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课教师认定表序号: 张 北 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龄认定组 卷 封 面认定单位 姓 名 原任教学校 任教时间 离岗时间 离岗原因 认定身份 认定工龄 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及任教年限认定申 请 书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张北县 镇(乡) 村人,农业(非农业)户口。本人任教情况如下: 年 月 年 月在 学校任教。校长 同事 学生 年 月 年 月在 学校任教。校长 同事 学生 (涉及多个任教学校,需依次分别填写。)任教年限为 年,因 原因于 年 月离开教师岗位。本人申请享受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申请人 : (本人签字、按手印)现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村初
2、步审核意见)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公 章)村主任签字: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户籍证明粘贴处证 明我村村民 ,男(女), 年 月 日生,农业(非农业)户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曾在 任教。任教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特此证明张北县 镇(乡) 村(加盖公章)村主任(签字): 原始物证复印件粘贴处证 明兹证明 ,男(女),系张北县 镇(乡) 村人。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担任 年级 学科(或其它具体工作,期间如有变化要分年度写清)教学工作。当时我与该同志为 关系。所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
3、(按手印):年 月 日证明人 ,系 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现居住于 地,联系电话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 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或教过的学生,身份为在职(离退)公职人员(亲属除外)。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张北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承诺书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原任教学校认定单位个人承诺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愿对所提供的物证、人证等资料承担一切责任。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基层认定小组承诺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交的身份及工龄认定材料内容均真实有
4、效。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章) 年 月 日说明 1、凡申请参加张北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龄认定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否则不予认定。2、必须由申请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3、如在认定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认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张北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调 查 笔 录时 间: 地 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调查内容记录:被调查人签字:(手印)调查人签字: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公章) 张北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公示表公示时间: 公示范围: 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结果: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公章)序号申请人任教单位户籍离岗后是否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身份任教起止时间离岗原因任教年限证据材料县档案部门提供材料县教育局提供材料原任教学校、乡镇证明材料本人提供并经乡(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的证明材料证人证词及调查笔录填表说明:证据材料所列各项,只填写材料份数。