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2 ,大小:25.18KB ,
资源ID:10312590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031259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农村法律知识讲座.docx)为本站会员(b****7)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农村法律知识讲座.docx

1、农村法律知识讲座2011年农村法律知识讲座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根据党校的安排,我们在一起共同学习一下我国最近颁布的几部重要法律。在我们今后日常生活、工作中,大家一起来遵守、维护这些法律。现在讲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遵纪守法是关键。如果我们身边的人都遵纪守法了,或有问题都依法解决了,那么家庭就和睦了,村里就安定了,自然我们的社会也就和谐了。一、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10月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六章四十一条,比起以前,新的组织法规定更为科学更为全面,我们主要学习两个内容:1、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选举主要是十六个字:人人参选、差

2、额候选、不公开投票、公开计票。人人参选,是指每一个成年村民都有选举权,同时国家还采取多种办法,帮助村民实现选举权。比如村民们既可以在户籍地参加选举,也可以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如村民们既可以自己参加,也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差额候选,是指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候选人怎么产生?修改后的法律明确,村民提名候选人,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不公开投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并且应该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开计票。指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明确规定了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村委会的每届任期是三年,但在任期之内,有些村

3、委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滥用权力,怎么办,就必须要启动罢免程序。但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村民委员会成员“难罢免”和“乱罢免”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确保村民委员会正常工作运转,修改后的这部法律规定,只要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就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只要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就可以通过罢免。2、民主议事制度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后,是不是大小事务都由村民委员会决定呢?回答是否定的。在一个村,我们说还存在这样一些表决机构:一是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会

4、员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也应当召集。那么村民会议干什么?法律有明确规定: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

5、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二是村民代表会议。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绝大多数人不愿专门为参加村民会议或选举而回村,加之部分村民参与意识不强,从而使村民会议召集难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村组合并则进一步增加了村民会议召开的难度。鉴于这些情况,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法律还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

6、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代表会议干什么,这主要看村民会议的授权。只要有授权,村民会议的权力,村民代表会议基本都能行使。 二、侵权责任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做了规定,同时还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这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

7、关的法律将怎样改变人们的生活?这部法律有什么样的新规定,有何亮点?现在我们分两部分进行解读。一是归责原则。所谓归责原则就是划分责任的原则。侵权法规定了三种原则: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我们简单的讲,前者是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要求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后者是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还有第三种叫过错推定原则。其实过错推定原则也是过错原则的一种,一样是有过错才担责,只不过法律上事先推定行为人是有过错的。行为人必须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否则就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证明责任转嫁到了行为人的身上。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都必须要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在没有特别规定

8、的情况下,都是适用的过错原则,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二是常见侵权案例规定。 1、劳务雇工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责任 所谓劳务雇工,打个比方,我砌房子,请人帮忙,就是雇工,往往会发生两种问题,一是伤到别人怎么办。帮忙的人一不小心从上面掉一个砖头下来,砸伤了旁人,谁赔?侵权责任法在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像我们经常出现的家庭雇用保姆、家庭装修等劳务形式的雇工,在劳务行为过程中致人损害的,都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况就是伤到自己。我请你帮忙,你不小心伤到了自己,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

9、的责任。一句话,伤到别人,老板负责,伤到自己,过错分责。2、网络侵权,网站担责有前提 随着电脑的普及,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艳照门以及“人肉搜索”等大爆他人隐私的行为,却没有相应的规定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侵权责任法填补了这一空白,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当然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有前提条件,就是明知。如果网站明知有侵权行为发生,没有采取措施,消除侵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3、校园伤害,事故责任好区分 校园伤害时有发生,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出了事故,究竟如何区分责任,一直是学校家长关注的话题。侵权责任法根据未成年人的

10、年龄、民事行为能力及幼儿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等不同情况,明确责任划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至18岁)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两者看似没有区别,都有是学校承担责任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为前提,但是实际上有一个重大区别,就是举证责任。10岁以下,学校是推定过错责任,就是说举证责任在学校,学校不能证明自己管理到位,就要赔偿;而且10岁以

11、上是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在家长,你不能证明学校管理不到位,就没有赔偿。这是明显的区别。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教育机构受到第三人的人身伤害的,比如外面来了一个流氓,伤了人,这时候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缺陷产品,建立召回和惩罚制度 石家庄“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产品出了问题后,企业应该怎么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侵权责任法充分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建立了召回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

12、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当然什么叫“惩罚性赔偿”,该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的做法是赔偿可以大于损失。7、车辆出借,使用人担责。出借。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车辆出借后,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买卖。有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就是车子卖了,但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侵权法规定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有一种例外。法律明确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8

13、、医疗手术,情况紧急可不经家属签字同意2007年11月轰动全国的 “拒签事件”,由于患者家属多次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最终孕妇及胎儿双亡。事后患者家属坚持认为责任在院方,而卫生部门表示医院已经尽责。至今,这起事件双方当事人仍然各执一词。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一规定,解决了目前医疗纠纷的一个困局,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医疗事故,现在法律规定承担过错责任,即有错才担责。但什么时候有过错,侵权法规定三种情况下推定医院是有过错的:(一)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14、(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也就是说万一发生医疗事故后,我们作为患者有一个三步曲:首先是索取所有病历资料,医院不能拒绝,拒绝就要推定医院是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步是看病历资料是否完整、原始,如果有篡改,医院也有责任;第三是分析,拿着这些资料对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看医院有没有违反诊疗规范的地方。有违反也要担责。这个规定充分保护了患者的利益。长期以来,医院与患者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的状况。发生医院纠纷后,要证明医院方有过错,是非常困难的,但是直接运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医院有过错,将会导致大量的纠纷,对医院也不公平,怎么办?法律采取了三种

15、特殊情况下推定医院过错的方法,来确保患者的知情权。9、工程出问题,责任要连带 2009年,楼市相继暴露房屋质量问题,“楼脆脆”、“楼倒倒”、“楼歪歪”等楼房怪现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与开发商过度关注利益,忽视房屋质量安全有直接关系。侵权责任法针对此问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果再出现像“楼脆脆”、“楼倒倒”等危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0、动物伤人的问题。这里的动物分三种,一种是家养。家里伺养的动物伤人了,肯定谁担责?当

16、然是主人。有一种例外,就是你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如挑逗,主动攻击等等,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两种绝对担责的,一是未采取安全措施,二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这两种情况下伺养人绝对承担责任,即使是受害人主动攻击造成的,也不能免责。第二种是动物园养。不是野生的,是动物园养的。侵权法规定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动物园不承担责任。我们可以看到区别,家养的是无过错责任,主人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动物园不同,过错责任,尽到了管理义务,是不负赔偿责任的。第三种遗弃、逃逸的动物。流浪猫、流浪狗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

17、权责任。所以,在收养一只猫一只狗你就有责任有义务管好它,对它的行为负责,不能随意抛弃,当然如果它又被第三人收养的,责任也就转移到了新的主人那里。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39票赞成、7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这意味着历时两年左右的刑法第八次“大修”,最终尘埃落定。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刑法第八次“大修”体现了两大特征:第1特征:这是1997

18、年以来最大的一次修改。这是一次重大修改。规模相当于前七次修改的总和,一共修改了50个条款,涉及49个问题。第2特征,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什么说体现了宽严相济?为什么说宽,宽在哪些方面:一减少了死刑。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在刑法修正案里边有13个经济类非暴力性的死刑的罪名被取消。有些人非常关注,这13项死刑罪名被取消到底是意味着什么。我们先来看看这13项死刑罪名到底包括了什么,一个就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第三就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四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五个就是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时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九

19、就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十一个盗窃罪;传授犯罪的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十三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这13个死刑罪名里面,大概可以分成3大类,一个就是走私;第二个就是古文物的盗窃;第三项是金融的票据的诈骗伪造等等。而且,这三大类的罪名其实它有一个共性,就是它都属于非暴力的不至于造成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伤害,不至于致他人于死命的这些罪,所以它是属于一个经济类型的同时又不是属于极端暴力的一些罪名。取消这13个经济类的非暴力的罪名实际上它也是表现出了,我们国家量刑方面对死刑的把握是更加的严格。二是正式确立了坦白从宽的原则。以前虽然也说坦白从宽,有人会接上

20、一句“牢底坐穿”。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我国的刑法以前实际上是没有坦白从宽规定的。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只有自首,而自首要求“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有几个人在犯罪之后能主动投案呢?所以这次刑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如实供述”的可以从轻处罚。坦白从宽正式成为一个量刑情节,鼓励犯罪分子认罪服法。三是体现人道主义的精神。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进行了调整,如75岁以上一般不判死刑,当然特别残忍的例外。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等等。更好地体现了对老弱病残的照顾。 为什么说严,严在哪些方面?一方面解决了随意减刑的问题。以前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判无期坐十年不到就出来了。减刑经常滥用。修正案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

21、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同时对判处死缓的暴力性犯罪实行限制减刑制度,反复减刑最后也不能少于二十年。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加大了一些犯罪的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起码有三个亮点,群众拍手欢迎的:一是加大对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处罚力度,最高可处死刑。从几年前的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到最近发生的皮革奶事件,食品安全始终触动着老百姓的神经,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已刻不容缓。 【最低刑提高,罚金无上限】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对于罚金,也没有规定数额上限。

22、 【最高可判死刑】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产销假药无后果也判刑】现行的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被处以刑罚。刑法修正案(八)则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是酒驾入刑。近年来,飙车、醉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醉酒驾车已经成为一种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的新形式。现行的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有严重过失,

23、并造成严重后果才给予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则增加了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按照现在的规定,饮酒驾车,治安拘留,醉酒驾车,刑事拘役。这里有两个知识点,一是何谓饮酒和醉酒?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就是,饮酒,大于或等于80mg就是醉酒。二是行政拘留和刑事拘役有什么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一般十五天以下,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时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最多不超过一年。并将留下犯罪记录,对一个

24、人的生活方方面面都将产生影响。比如判处刑罚的将不能继续从事公务员、要开除公职,当律师的将被吊销律师执照等等。三是“欠薪”入罪。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人民调解法中国具有“和为贵”、“无讼”、“厌讼”的法律文化传统,而通过调

25、解方式解决纠纷则是这一传统的重要体现。根据调解人的性质不同,调解大致可分为官方调解和民间调解。其中,人民调解是诸多民间调解类型中分布最广、作用最大的一种调解方式,是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认为是解决纷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国外也同样享有盛誉,被誉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但从规范依据上看,对于这一化解矛盾纠纷的极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长期以来主要是依据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政策性的规范性文件,而没有真正的“法律”专门予以规范。2010年8月28日颁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的人民调解法,则意味着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法律”化的

26、重要转变,表明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原则、组织形式、调解员的选任、调解的程序和效力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人民调解法有哪些规定呢?我们了解一下: (一)在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上贯彻了人民调解优先原则 人民调解是通过民间方式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具有灵活性、快速性、低成本等优点,因而应尽量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即体现了这一要求,贯彻了人民调解优先原则,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

27、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据此,法院在立案之前或公安机关行政裁决之前,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角度出发,认为某些案件的首选纠纷解决方式并非诉讼程序、行政程序时,即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其纠纷。 (二)明确规定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由于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而一旦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往往还需重新进入诉讼程序。这不但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加大了法院的工作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首次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

28、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如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则权利人在对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则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法对司法确认制度明确作出规定,是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审判活动有机衔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一方面,司法确认制度体现了对人民调解的有力支持,大大强化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维护和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是司法权对人民调解给予支持的重要保障性程序机制。另一方面,它以一种简便、快捷、高效、彻底、和谐、经济的程序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济和司法程序的保障,它不需要当事人提起

29、诉讼,减少了法院诉讼案件的压力,但它并没有剥夺或弱化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基本权利。司法确认制度的创立,实际上是在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保障当事人的司法救济权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体现了程序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对于充分、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调解主体、调解程序等方面的制度与1989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相比,人民调解法对于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调解程序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更为完善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一是设置更广泛。人民调解法除了进一步规范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组成

30、和推选程序外,还扩大了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置范围,即规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从而为各种新型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置预留了制度空间,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调解实践的发展和需求。二是任免更明确。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条件是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罢免和解聘。如果调解员在调解中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侮辱当事人的;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有这些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三是保障更到位。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这将有利于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激励其积极地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