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5 ,大小:88.29KB ,
资源ID:10553482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05534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教育统计报表修订内容及说明.docx)为本站会员(b****7)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教育统计报表修订内容及说明.docx

1、教育统计报表修订内容及说明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订内容及说明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目 录一、报表修订内容二、事业统计工作的常见问题三、2013、2014年高基报表对照变化表(高基教育报表变化说明)五、教育部直属高校校园占地情况、校舍功能明细统计报表一、报表修订内容编号修订内容修订原因报表类型基表综表列表修订描述报表数(基6 综35)1研究生招生改革依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312号)、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及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高教基表高基317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

2、域)学生数1. 高基317表的“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小计及分专业行不得填报招生数(第3、4列)”;2. 原报表第8列,“三年级及以上”改为“三年级”;3. 新增第9列“四年级”,第10列“五年级及以上”,原报表第9列“预计毕业生数”顺延至第11列),表中第10列“五年级及以上”暂不填报;4. 2014年新招收的研究生,填报到报表中的“国家任务”和“委托培养”两种招生计划形式中,报表中的“自筹经费”招生计划形式研究生只填报2013年以前入校的学生(老生);5. “硕博连读”分段填报317、318表,“直接攻博”直接填报318表,年制按实际填报,最大可填5年。(基1、综 3

3、)2 高教基表高基318博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1. 高基317表的“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小计及分专业行不得填报招生数(第3、4列)”;2. 原报表第8列,“三年级及以上”改为“三年级”;3. 新增第9列“四年级”,第10列“五年级及以上”,原报表第9列“预计毕业生数”顺延至第11列),表中第10列“五年级及以上”暂不填报;4. 2014年新招收的研究生,填报到报表中的“国家任务”和“委托培养”两种招生计划形式中,报表中的“自筹经费”招生计划形式研究生只填报2013年以前入校的学生(老生);5. “硕博连读”分段填报317、318表,“直接攻博”直接填报318表,

4、年制按实际填报,最大可填5年。(基1 、综 3)三、事业统计工作的常见问题编号问题描述处理依据及意见专家意见和结论1报表中统计时点9月1日,但统计具体工作时间一般到9月15日,学校才基本完成转学等手续,统计将来数据核查要与那个时间点的学生花名册核对?1、9月15日发布学校(机构)代码2、与学籍系统对照基础教育、中职报表的报送时间 :9月30日高等教育报表的报送时间为:10月15日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省工作时限2学校(机构)代码中学校的撤销,是以什么为标志,学生、教师、资产,这个问题同样是各业务系统要解决的问题,因为不同的流向,决定流入学校历史数据的指向学校撤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发文为准,文件

5、中就会有学生、教师、资产的处置意见。文件3指标解释对“校舍建筑面积”的解释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的建筑面积。经核实,我省个别民办幼儿园,校舍全部都是租赁,年报时校舍建筑面积只能都填0平方米了。是否合适,请指示,多谢!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统计的原则”按产权”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专家研讨决定利弊。基础教育的财会制度里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否可做参考?长期使用原则4关于体育、艺术学校在代码系统中的处理体育、艺术学校为中职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学生都和小,是否分段填报统计报表,类似五年一贯制高职分段一样依据

6、教育管理部门对此类学校的管理规定处理(没查到有此类规定),方法1、按中职校处理,不管学生的大小,按学校属性管理;2、将此类中职校分段,中职校和附设初中班,学生按年级分段处理?建议按中职校一校处理,但要全国统一按中职校处理,不管学生的大小,按学校属性管理;5普通预科生指标解释:是指教育部下达预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港澳台、华侨、高水平运动员等学生。经过1-2年的文化补习,合格者转入本专科阶段学习。到底是预科培养学校填,还是转入以后的学校填。像我们省没有预科培养学校,但预科计划每年都有安排,这里到底要不要填/本专科阶段的招生数中要反映有多少是预科转入的,还在读预科的,在那个学校培养就由那个学

7、校填报1、按招生计划表统计。预科生培养,有些省建立预科生培养基地,集中培养预科生,但每个在读预科生都有招生计划,都有高等院校的归属,填报统计报表时,遵循“谁招生、谁统计”的原则由计划归属高校填报。“谁招生、谁统计”的原则65年直博,用的是博士计划,不用硕士计划,如何填硕士?若如此,计划与报表对不起来,与统计台帐也对不起来部文件中没有讲硕士阶段,计划也不走硕士生的,直接占博士计划,如果硬把其拆到硕士段,与计划及录取的不相符了过程政策“硕博连读”分段填报317、318表,“直接攻博”直接填报318表,年制按实际填报,最大可填5年7休学指标今年修改指标定义,但学籍系统还没改,还是老定义(原:因身体和

8、其他原因休学,今年依据义务教育法休学原因就是身体原因),统计要与学籍一致,无基础退学:退学原因加出国,也就是将出国算在退学里,但辍学率定义没改,造成出国也属于辍学学籍改8今年的大学新生里去参军的有不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去学校报到了申请保留学籍,然后去参军了。另一种直接去参军了,没去学校,由征兵办提出要学校保留入学资格。这两种情况实际招生里应该怎么算?是都算还是只算第一种,我认为保留学籍的应该要算实际报到学生,即实际招生数。第二种情况不确定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从定义看,不应该算在校,两个条件,首先有学籍,同时本学年初注册依据“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只是保留入学资格,不应该算当年招生和在校91、有的市县统一引进了些研究生教师,但又没入教师编制,人事还挂在劳动部门,该不该填入专任教师中,不填生师比有误差,填了又占了编制,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合适,市县组织部门招录的,档案和人事都在市县组织部门2、教育部的特岗老师,这个在中小学教职工中,应该填在那,是否填在兼任教师一栏中;我觉得你说的是不是“学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这种应该算“聘任制人员”,属于学校教职工特岗教师计入专任教师10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不分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现无法反映

10、学校实际,教育管理中,新建校舍补贴每平方米600元,但现报表反映不出来2014年,应增加学校产权归属,租借多少,租出去多少。长期占有、使用原则11预科生、校际交流、二学位(校际互认学位)原则:谁招生、谁统计(不按培养地),向北京邮电大学是预科点,许多学校的预科生第一年都放在预科点培养,但这些学生还是要放回到招生学校填报谁招生、谁统计四、2013、2014年报表对照变化表(二)高基教育报表变化说明1.高基317、高基318表,增加“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及以上”指标。高基317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一、 指标解释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

11、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3.应届毕业生:是指完成上一级学历教育,当年毕业的学生。4.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5.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6.研究生:是指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生。按学位层次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按招生计划形式分为国家任务学生、委托培养学生和自筹经费学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7.硕士研究生:是指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培养的学生,学制2-3年。8.国家任务学生:是指培养费用由国家财政

12、支付的研究生。9.委托培养学生:是指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的研究生。10.自筹经费学生:是指培养费用由学生承担的研究生。11.学术型学位:是指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12.专业学位:是指以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二、填报说明1.只统计招生计划在本校(所)的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出国和出国预备班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栏填写的各类小计及类别码顺序为:硕士研究生(43100)、其中:女(43

13、1002)、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0)、其中:女(431102)、国家任务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1)、委托培养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2)、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3);专业学位硕士(43120)、其中:女(431202)、国家任务专业学位硕士(43121)、委托培养专业学位硕士(43122)、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43123);3.各类小计的关系:硕士研究生等于学术型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之和;学术型学位硕士等于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学术型学位硕士分专业学生数之和;专业学位硕士等于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专业学位硕士分专业(领域)学生数之和;4.国家任务、委托培养、

14、自筹经费的硕士各类小计后填写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学术型学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填写,专业学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代码(统计用)的专业(领域)代码填写。专业代码的填写方法前五位为小计类别码,后六位为专业代码。如:国家任务学术型学位硕士哲学专业的代码应填43111010101,委托培养学术型学位硕士哲学专业的代码应填43112010101,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哲学专业的代码应填43113010101。5. 填写分专业学生数时,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中专业名称不完全对应的专业,按其内涵、外延相近的专业填报,自主专业名称

15、栏按实际专业名称填报。当按一级学科招生时,专业代码第5、6位填99。如:当按哲学一级学科(010100)招生时,专业代码按010199填报。6.年制:填写分专业学生数时必须填写年制,年制按整数填报。秋季(9月)入学的学生,若修业年限为x.5年时,报表中按x+0.5年的“年制”填报,第“x+0.5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如:若填写秋季(9月)入学修业年限为2.5年的学生时,年制按“3”填报,第“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春季(2、3月)入学的学生,若修业年限为x.5年时,报表中按x-0.5年的年制填报,第“x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 如

16、:若填写春季(2、3月)入学修业年限为2.5年的学生时,年制按“2”填报,第“二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专业相同年制不同应分别填报。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可以在“中国教育统计网”查询。8.在校生年制的最后一年级含具有学籍未完成学业推迟毕业的学生数。9.毕业生数为上学年度实际毕业的人数(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授予学位数是为上学年度实际授予学位的人数(含补授学位、学分制提前毕业可授学位的学生)由培养单位填报,包括由外校(所)授予学位的本校(所)学生,不包括由本校(所)授予学位的外校(所)学生。三、校验关系1.表内关

17、系: 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年制为1时,列5=列6年制为2时,列5=列6+列7年制=3时,列5=列6+列7+列843100=43110+43120431002=431102+43120243110=43111+43112+4311343110=43111、43112、43113分专业的和43111=43111分专业的和43112=43112分专业的和43113=43113分专业的和43120=43121+43122+4312343120=43121、43122、43123分专业的和43121=43121分专业的和43122=43122分专业的和43123=43123分专业的和4310

18、0=43100243110=43110243120=4312022.表间关系: 高基317.(行43100,列5)=高基321.(行15,列1)高基317.(行431002,列5)=高基321.(行16,列1)高基317.(行43100,列5)=高基322.(行01,列11)高基317.(行43100,列1)=高基331.(行12,列8)高基317.(行43100,列3)=高基331.(行12,列3)高基317.(行43100,列5)=高基331.(行12,列16)高基317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单位:人专业名称自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年制毕业生数授予学位数招生数在校生数预计毕业生数计其

19、中:应届毕业生合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及以上甲乙丙丁123456789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43100其中:女其中:女431002(填表范例)高基317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单位:人专业名称自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年制毕业生数授予学位数招生数在校生数预计毕业生数计 其中:应届毕业生合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及以上甲乙丙丁123456789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43100其中:女其中:女431002学术型学位硕士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0其中:女其中:女431102国家任务学术型学位硕士国家任务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1哲学哲学431110101013 委托培养学术型学位硕士 委托培养学术型学位硕士43

20、112哲学哲学431120101013 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 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3哲学哲学431130101013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43120 其中:女 其中:女431202国家任务专业学位硕士国家任务专业学位硕士43121 法律专业学位 法律专业学位431210351002委托培养专业学位硕士委托培养专业学位硕士43122 法律专业学位 法律专业学位431220351002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43123 法律专业学位 法律专业学位431230351002高基317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一、 指标解释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

21、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3.应届毕业生:是指完成上一级学历教育,当年毕业的学生。4.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5.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6.研究生:是指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生。按学位层次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按招生计划形式分为国家任务学生、委托培养学生和自筹经费学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7.硕士研究生:是指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培养的学生,学制2-3年。8.国家任务学生:

22、是指培养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的研究生。9.委托培养学生:是指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的研究生。10.自筹经费学生:是指培养费用由学生承担的研究生。11.学术型学位:是指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12.专业学位:是指以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二、填报说明1.只统计招生计划在本校(所)的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出国和出国预备班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栏填写的各类小计及类别码顺序为:硕士研究生(431

23、00)、其中:女(431002)、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0)、其中:女(431102)、国家任务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1)、委托培养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2)、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43113);专业学位硕士(43120)、其中:女(431202)、国家任务专业学位硕士(43121)、委托培养专业学位硕士(43122)、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43123);3.各类小计的关系:硕士研究生等于学术型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之和;学术型学位硕士等于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学术型学位硕士分专业学生数之和;专业学位硕士等于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专业学位硕士分专业(领域)学生数之和;4

24、.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各类小计后填写分专业(领域)学生数,学术型学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填写,专业学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代码(统计用)的专业(领域)代码填写。专业代码的填写方法前五位为小计类别码,后六位为专业代码。如:国家任务学术型学位硕士哲学专业的代码应填43111010101,委托培养学术型学位硕士哲学专业的代码应填43112010101,自筹经费学术型学位硕士哲学专业的代码应填43113010101。5. 填写分专业学生数时,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中专业名称不完全对应的专业,按其内涵、外延相近的

25、专业填报,自主专业名称栏按实际专业名称填报。当按一级学科招生时,专业代码第5、6位填99。如:当按哲学一级学科(010100)招生时,专业代码按010199填报。6.年制:填写分专业学生数时必须填写年制,年制按整数填报。秋季(9月)入学的学生,若修业年限为x.5年时,报表中按x+1年的“年制”填报,第“x+1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如:若填写秋季(9月)入学修业年限为2.5年的学生时,年制按“3”填报,第“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春季(2、3月)入学的学生,若修业年限为x.5年时,报表中按x年的年制填报,第“x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

26、。 如:若填写春季(2、3月)入学修业年限为2.5年的学生时,年制按“2”填报,第“二年级”的“在校学生数”计入“预计毕业生数”;专业相同年制不同应分别填报。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可以在“中国教育统计网”查询。8.在校生年制的最后一年级含具有学籍未完成学业推迟毕业的学生数。9.毕业生数为上学年度实际毕业的人数(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授予学位数是为上学年度实际授予学位的人数(含补授学位、学分制提前毕业可授学位的学生)由培养单位填报,包括由外校(所)授予学位的本校(所)学生,不包括由本校(所)授予学位的外校(所)学生。10.自筹经费学

27、术型学位硕士、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小计及分专业行不得填报招生数(第3、4列)。11.硕博连读学生分段填报。三、校验关系1.表内关系: 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年制为1时,列5=列6年制为2时,列5=列6+列7年制为3时,列5=列6+列7+列8年制为4时,列5=列6+列7+列8+列943100=43110+43120431002=431102+43120243110=43111+43112+4311343110=43111、43112、43113分专业的和43111=43111分专业的和43112=43112分专业的和43113=43113分专业的和(行43113,列3)=0(行4311

28、3,列4)=043120=43121+43122+4312343120=43121、43122、43123分专业的和43121=43121分专业的和43122=43122分专业的和43123=43123分专业的和(行43123,列3)=0(行43123,列4)=043100=43100243110=43110243120=4312022.表间关系: 高基317.(行43100,列5)=高基321.(行15,列1)高基317.(行431002,列5)=高基321.(行16,列1)高基317.(行43100,列5)=高基322.(行01,列11)高基317.(行43100,列1)=高基331.(行12,列8)高基317.(行43100,列3)=高基331.(行12,列3)高基317.(行43100,列5)=高基331.(行12,列16)高基317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单位:人专业名称自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年制毕业生数授予学位数招生数在校生数预计毕业生数计其中:应届毕业生合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及以上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