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项目光污染分析专项报告书XXXXXXXXX项目 光污染分析专项报告书 咨询单位:xx能科技有限公司X年X月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金沙州B3702A-02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保利西海岸住宅片区之中,地块的东面接彩缤北路,西面接里广路,地块总体地势东南偏高,西北偏低。项目的总用地面积为4592,其中可建设用地为3595,容积率为2.4,建筑密度为35%,绿化率不小于35%,拟建建筑高度为23.9米,本建筑地上六层,地下三层。 2 评估标准 2.1评估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15版)GBT 18091-200
2、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委托方提供的XXXX项目工程幕墙玻璃热工性能检测报告 、室外景观照明灯具产品资料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2评估标准要求: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中第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2分。3、光污染分析专项分析:3.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本项目幕墙采用XX玻璃,(本数据由玻璃幕墙设计单位提供
3、)所以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小于0.2,满足要求。3.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3.2.1夜景照明设施在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产生的垂直面照度不应大于表7.0.2-1的规定值3.2.2夜景照明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不应大于表2-2的规定值。3.2.3城市道路的非道路照明设施对汽车驾驶员产生的眩光的阈值增量不应大于15%。3.2.4居住区和步行区的夜景照明设施应避免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人造成眩光。夜景照明灯具的眩光限制值应满足表7.0.2-3的规定。3.2.5灯具上射光通比的最大值不应大于表7.0.2-4的规定值3.2.6夜景照明在建筑立面和标识面产生的平均亮度不应大于表7.0.2-5的规定值4.光污染的限制应采取下列措施:1. 在编制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时,应对限制光污染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措施;2. 在设计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时,应按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进行设计;3. 应将照明的光线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限制灯具产生的干扰光,超出被照区域内的溢散光不应超过15%;4. 应合理设置夜景照明运行时段,及时关闭部分或全部夜景照明、广告照明和非重要景观区高层建筑的内透光照明。5、结论 通过上述计算,综合比较计算结果,我们可知,XXX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第4.2.4条第2款的评分规则,得分为x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