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发布日期: 2012-06-18阅读: 3945 次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安全管理体系 25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36食品安全要求 57消防安全要求 58医疗护理安全要求 59人身安全要求 510财产安全要求 511信息安全要求 5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 613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求 7参考文献 前.言.9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15 ) 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国 社会福利协会、民政
2、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 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素英、冯晓丽、王辉、刘有学、彭嘉 琳、田兰宁、雷洋、李绍纯、常华。养老机构安全管理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安全、食 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2008 安全色GB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
3、使用导则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GB/T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2005 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T50340-200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50437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JGJ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养老机构 se
4、niorcare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 合性服务的各类组织。3.2 安全 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GB/T28001-2001 ,定义 3.163.3特种设备 specialtypeequipment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等。注:改写 AQ7002-2007 ,定义 3.8。3.4职业健康安全 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 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GB/T28001-2001 ,定
5、义 3.104安全管理体系4.1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 养老机构的安全责任人应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养老机构应依法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责 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具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 (兼)职人员组成,逐级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4.2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及职责4.3安全管理制度a) 安全责任制度;b) 安全教育制度;c) 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d) 安全检查制度;e) 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f)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g) 考核与奖惩制度。4.4报告a) 发现设施、服务过程或服务对象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 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安全管理人 员应及时组织力量采取积极的措施,消
6、除隐患,并向上级报 告;b) 发生安全事故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并进行事故详细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 应迅速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设备设施安全要求5.1消防安全5.2电气安全5.3 燃气安全5.4 特种设备安全5.5 健身器材安全5.6 建筑安全5.7 安全标志5.8 监控设备5.9 其他 养老机构应明确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在显着位置 公示。6食品安全要求6.1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 标准的要求。6.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 证食品安全。7消防安全要求7
7、.1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 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2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消防安全 定期检查、自查自纠及第三方评估制度。对日常消防安全管 理进行安全评价,并实施有效监控。8医疗护理安全要求8.1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医疗安全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依照卫生部门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医疗护理安全 管理制度,对护理照料、医疗等重点安全问题进行监控。8.2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应接受卫生部门定期的监督检 查。9人身安全要求9.1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人 身安全管理制度。对故意伤害、走失、交通安全等重点安全 问题进行监控。9.2养
8、老机构应对生活照料、日常管理、服务活动中涉及到 的有关人身安全问题进行安全评价,并实施有效监控和防 范。10财产安全要求 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财产安 全管理制度。对偷窃等重点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控和防范。11信息安全要求11.1养老机构应建立各类信息、档案资料保管制度。11.2应严守国家保密法和保密守则,不泄密。不外泄个人隐 私。11.3信息应包括机构内部形成和采集的文字信息(包括老年 人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等) 、图片信息、影像信息等 收集的信息应符合真实性、 准确性、 全面性、 时效性的原则11.4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各类信息经过筛选 和整理后,应当分
9、类保存。重要的照片、影像等信息资料应 采用适当的媒介保存。11.5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活动应有效地利用相关信息,作 为工作的参考依据。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12.1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责任12.2应急预案a) 指导思想;b) 组织机构;c) 职责分工;d) 处置原则;e) 预案等级;f) 处置程序;g) 工作要求。12.3运行机制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急处置结束后,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对原应急预案进行 评估和完善,修订后的预案应报主管部门备案。13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求13.1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a) 安全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b) 本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0、和操作规范或规程;c) 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维护和保养知识;d) 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e) 应急预案的演练;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13.2教育与培训的组织实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之全面掌握养老机构安全监测、控制、管理的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指导实际工作;b) 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掌握安全知识和相关安全技能; 应对老年人进行重点安全问题预防知识教育;c) 可米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d) 应对教育和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13.3接受教育与培训的人员应包括:a
11、) 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在岗安全教育与培训;b) 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 并做好培训记录;c) 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 备的,均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13.4养老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防范、工作防护 的安全教育,应符合 GB/T28001-2001 中的要求。13.5养老机构应对新员工或换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符合 GB/T28001-2001 中的要求。参考文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 修正) 2009 年 1 月 14 日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 年 1 月 8 日3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9年 12 月 30 日4AQ7002-2007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行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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