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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13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选多选案例最全剖析.docx

1、最新13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选多选案例最全剖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2013年)25.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

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26.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

3、正确的?()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增资。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

4、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除另有约定外,股东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购新股。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4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

5、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据此可知,公司董事长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责任。27.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

6、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

7、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28.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

8、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选项A错误。该股东决议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选项B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

9、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本案中,公司经营目前不存在“僵局”,丙的解散主张不成立。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股东会作出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D错误。题干中并未提到“丙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相关事实,因此以此为由解除其股东资格没有法律依据。29.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

10、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破产中的撤销权。选项A错误。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据此可知,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有权主张撤销。选项B错误。汪某已经以为公司偿债方式出资了100万,

11、其尚未缴纳的出资额是50万。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30.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

12、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选项A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法、法人或其他组织。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

1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若个人投资企业中增加一个投资人,则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选项D错误。反之,合伙企业中只剩下一个普通合伙人时,其已经不满足合伙企业的条件了,但是其可以申请将企业的性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31.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以无权代

14、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无权代理、票据的文义性与无因性。选项A正确。在甲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乙可以以非本人所为进行抗辩,拒绝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C错误。票据签章具有独立性,票据流转具有无因性,丙银行、丁一旦在票据上进行了真实签章,就要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错误。甲未在票据上签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32.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5、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发行。选项A错误。证券法第10条第3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据此可知,证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依法非公开发行。选项B错误。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据此可知,发行人不能直接向投资

16、者发行证券,必须聘请保荐人。选项C错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就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了,在公司成立之后向投资者交付股票。选项D正确。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33.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船舶物权。选项A错误。海商法第2

17、5条第2款规定,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据此可知,船舶留置权只限于造船人和修船人的留置权,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行使留置权。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抵押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

18、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可知,同一船舶上设定数个抵押权的,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都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34.甲公司将其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因甲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乙公司依甲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D.如甲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

19、同不成立【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据此可知,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合意时成立,保单是否送达、保费是否已经缴纳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选项B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14条第(一)项规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2012-3-25)25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

20、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答案】司法部公布答案为B。我们认为正确答案是C。本题考查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本题中,丙认缴出资为50%,也就是50万元,但其实缴30%,即30万元。公司法第35条规定了分红的一般原则,即“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无约定的,股东按

21、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司法解释三第17条就该原则更加明确,即:“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本题C选项正确。本题考点同 2012海天冲刺班第1题: “甲、乙、丙于2010年筹建某外语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到2012年9月,公司确定分红方案时,其他股东认为甲没有实际出资,不能分得利润。由此产生纠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其他股东主张不分配给甲利润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D可以限制甲的利润请求权,但不能不给甲

22、分红”(2012-3-26)26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参见 2012海天冲刺班第2题:叶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今年初将20%的股权转让给刘某,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公司股东名册也进行了相应的变更。但由于公司疏于管理,迟迟未向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A.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刘某不能取

23、得甲公司股东资格 【答案】C。公司法第33条明确:“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C选项正确。(2012-3-27)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

24、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D选项和2008年卷3第75题A选项完全一致:“(2008-3-75)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本题考点完全被 2012海天冲刺班第11题命中。第11题:“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些条件:”【答案】B。本题考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该项制度是我们一再强调的重点。(2012-3-28)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

25、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答案】A。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2012-3-29)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2012海天冲刺班第14题A选项。“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征

26、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们在讲解时特别强调“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全部责任,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实际上还是应由投资人承担。”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答案】D。该法第14条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也就是,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实际上还是应由投资人承担;该法第20条规定了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

27、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2012-3-30)30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答案】A。(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8条: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

28、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诉讼费用”的性质属于“破产费用”。根据破产法第41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3)破产费用优先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相比较,破产费用是破产程序本身所必需的费用,如果不支付,破产程序将无法进行。因此,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同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4)程序终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

29、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2012-3-31)31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2012海天冲刺班第22题C选项。甲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关于甲有限公司的下列行为哪项表述是错误的?C.破产案件受理后应当由债权人会议任命破产管理人”讲解该题时,强调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而不能直接任命

30、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海天提高阶段讲义:和解协议的成立。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答案】D。A选项“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是比较偏的知识点。对此类略偏的知识,我们并不强求考生必须掌握,不要求面面俱到的记忆。我们可以发现,答案一定是在重要知识的选项中,也就是仍然强调对重要制度的理解和运用。本题中,重要选项是本选项见第67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故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表述

31、正确。管理人可以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但本选项是“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所以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第61条)本题C选项是考查破产管理人的任命和变更。破产管理人既然在性质上是法定机构,所以,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故C选项表述正确。(2012-3-32)32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答案】D。票据法第15条第3款明确规定,失票人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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