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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刑法考试习题答案4.docx

1、国家司法刑法考试习题答案42018年国家司法刑法考试习题答案42018年国家司法刑法考试习题答案(4)一、单项选择题1.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的刑法包括( D )。A、刑法典、单行刑法、司法解释B、刑法典、附属刑法、司法解释C、刑法典、刑诉法典、司法解释D、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2.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D )。A、各级人民法院B、各级人民检察院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C )相适应。A、人身危险性和承担的刑事责任B、社会危害性和承担的刑事责任C、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D、犯罪态度和承担的

2、刑事责任4.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市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市某局长乙某有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并销毁了有关罪证。( D )A、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B、甲某构成包庇罪C、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D、甲某不构成犯罪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B )。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6.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

3、实施的某一行为,新的刑法规范认为是犯罪,而旧的法律认为不是犯罪,此时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B )。A、罪责刑相适应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刑法适用平等原则D、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原则7.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时,我国有限制地对其行使管辖权,所根据的原则是( D )。A、属人原则B、属地原则C、普遍管辖原则D、保护原则8.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C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9.关于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B )。A、

4、所有在我国船舶、航空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犯罪B、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C、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构成犯罪的D、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犯罪10.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A )刑法。A、中国B、某外国C、甲国D、中国或甲国1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必须是( C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B、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C、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D、犯罪地国家未对其处罚的12.韩国公民金某曾在印

5、度、缅甸、泰国等国多次进行国际贩毒犯罪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韩国通缉。某日,金某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金某即以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为由提出抗议。我国依法可以对李某采取下列措施( C )。A、无权进行刑事追诉,应当立即驱逐出境B、因其是国际犯罪,应交国际法院制裁C、可以对其进行刑事追诉,依据是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D、可以对其进行追诉,但审判要有韩国、印度、缅甸、泰国等国的共同参与1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个A国人在一列行驶于我国境内的B国列车上对C国公民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适用( D )。A、A国刑法B、B国刑法C、C国刑法D、我国刑法14.某国驻日大使馆武官

6、甲在乘坐中国民航北京至美国旧金山的航班上与我国留日学生乙接头,收买我国国家秘密,对甲应当( B )。A、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由日本有关方面处理D、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5.下列哪些行为实施后,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 D )。A、中国公民甲在日本故意杀人的B、某省教育厅厅长在美国收受他人财物的C、某军人在国外泄漏国家军事秘密D、某中国公民在美国盗窃300美金16.张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邻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 B )。A、适用新加坡刑法B、适用中国刑法C、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D

7、、适用第三国刑法1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的“

8、特别规定”包括( ABD )。A、我国港澳特别行政区法律作出的特别规定B、自治区人大针对刑法所作的变通规定C、自治州人大针对刑法所作的补充规定D、刑法实施后,新制定的特别刑法、附属刑法所作的特别规定2.现行刑法对下列哪种情形有溯及力( BC )。A、1997年9月30日以前(现行刑法生效前)发生的犯罪,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对该犯罪行为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B、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继续到生效后,而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但现行刑法处罚较重的C、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连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而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新法处罚较重的D、行为发生在1997年1月6日,法院在19

9、97年5月3日判决有罪,处有期徒刑10年。该案件在1997年12月6日提起再审3.某甲5月到中国旅游。美国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将甲逮捕。经查甲某从未向中国贩卖过毒品,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我国依法可以对甲采取下列措施( ACD )A、实行逮捕B、立即驱逐出境C、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D、应美国请求实行引渡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本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 CD )处罚。A、从轻B、从重C、减轻D、免除5.关于不作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 )A、行为人因为不履行抚养义务而构成遗弃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B、行为人以消极的身体动作违反刑

10、法的命令规范而构成犯罪的,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C、行为人以消极的身体动作违反刑法的禁止性规范而构成犯罪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作为不是什么都没有做,而是没有实施法律要求的行为。因此,行为人在战时驾飞机逃避服兵役,构成逃避兵役罪的,仍然是不作为6.某乙在黑暗中误入某甲的院内,某甲的猛犬向某乙进行攻击。某甲明知猛犬正在咬人,却不予制止。后来,某乙被咬伤要害死亡。某甲的行为( AC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过失致人死亡罪C、不纯正的不作为犯D、纯正的不作为犯7.甲某与乙某(女)结婚多年,甲与丙有外遇,随向乙提出离婚。乙坚决不同意,说如果你要继续和丙来往就自杀。争吵后,乙某感到绝望,走到走

11、廊里,喝下了一瓶农药,又走进了甲某房间。此时,甲某不但没有及时去救人,反而一走了之,临走时怕被人知道还将房门锁上。甲某走后很长时间,乙某才被人发现送往医院,但因救治无效死亡。关于本案( ACD )A、如果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结论是正确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B、如果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结论是正确的,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C、如果甲某构成遗弃罪的结论是正确的,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D、甲某不构成遗弃罪8.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 ABC )A、人在睡梦中的举动B、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C、人在身体完全受到强制下的行为D、人在精神受到一定强制时实施的行为9.下列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BC

12、D )。A、甲希望乙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出资赞助乙乘飞机周游世界,乙果真在途中遇空难而死亡。B、甲为了替自己被杀害的儿子报仇,在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途中,乘人不备将该罪犯砍死。C、甲遭遇乙某抢劫,在乙某的紧追之下,不慎失足跌入悬崖摔死。D、甲用刀扎伤乙某,当时地处深山,甲背乙走两天两夜才赶到最近的一家医院,到医院之后,乙才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三、论述题1.试述罪刑法定原则。答: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处罚”,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

13、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可含糊其辞或摸棱两可。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以下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明确性原则;严格解释原则;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对罪刑法定原则加以表述,并在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中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该原则:第一,如同1979年刑法典一样,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

14、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和各种刑罚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第二,新刑法典取消了1979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得以真正贯彻的重要前提。第三,新刑法典重申了1979年刑法典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第四,在罪名的规定方面,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已相当完备。分则条文由1979年的103条增加到350条,罪名数由1979年的130个增加到40

15、0多个。第五,在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罪状以及各种犯罪的法定刑的设置方面,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也增强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对于大量犯罪,尽量使用叙明罪状;在犯罪的处罚规定上,注重量刑情节的具体化。2.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立法体现。答: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对该原则应当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就刑事立法而言,刑法对各种犯罪的处罚原则规定,对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制度以及对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设置,不仅要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且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在刑事司法层面上,法官对犯罪分

16、子裁量刑罚,既要看犯罪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而且要看整个犯罪事实包括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要讲求刑罚个别化。现行刑法全面贯彻和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首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确立刑法分则中每一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的准则;罪重,法定刑也重;罪轻,法定刑也轻。其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是确定刑法总则中某些规范的依据,第三,刑法设立的主刑附加刑结合、轻重有序、上下衔接、可以灵活运用的刑罚体系,各类具体犯罪可以分割、能够伸缩、幅度较大的法定刑,为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适用奠定了基础。3.试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答: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客体与

17、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承担者。通常来说,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也即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分析某一案件,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只有通过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3)任何

18、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由于犯罪客体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的性质和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它可以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正是主要以犯罪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进行分类。犯罪对象不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在不同的犯罪中可以是相同的;在同一犯罪中它也可以是不同的正因为犯罪对象在某些犯罪中具有不确定性质,加之少数犯罪甚至没有犯罪对象,所以它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5)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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