为2765厘米,H1为450厘米,比值为6.1:1,即B6H1;大同善化寺大殿面阔7间,B为4054厘米,H1为668厘米,比值为607:1,亦即B6H1。它们的正立面都以角柱高H1为模数,但其中平(相当六架椽之脊)标高却仍基本为2H。在宋代建筑中,太原晋祠圣母殿下檐面阔7间,B为2690厘米,下檐柱高H为386厘米,比值为697:1,即B7H;登封县初祖庵面阔3间,B为1O91厘米,H1为360厘米,比值为3.03:1,即B3H1(B为柱头尺寸,与H1均自中国文物研究所实测图量出)。苏州玄妙观三清殿下檐面阔B为4387厘米,下檐柱高H为493厘米,比值为89:1,考虑到
25、施工可能产生的误差,可视为9:1,即B9H。在金代建筑中,五台县佛光寺文殊殿面阔7间,B为3156厘米,H1为448厘米,比值为7.04:1,即B7H1;大同善化寺三圣殿面阔5间,B为3268厘米,H1为659厘米,比值为4.96:1,即BSH1。朔县崇福寺弥陀殿面阔7间,B为4094厘米,H为593厘米,比值为6.9:1,可视为B7H。元代建筑中,芮城永乐宫三殿中的三清殿面阔7间,B为2844厘米,H1为558厘米,比值为5.09:1,近于B5H1;纯阳殿面阔5间,B为2016厘米,H1为508厘米,比值为3.97:1,即B4H1;重阳殿亦面阔5间,B为1734厘米,H1为433.5厘米,比
26、值为4:1,即B4H1;浙江武义延福寺下檐面阔5间,B为1180厘米,下檐柱高H为292厘米,比值为4.04:1,即B4H。从上举诸例可以看到,在辽、宋、金、元四朝中,都兼有用下檐平柱高H和角柱高H1为立面模数之例。明清时期建筑实物保存下来的更多,不胜枚举,但这时建筑之角柱生起已大为减弱,平柱与角柱间高差已不明显,其中有精确图纸和实测数据的重要大型建筑物的立面设计一般均以平柱高H为模数,如昌平明长陵被因殿面阔9间,其B10H;北京社稷坛前殿面阔5间,其B6H;北京紫禁城午门正楼、太庙前殿下檐均面阔9间,其比例亦均为B10H;保和殿面阔9间,其B7H;西安鼓楼为二层重檐三滴水建筑,其楼身部分面阔
27、7间,其B1OH,楼高计至上层上檐柱顶为4H。这表明明清时期在建筑立面设计中仍保持着自唐以来以檐柱高H为模数的传统。在现存大量古建筑中,虽也有不尽符合此传统者,但唐至元代多数重要的大型建筑和明清官式建筑基本上是这样,可知以檐柱高为立面设计的扩大模数是有悠久历史的传统设计方法。从上举诸例和表一所示,还可以看到,自唐至元,正立面上所含之H方格数等于或少于其开间数,立面上一般是明间横长,两侧各间竖长;到明清时期,明间面阔加宽,有时可为次间的1.5倍,次间也往往为方形,遂出现正立面上所含H方格数超过其开间数的现象,这是不同时代在立面开间比例上的变化和差异。由于各建筑正立面面阔均为檐柱高H的整倍数,从所
28、画分析图上就可看到一个共同现象,即各立面上均可画出若干个以H为边宽的并列的正方形,而这一列正方形实可视为模数网格,这一点在重檐建筑和城楼。楼阁等高大的建筑上表现得更为清楚。通过对重檐建筑的分析,可以看到,其立面设计也以下檐柱高H为模数。典型的例子是辽代的应县木塔和北宋的太原晋词圣母殿。应县木塔底层为重檐,下檐柱高为420厘米,一层塔身柱高为868厘米,比值为2.07:1;圣母殿下檐柱高为386厘米,上檐柱高为783厘米,上下檐柱比值为2.O3:1,二例都是上檐柱高为下檐柱高的2倍,2H;而上檐柱顶至屋顶上平之距A仍与H相等,与单檐时相同,表明这是当时的通制。保持这个比例关系最晚之例在明代中期,
29、到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时,重建的太庙前殿仍然如此。但自明初永乐时起,在沿用旧比例的同时,一些建筑已开始发生变化,建于永乐14年(141年)的明长陵棱恩殿的下檐柱已稍高于上檐柱高的一半,而天安门城楼、午门正楼、太和殿、保和殿则逐渐增高,先增为上檐檐口标高之半,随后又增至上檐正心行标高的一半。增高下檐柱是为了在建筑总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直接接近人的下檐部分的高度,使建筑显得更为轩敞,减少压抑感。增高了的下檐柱仍是立面上的模数。从上举诸例的立面图中,可以看到以檐柱高H为模数的网格控制建筑立面的情况。在高大的城楼和楼阁的设计上,模数和模数网格的作用更为明显。北京的天安门、午门均是其例。
30、天安门日楼面阔9间,通面阔B为5710厘米,按明中期尺长引84厘米折算,合179尺;其明间特宽,为852厘米,合27尺,次。梢、尽间各四间,宽度相同,都在607厘米左右,均合19尺;在高度方面,下檐柱高H为604厘米,也合19尺,上檐檐口标高为1226米,合385尺,基本为H的2倍。这样,在城楼立面图上,除明间外,左右各四间处分别可画出八个高宽均为H的方格网,分上下二列,下自柱础上皮,中至檐柱顶,上至l檐檐口。这表明除明间外,左右外侧各4间均以H为模数。门楼下有巨大的城门墩台,台顶东西宽为11757厘米,合370尺,扣除门楼通面阔5710厘米后,左右外侧各余3024厘米,合95尺,恰为门楼下檐
31、柱高H(19尺)的5倍;门墩之净高为1213厘米,合381尺,也可视为38尺,即ZH。这就可以推知,门墩之宽如扣除门楼明间下的27尺外,左右侧各宽9H,高2H,也以H为模数。根据这现象,我们可以推想,在设计天安门时,先确定以下檐柱高H为扩大模数,据以画出上下四列宽为H的方格网,下二列控制墩台之高、宽,东西宽为19H,高2H;上H列控制门楼,东西宽为9H,高至上檐口为2H;然后再接明间较宽的惯例把明间间广由H(19尺)扩大到27尺,形成天安门的现状。天安门城楼是运用模数网格控制立面设计的很典型的例证,它的模数网格方19尺,中间加上一个宽27尺的明间可视为插入值。和天安门类似的还有紫禁城午门。午门
32、平面为四字形,东西总宽12692厘米,按明初尺长31.73厘米折算,恰合400尺;其左右前伸的两肢各宽2555厘米,合80.5尺;墩台顶面高1297厘米,合40.8尺;考虑误差,肢宽和台高可分别推定为80尺和40尺。据此在立面图上画分析线,可以看到它以40尺为模数,整个墩台为并列10个方40尺的模数网格所控制,两肢各占2格,为80尺,中间凹入部分占6格,为240尺。以上是在建筑立面设计中以下檐柱高H为模数的情况,在对大量建筑立面的分析中都可看到。明清建筑有时还可用斗栱间距为计长度的单位,称“攒档”(为简化文字,以C代表之)。当一座建筑各间之攒档相等时,也可用为模数。但有些建筑各间的斗拱攒数相同而间广却不尽相同,导致攒档不等,遂不能用为模数。用攒档为模数的典型例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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