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术语1第一章 国际贸易术语(一) 名词解释1、 贸易术语2、 CIF3、 装运合同4、 国际贸易惯例5、 象征性交货6、 FCA(二) 单项选择题 1、按照2000年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2、CIF Ex Ships Hold 与DES 相比,卖方承担的风险( )。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3、某外贸公司对外以CFR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 )为宜。 A.FCA B.CIP
2、C.CPT D.DDP 4、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 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 5、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三)多项选择题1、FOB、CFR、CIF 和 FCA、CPT、CIP术语的主要区别是(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风险转移的地点不
3、同C.装卸费用的负担不同 D.运输单据不同2、以下对于贸易术语变形说法正确的是( )A.不改变费用的负担 B.不改变交货地点C.不改变风险划分的界限 D.不改变支付条件3、FOB贸易术语的变形是( )A.FOB班轮运输 B.FOB包括平舱、理舱 C.FOB包括理舱 D.FOB钓钩下交货4、若买卖双方以CFR卸至岸上术语成交,以下答案正确的是( ) A.卖方应承担货物运至目的港以前的一切风险B.当货物卸至目的港后,卖方的交货完毕C.装运港的船舷是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D.卖方在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义务5、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A.2000年通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1941年
4、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D.汉堡规则(四)判断题1、CFR Ex Ships Hold Rotterdam 是指卖方必须把货运到鹿特丹,在舱底交货。 ( )2、按一般惯例,凡FOB后未加“理舱”或“平舱”字样,则由买方负担理舱或平舱费用。 ( )3、我国从汉堡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须由我方派船到汉堡口岸接运货物;而按CIF条件成交,则由出口方恰租船舶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 )4、买卖双方以CIF条件成交,若双方在洽商合同时未规定具体的险别,则卖方投保时,只有投保最低限度险别义务。 ( )5、FOB价格术语的变形是因装货
5、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而CIF价格术语的变形则是因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 )二、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它是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2、CIF术语的原文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中文含义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它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3、装运合同是指按
6、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地)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工具上或交给承运人,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卖方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概不承担责任。4、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Practice)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有较为明确固定内容的贸易惯例、一般做法和规定。5、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是指卖方只要按其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6、FCA即“Free carrier”,其中文含义为“货交承运
7、人”,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二)单项选择题1、B 理由:FOBST是FOB贸易术语的变形,贸易术语的变形并不改变原术语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依然是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限。2、A 理由:以CIF Ex Ships Hold 成交,买方承担在货物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而以DES术语成交,买方承担卖方在目的港船上实际将货物交给买方以后的风险。3、C 理由:CPT属于货交承运人这类贸易术语中的一种,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就海运而言,按这一贸易术语成交,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与CFR贸易术语成交非常相似,只是
8、交货的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前移至货交承运人。若以CFR术语成交,如果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船舷无实际意义,则应采用CPT代替CFR。4、C。理由:象征性交货的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5、C理由:以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成交时,货物运至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三)多项选择题1、ABCD理由:FOB、CFR、CIF属于装运港船上交货类的贸易术语,这类贸易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卖方向银行提交水上运输单据,而且在定程租船运输方式下,这组贸易术语还因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产生了贸易术语的
9、变形;而FCA、CPT、CIP属于货交承运人类的贸易术语,这类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因采用的运输方式而不同,这组贸易术语没有贸易术语的变形。2、BC 理由: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明确装货或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并不改变原术语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3、ABCD理由:在程租船运输方式下,由于装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容易引起买卖双方的争议。因而产生了FOB术语的变形,该贸易术语的变形有FOB班轮条件、FOB包括平舱、FOB包括理舱、FOB吊钩下交货和FOB包括平舱理舱五种。4、CD 理由:CFR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
10、的,并不改变原术语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卖方交货的地点仍在装运港的船上。5、ABC 理由: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2000年通则、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三种。(四)判断题1、错误。理由:CFR EX Ships Hold Rotterdam 是CFR贸易术语的变形,贸易术语的变形并不改变原术语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因此,以CFR EX Ships Hold Rotterdam 术语变形成交时,卖方交货的地点仍然在装运港的船上。2、正确。理由: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FOB贸易术语的变形有FOB Liner terms、FO
11、B Under Tackle、FOB Stowed、FOB Trimmed和FOB Stowed and Trimmed。凡在FOB后加列Stowed and Trimmed 字样,则卖方不仅要负担装货费,而且要负担理舱费和平舱费,而在FOB后不加Stowed and Trimmed 字样者,则理舱和平舱的费用,卖方不予承担。3、错误。理由:不论以CIF术语还是以FOB术语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都以船舷为界,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都由我方承担,因而,以这两种贸易术语成交,我方承担的风险是一样的。4、正确。理由: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买卖双方以CIF条件成交,买卖双方在合同种就投
12、保的险别给予明确规定,若双方在洽商合同时未规定具体的险别,则卖方投保时,只有投保最低限度险别义务。5、错误。理由:在FAS贸易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交货的地点是在装运港装运船只的船边,即使买方指派的船只因装运港口吃水线浅使船舶不能靠岸也不改变卖方交货的地点,因此,在装运港口吃水线浅使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使用驳船将货物运至装运船只船边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五)案例分析题1答: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
13、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2答: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3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 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 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2)在实际业务中若发生本案的情形,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14、,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4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 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5答:本案中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 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
15、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 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 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意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 物实际运抵汉堡,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 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 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 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第二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的签订一、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发盘2EDI3接受4有条件的接受5国际电子商务6逾期接
16、受(二)单项选择题1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否则,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B不管我方是否及时提出异议,合同未成立C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该通知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D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3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
17、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A合同即告成立B合同无效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4我方6月10日向国外某客商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A相当于还盘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C属有效的接受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改变发盘条件的接受8按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A撤回 B撤销 C还盘 D
18、接受9我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该周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A接受有效 B接受无效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D属有条件的接受10以下( )不是EDI必须包括的内容。A纸单据和电子单据同时传递 B按统一的标准编制资料C电子方式的传递信息 D计算机应用程序之间的连接(三)多项选择题 1促使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A发盘的有效期届满B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C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或还盘D发盘人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或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2在国际贸易中使用EDI的现实意
19、义是( )。A降低经营成本及费用 B速度快,时效性强C准确率高,差错率少 D节省时间,提高企业管理水平3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是( )。A当事人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B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C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D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4构成一项发盘应具备的条件是(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B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C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 D发盘必须规定有效期5在实际的进出口业务中,接受的形式有( )。A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表示 B用缄默表示C用广告表示 D用行动表示(四)判断题1根据联合国贸发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解释,通过以数据电文交换
20、而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上所要求的书面合同的性质。( )2如发盘无规定有效期,则受盘人可在任何时间内表示接受。( )3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接受得予撤回。( )4邀请发盘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根据公约的解释,一项发盘,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可以撤销,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二、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交易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2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及时以声明或行动表示出来。3国际电
21、子商务是指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所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4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的中文意思是“电子数据交换”,它是指按照协议,对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信息,经过电子数据通讯网络,在商业伙伴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5有条件的接受是指受盘人在表示接受的同时,对发盘内容提出了实质性添加或修改的意见,这就构成有条件的接受。6逾期接受是指如果接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发盘未具体规定有效期限而超过合理时间才传达到发盘人。(二)单项选择题1A。理由: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受盘人的接受通知有时晚于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送达,这在法律
22、上称为“迟到的接受”。对于这种迟到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公约第21条(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的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我方出口公司亦未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2D。理由:公约第15条规定:发价到达受发价人时生效;公约第18条规定:
23、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据此,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到达生效原则。3C。理由:公约第24条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可见发价和接受是每笔交易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或法律步骤。只有发盘环节或只有接受环节都不能使合同成立。因此,本题当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且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4A。理由:公约第19条(1)款规定: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盘。公约第19条(2)款规定: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
24、期间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期问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价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公约第19条(3)款规定:有关货物的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我方于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进口许可证是国家主管机关所发准许货物进口的凭证。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查验放行。没有申领到进口许可证,货物将无法进关。因此,该接受实质性变更了发盘的内容,其相当于还盘性质。5B。理由: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
25、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一项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发盘。客户于星期二的回电还盘已使我公司星期一的对外发盘失效,我方不再受原发盘内容的约束。(三)多项选择题1ABCD。理由:促使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发盘的有效期届满;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或还盘;发盘人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或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2ABCD。理由:在国际贸易中使用EDI的现实意义是:降低经营成本及费用;速度快,时效性强;准确率高,差错率少;节省时间,提高企业管理水平。3ABCD。
26、理由: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4ABC。理由:根据公约第14条(1)款的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由此可得出,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是: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5AD。理由:在实际的进出口业务中,接受的形式有用声明(包括口头或书面的形
27、式)表示和用行动表示两种。(四)判断题1正确。理由:根据联合国贸发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解释,通过以数据电文交换而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上所要求的书面合同的性质。2错误。理由:根据公约第18条(2)款规定: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发价人所规定的时问内,如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的时问内,未曾送达发价人,接受就成为无效。但须适当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发价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3正确。理由:根据公约第22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接受得予撤回。4错误。理由:邀请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
28、卖该项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由于邀请发盘的不确定性,使其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5正确。理由:公约第16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可以撤销的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发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a发盘中写明了发盘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盘是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盘人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以上表明,发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而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lO正确。理由:根据公约第17条的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五)案例分析1答:(1)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
29、。因为,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我国与国外当事人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电报和电传。此案中,我某技术贸易公司与国外某客户之间的交易是经过双方多次的函电往来达成的,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双方函电往来的内容已构成了合同的内容,所以,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2)就此案例,我方应责成对方履行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尽快向我方提供技术贸易的出口,另外,我方仍保留索赔的权利o2答:我方的接受不能使合同成立。因为我方在8月20 13曾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降至 56美元件,我方可以接受。”该复电已构成了还盘。该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告失效。所以,当我方8月21日得知国际市场行情
30、有变,向对方表示的接受已不具有接受效力。因此,我方的接受不能使合同成立。3答:若对方没有及时拒绝我方的接受,那么,我方的接受可使合同成立。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的添加或更改,均视作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受盘人在接受中的添加或更改,如果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就构成了对原发盘的拒绝,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就不再受其约束。本案我方在接受通知中,表示对包装条件的添加,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不属于还盘性质,除非发盘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表
31、示不同意受盘人的添加,否则,该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因此,我方的接受可使合同成立4答: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之间订立的长期贸易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双方订立的长期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本案中,卖方于11月1日收到了买方订购2000件服装的订单,但直到1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20阗件服装,其答复已超过了双方长期协议中规定的收到订单后15天,其行为可视作已接受了订单。所以,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5答:我方不应发货。因为我方7月24日用电传表示的接受,已超过了发盘规定的有效期,不具有接受的效力,仅相当于一项新的发盘,买卖双方之间无合同关系,所以,我方不应发货。因该商品的市场行情上涨,我方应寻找出价较高的买方将货物销售出去o6答: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根据公约的规定,构成一项接受应具备的条件是:接受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必须在有效期内表示接受;接受方式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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