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本人 ,身份证号为: ,依据瑞景贝贝(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 (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百分之 ( %)股权。鉴于 向 转让百分之叁拾(30%)的股权,本人在此做出如下声明:1.本人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人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消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人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 (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以下无正文声明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