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渔业资源养护承包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 正安县班竹乡旦坪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正安县班竹乡(镇)班竹村街上组雷广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河道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渔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乡(镇)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讨论和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辖区内冷家沟、龙洞坝交三岔河河道至舒家屋基河段承包给乙方用于渔业资源养护,该河段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有不违犯国家及各级
2、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觇和政策规定的特殊原因,不能继续行使其权力利义务的,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享受承包, 也可以与甲方商议并经甲方同意后转让他人承包。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第、二、三年乙方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从第四年开始, 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纳300.00元人民币的河道承包费。四、甲方的权利利义务: 1、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资金或物资等政策,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2、甲方应对群众进行渔业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如有发生电、毒、炸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渔业的行为,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了天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义务。 2、乙方对泗道渔业资源实施养护的一切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渔、行为。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及时向河道内补充鱼苗。 5、乙方对所承包河段的渔业资源养护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其所得收入全归乙方所有。 6、乙方抓住电、毒、炸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渔业者时,其处理权限超出乙方养护权的,应及时移交甲方或渔政部门处理。 7、合同期满后
4、,甲方如要再行发包该河段,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8、乙方应积极支持钓鱼协会组织的钓鱼娱乐活动。六、甲方的违约贡任: 在乙方承包期内,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施河道渔业资源养护中若有非法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合同期届满时,乙方不得捕捞河道内的幼、小鱼类,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赔偿500010000元。 八、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河道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堿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九、本合同自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向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且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 甲、乙方如愿意继续承包,以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报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甲方:正安县班竹乡旦坪村委会(公章)法定代表(签字)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