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合同药品招标合同书范本2篇招投标合同:药品招标合同书范本2篇药品招标合同书范本1甲方名称:_乙方名称:_项目名称:_合同名称:_招标编号:_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年_月_日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市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年_月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
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招采平台采购。交货期:乙方通过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交货地点:_。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五、付款方式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六、质量保证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
3、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br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七、药品验收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八、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
4、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
5、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_个月,合同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招采平台一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地址:_ 地址:_法人代表(签字):_ 法人代表(签字
6、):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电话:_ 电话:_电传:_ 电传: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议2协议编号:_签定地点:_签定时间:_招标人:_投标人:_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药品名称:_产地:_规格:_单位:_供货价格:_出厂价格:_零售价格:_数量:_金额:_交货时间:_人民
7、币:(大写)_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8、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协议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
9、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协议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1.自招标人收到协议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
10、入结算到期价款。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协议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第八条 本协议解除条件1.违约终止协议: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a.投标人来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b.投标人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协议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协议后,可以购买评标
11、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协议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协议。2.因企业破产终止协议: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协议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九条 违约责任1.投标人履约延误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
12、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协议。延期应通过修改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协议。2.误期赔偿 除本协议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协议总价的 10
13、%,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协议,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3.招标人履约义务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协议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协议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协议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协议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协议采购量全部完成。招标人须按照协议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协议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协议。4.不可抗
14、力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第十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
15、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1.采购周期:自签定协议之日起12个月。2.批次采购协议: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协议是最终药品购销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3.其他义务: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
16、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协议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伴随服务: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17、;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协议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协议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协议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第十四条 本协议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人:(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传真:_开户银行:_帐号:_邮编:_年_月_日招标代理机构:(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传真:_开户银行:_帐号:_邮编:_年_月_日投标人:(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传真:_开户银行:_帐号:_邮编:_年_月_日鉴证意见:_鉴证机关(章):_经办人: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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