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三、学校食堂实行后勤社会化、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1)食堂采购由承包者负责,学校负责监控。(2)采购原料必须做
2、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4)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5)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6)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7)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8)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9)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六、定期对学校各种饮用水进行监控。要适时地向学生、教职工传授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和技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向卫生院、保健站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并积极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食物留存等调查取证及消毒处理工作。 古县渡二中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