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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检查表.docx

1、燃气安全检查表燃气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 结果备注1排查瓶装燃气储配站、加气站2排查重点设备运行部位米取的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 施执行情况3排查水防设施、器材、防火标 志的设置及管理情况4安全管理机构及技术人员的配 置情况5生产操作管理等情况6排查城市燃气应急预案的制定 和人员配置、物资储备情况和 应急演练落实情况7严肃排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 定在罐区的悬挂及执行情况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 结果备注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2、二十七条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 员,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 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 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 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 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 情况应记录在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八条符合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 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 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一条1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 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三条符合1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 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 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 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 正常

3、适用状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 八条1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 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 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 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 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 条14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 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 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 条卜六符合1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 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由管理 部门统一保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7条符合16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 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 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 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 项。对独立

4、包装的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 条符合17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 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 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 绝、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 产法第五十七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 结果备注18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坚决执 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 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 不洛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 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 受到处理不放过国务院第 34号令、第 75号令?基本符合19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 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 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 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应当定期进行

5、健康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 四条基本符合2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 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 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三条不符合21大中型化工企业应根据生产 特点和尘毒危害程度设置医疗 卫生和职业病医疗防治机构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6.5.1 条五消防及安全设施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 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 志,并定期组 织检验、维修,确保 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2石油化工企业应设置与生产、 储存、运输的物料相适应的消 防设施,供专职消防人员和岗 位操作人员使用GB50160-92第

6、7.1.1条基本符合3化工企业设置专职消防站, 也可与地方消防站联合设置, 当区域联合消防时,消防车队 必须在报警后五分钟内到达火 灾现场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6.4.2 条4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 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 不应少于两条GB50160-92第7.3.1条5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 ,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 通过消防水池的补充水和 10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 量GB50160-92第7.3.1条符合6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水池与全 厂性生活或生产安全水池合建 时,应有消防水不作他用的技 术措施GB50160-92第7.3.2条不符合7建筑物

7、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工 艺装置室内消防用水量、辅助 生产设施消防用水量应满足有GB50160-92第七章;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 结果备注关规定和要求GBJ16-87第八章8消火栓应沿道路敷设,消火栓 离路面距离不宜大于 5m,距建筑物不宜小于 5mGB50160-92 第7.3.15条基本符合9地上式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水 口,应面向道路。当其设置场 所有可能受到车辆冲撞时,应 在其周围设置防护设施GB50160-92 第7.3.15条符合10工艺装置区的消火栓应在工艺 装置四周设置,消火栓的间距 不宜超过 60m。当装置内设有 消防通道时,亦应在通道边设 置消火栓GB50160-92 第7.3

8、.17条不符合11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系 统。当消防水池处于低液位不 能保证自灌引水时,宜设辅助 引水系统GB50160-92 第7.3.26条无此项12每台消防水泵宜有独立的吸水 管;两台以上成组布置时,其 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 一条检修时,其作吸水管应能 确保吸取全部消防用水量GB50160-92 第7.3.27条无此项13成组布置的水泵,至少应有两 条出水管与环状消防水管道连 接,两点接点间应设阀门。当 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作出水 管应能输送全部消防水量GB50160-92 第7.3.27条无此项14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 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灾 断电时仍能运转GBJ16

9、-87 第 8.8.5 条无此项15消防水泵房应设双动力源,当 采用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源 时,内燃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 满足机组连续运转 6h的要求GB50160-92 第7.3.30条无此项16甲类装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 离,不宜超过 9m,乙、丙类 装置不宜超过 12m ;工艺装置 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每一配置 点火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多层框架应分层配置GB50160-92第7.7.3条符合17石油化工企业必须设置火灾报 警系统GB50160-92第7.8.1条18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 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可燃气GBJ16-87 第 10.3.2 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 结果备注

10、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19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的控制室 应设火灾报警专用电话GB50160-92第7.8.2条基本符合20大型石化企业的甲、乙类装置 区及罐区四周应设置手动报警 按钮GB50160-92第7.8.4条不符合21具有火灾爆炸、毒尘危害和人 身危害的作业区以及企业的供 配电站、供水泵房、消防站、 气防站、救护站、电话站等公 用设施,应设计事故状态时能 延续工作的事故照明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4 . 5 . 3 条22化工装置区、油库、罐区、化 学危险品仓库等危险区应设置 永久性严禁烟火”标志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5 . 2 . 2

11、条23可燃液体、气体厂房长度大于 或等于 30m 时,应设置室内 消火栓GB50160-92 第7.11.2条基本符便24多层甲、乙类的可燃液体、气 体厂房宜在楼梯间增设半固定 式消防竖管,各层设置水带接 口,竖管入口设于室外便于操 作的地点GB50160-92 第7.11.2条基本符合25可燃液体、气体厂房室内消火 栓配置的水枪应为直流一一水 雾两用枪GB50160-92 第7.11.2条六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调查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 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 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 十条不符合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

12、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 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 的应急救援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九条符合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 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九条不符合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火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 消防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 条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 结果备注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 预案一条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 业病危害事故应

13、急救援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7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 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 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 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七十三条特种设备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外部条件单元安全检查表序 号评价内容依据法规标准实际情况检查结 果备注-一规划布局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国家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 局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第十 二条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设区的市 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

14、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第十 二条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 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 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早和标准的规疋:1、 居民区、商业中心、公 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 学校、医院、影剧院、 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 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 保护区;4、 车站、码头(按照国家 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 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 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 铁风亭及出入口;5、 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 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 产苗种生产基地;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第十 二条6、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

15、 区和自然保护区;7、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 以保护的其他区域;4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 胁,大型企业的防洪标准为 10050 年,中型企业的防洪标准为5020年HG/T20649-1998 第 2.2.4 条该区域50年一遇洪 水位为 m ,该区域 防护堤高5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 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 风向的上风侧GB50160-92第3.1.2条该公司的生产区位于 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 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风侧符合6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 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 带GB50160-92第3.1.3条7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布

16、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 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 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GB50160-92第3.1.4条该公司的生产区位于 邻近江河的城镇、重 要桥梁、大型锚地、 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 构筑物的下游符合8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 穿越牛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 过厂区GB50160-92第3.1.6条无此现象符合9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居住 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100mGB50160-92第3.1.7条成品库(甲类)与附 近村庄的防火距离小于 100m不符合10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相邻 工厂(围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50 mGB50160-92第3.1

17、.7条100 m内附近无工 厂符合11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厂外 公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20 mGB50160-92第3.1.7条甲、乙类工艺装置或 设施与厂外公路(路 边)的防火间距均大于20 m符合-二工丿总平面布置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 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 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 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第十 二条2厂区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布置HG/T20649-1998 第 4.1.5 条3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 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污水处理等GB50160-92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 工艺装置、罐组、装基本符合设

18、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 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 陵地区,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 带第322条卸区未布置在人员集 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 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 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但按全年最大频率风 向,未吹向人员集中 区域4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 毗邻布置在咼于工乙装置、全厂 性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GB50160-92第3.2.3条可燃液体罐组未布置 在咼于工艺装置、全 厂性设施或人员集中 场所的阶梯上符合5可能泄漏、散发有毒或腐蚀性气 体、粉尘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 施,应避开人员集中场所,并应 布置在其全年或夏季最多频率风 向的下风向或最小频率风向

19、的上 风向HG/T20649-1998 第 4.2.3 条6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 施的布置,应位于远离人员集中 场所的单独地段内,且应布置在 人员集中场所全年最多频率风向 的下风向或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向HG/T20649-1998 第 4.2.4 条7汽车装卸站、液化烃灌装站、甲 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 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 区外,并宜独立成区GB50160-92第3.2.8条汽车装卸站、甲类物 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 繁进出的设施,布置 在厂区边缘或厂区 夕卜,危化品库独立成 区,成品库未独立成 区基本符合8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 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GB501

20、60-92第3.2.9条总变电所位于厂区的 南部符合9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可燃液体 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 宜种植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GB50160-92 第3.2.10条工艺装置或可燃气 体、可燃液体的罐组 与周围消防车道之 间,未种植绿蓠或茂 密的灌木丛符合10机、电、仪修等操作人员较多的 场所宜布置在厂前附近,避免大 量人流经常穿行全厂或化工生产 装置区HG20571-95第2.2.7条机、电、仪修布置在 厂前附近符合11空气分离装置,应布置在空气清 洁地段并位于散发乙炔、其他烃 类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 频率风向的下风侧GB50160-92 第 3.2.6条12锅炉房一般应装在

21、单独建造的锅 炉房内,不应直接在聚集人多的 房间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 主要疏散口的两旁,新建锅炉房蒸汽锅炉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83条锅炉房布置在单独建 造的锅炉房内,有两 个疏散口符合不应与住宅相连13变电所、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 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 造,但供上述甲、乙类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 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GBJ16-87 第3.2.7 条三防火间距1工艺装置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 于甲、甲 30m ;甲、乙 25m ;甲、丙20mGB50160-92 第3.2.11条乐果硫化物合成与乐 果合成与烝发厂房之 间、乐果合成与烝发

22、与杀虫双铵化厂房之 间、杀虫双铵化与氯 化厂房之是的防火距离小于30m不符合2工艺装置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甲30m ;乙25m ;丙20mGB50160-92 第3.2.11条冰机房与嘧啶磷车间 化验室之间的距离小于25m不符合3工艺装置与厂围墙中心线之间的 防火距离不小于10 mGB50160-92 第3.2.11条工艺装置与厂围墙中心线之间的防火距离均大于10 m符合4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500m3 )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 点位置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25mGB50160-92 第3.2.11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 (w 500m3 )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位 置的防火距离大于25m符合5地上可燃

23、液体储罐(w500m3 )与全厂性重要设施的 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30mGB50160-92 第3.2.11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 (w 500m3 )与全厂性重要设施的防火 距离均大于30m6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500m3 )与工艺装置的防火距GB50160-92 第3.2.11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 500m3 )与工 艺装置的防火距离大于30m符合离不应小于甲 25m ;乙20 m ;丙15m7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厂围墙中心 距离不应小于10 mGB50160-92 第3.2.11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 厂围墙中心距离约为2m不符合8甲类物品库与工艺装置的防火距GB50160-92 第3.2.11

24、条甲类物品库与工艺装 置的防火距离大于30m符合离不应小于甲 30m ;乙25m ;丙20m9厂房之间、厂房与库房、厂房与 储罐和堆场、厂房与民用建筑之 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J16-87中规定GBJ16-8710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 不宜小于5 m,围墙两侧建筑物 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GBJ16-87 第3.3.12 条1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 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的 距离不应小于 10m,与厂内次 要道路的距离不应小于 5 mGBJ16-87 第3.3.9 条嘧啶磷车间与厂内主 要道路之间的距离小于10 m不符合四厂内道路1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 并宜位于不

25、同方位GB50160-92第3.3.1条工厂有2个门,其中 一扇门常关不能作为 主要出入口不符合2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 区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危 险场所应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 通密度及安全因素确定,保证消 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HG20571 95 第 2.2.6 条3生产区的道路宜米用双车道;若 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GB50160-92第3.3.4条4工艺装置、可燃液体的储罐区、 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 环形消防通道;当受地形限制 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 车道。消防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 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 小于12m,路面上净空咼度不 应低于5 mGB5016

26、0-92第3.3.5条各车间均有环形消防 通道,成品库有环形 通道,但西、南两方 路面不平整消防车无 法通过,危库区无环 形通道,消防道路宽 度大于6m,路面内 缘转弯半径小于12m不符合5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 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 15m 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及管道 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 墩、矮墙等防护设施GB50160-92 第 3.3.8条五厂内管线综合1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毒性及 腐蚀性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化工企业总图 运输设计规HG/T20649-19982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 应环绕工艺装置或罐组四周布置GB50160-

27、92第3.5.1条3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道路的净 空咼度不应小于 5 mGB50160-92第3.5.2条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 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为5 m符合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GB50160-9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符合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 的炼油工艺装置、化工生产单元 或设施;但可跨越罐区泵房(棚)。在跨越泵房(棚)的管 道上,不应设置阀门、法兰、螺 纹接头和补偿器等第3.5.4条未穿过或跨越无关的 化工生产单兀或设施5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 30 m以内的管沟、电缆沟、电 缆隧道,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 入和积聚的措施GB50160-92第3.5.5条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 燃气体设备30 m以 内的电缆沟无防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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