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经营许可审批项目及办理要求客运经营许可审批项目及办理要求一、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经营许可、班线、旅游、包车)审批项目及办理要求(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10号令)(二)办理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a客车技术要求:(a)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b)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c)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
2、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本规定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b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c客车数量要求:(a)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
3、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b)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c)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d)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e)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f)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2)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4、a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b年龄不超过60周岁;c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d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4)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三)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a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b企业章程文本;c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
5、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e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f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2)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a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b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c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
6、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d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5
7、)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四)办理程序及工作时限1、受理(1)检查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申办材料和证明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初审(1)负责申请材料和证明的初审,提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意见和理由,报审核责任人。(2)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3、审核(1)负责申请材料和证明及初审意见的审核,并提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意见与理由,报审定责任人。(2)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4、审定(1)负责申
8、请材料和证明齐全、规范、有效及初审、审核意见的审定,作出书面许可或不予许可意的审定意见并说明理由。(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告知、送达(1)由受理中心将许可决定以挂号信的形式,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送达申请人。(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五)示范文本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表1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说明1、本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2、本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
9、自行交通部网站 ()下载打印。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许可内容 请在内划 首次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申请扩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范围,请选择拟申请的道路旅客运输经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如申请扩大旅客运输范围,请选择现有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 班车客运 包车客运表2营运客车信息营运客车信息已购置营运客车情况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
10、数车辆类型车辆技术车辆外廓购置时间备注(个)及等级等级长宽高1 2345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拟购置营运客车情况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车辆类型车辆技术车辆外廓备注(个)及等级等级长宽高12345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营运客车情况”表现有营运客车情况序号道路运输证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车辆类型车辆技术车辆外廓购置时间(个)及等级等级长宽高12345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表3拟聘用营运客车驾驶员情况拟聘营运客车驾驶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取得相应驾驶证时间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证类型三年内是否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1 2 3 4 5 6 789101
1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表4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材料核对表 申请材料核对表 请在内划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本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 廊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 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
12、 连续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你的申请才能受理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并提供要求的材料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客运站经营许可将被撤销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 日期 负责人职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职位”项2、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表1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说明1、本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应当
13、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第二章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期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2、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载打印。2、需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经营许可证编号 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需填写下列内容已获许可经营范围 请在内划 县内班车客运 县际班车客运 市际
14、班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 已获许可客运班线类型 一类班线 二类班线 三类班线 四类班线 现有营运客车情况总数高级客车中级客车客车数(辆) 座位数(个) 表2申请许可客运班线情况申请许可客运班线情况 请在内划 始发地 终到地 拟始发地客运站 是否已签意向书 拟终到地客运站 是否已签意向书 途径主要地点 途中停靠站点 营运里程 公里 其中: 高速公路里程 公里 占总营运里程 % 日发班次 3 个 申请经营期限 5 年 客运班线类型 一类班线 二类班线 三类班线 四类班线 班车类别 普通 直达 拟投入营运客车情况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车辆类型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外廓新购还(个)及等级长宽高是现有1 234
15、5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经营方式 公车公营 承包 挂靠 对开客运经营者名称 (如果有)表3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材料核对表申请材料核对表 请在内划一、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本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依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运输经营许
16、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你的申请才能受理声明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
17、客运经营许可将被撤销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人签名 日期 负责人职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职位”项(六)受理部门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七)收费依据及标准1、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2)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工本费标准等文件的通知(3)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工本费标准的复函2、标准铝质客运班车标志牌大牌 每块60元铝质客运班车标志牌小牌 每块40元铝质省内客运班车标志牌 每块20元临时客运标志牌(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 每牌5元(八
18、)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1、监督部门:监察室二、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项目及办理要求(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5号令)(二)条件(1)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3)驾驶人员符合第六条的条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应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4)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三)申请材料目录 (1)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6)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7)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从
20、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 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2)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3)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4)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四)办理程序及工作时限1、受理(1)检查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申办材料和证明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作出受理或者不予
21、受理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初审(1)负责申请材料和证明的初审,提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意见和理由,报审核责任人。(2)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3、审核(1)负责申请材料和证明及初审意见的审核,并提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意见与理由,报审定责任人。(2)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4、审定(1)负责申请材料和证明齐全、规范、有效及初审、审核意见的审定,作出书面许可或不予许可意的审定意见并说明理由。(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告知、送达(1)由受理中心将许可决定以挂号信的形式,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送达申请
22、人。(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五)示范文本国际1表第1页 共5页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 表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说明1、本表根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5页)。2、本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站()下载打印。3、有关常见问题可查询交通部网站。4、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求用正楷,字迹工整。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名称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通信地址 电话邮编手机 电子邮箱申请许可内容请在 内划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1、 年 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国内道路运输。2、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3、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际1表第2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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